1939年冬,烟台商界得知日本人要在烟台设立鱼市场,为预防日本鱼商对中国 渔民进行经济侵略和渔业统制,在海滨街32号筹建了鱼市场。1940年5月,日本人 则以居留团名义强行入股10万元,伪市政府和伪商会各入股5万元,中日合资经营 “烟台水产鱼市场”股份有限公司遂正式成立,年交易量15400吨。 1941年秋,日方又加入股金50万元,将鱼市场更名为“芝罘水产组合”(亦称 烟台水产组合),宣布水产品为军用品,强迫渔民低价交售,并收6%的手续费。 1942年,中日双方各加入股金10万元。是年,鱼市场股金共120万元(伪币)。 1943年,建200吨冷库一座,并设“浅海养殖株式会社”,进行海带和裙带菜养殖 试验。 1945年8月,烟台市民主政府接管了芝罘水产组合鱼市场,改称“公私合营烟 台水产公司”,继续营业。是年,鱼市场交易量5056吨,1946年,水产公司除水产 交易外,向福山县古现区、牟平县芦山和柱山区、长岛特区渔业合作社、烟台市合 众渔轮修造所、黄渤海渔轮合作社发放贷款209万元(北海币),开办了委托加工 和运销业务。1947年4月,烟台人民政府将烟台水产公司的市场交易业务分出,成 立了国营性质的烟台市水产交易所。1947年10月-1948年10月在国民党军队占据烟 台期间,交易所停业。1949年4月,水产交易所重新营业。交易所买卖公平,成交 自由,仅收取手续费2%;鱼价掌握在1斤鱼可换10两或1斤玉米(16两为1斤),如 私商压价收买时,国营水产公司则提价收购。到年底,共交易鲜鱼4458.8吨、腌干 鱼2645吨。交易所在稳定鱼价、扶持渔民生产、打破鱼商垄断、便利买卖双方等方 面起了重要作用。1950年后,烟台水产交易所先后改为国营烟台鱼市场和烟台水产 交易市场,1956年烟台水产供销公司成立时撤销。 青岛、烟台鱼市场的交易方式略同。基本交易程序是:(1)填写委托书。卖 方(生产者)或代理人(一般是委托鱼行代理人)把鱼货运进交易场(烟台称“竞 卖场”),在鱼市场业务课交易股填写委托书,将鱼货种类、品质、数量及拍卖最 低价格依式分别填明。(2)验收。鱼市场接到委托书后,即派员指挥搬运工上船 卸鱼货,并按鱼类分别归堆于叫卖场,由门口点收人记录鱼货实收单。(3)公告。 鱼货验毕,即将当时拍卖的鱼货种类和数量在场内公告。(4)拍卖。拍卖前经纪 人皆戴印有登记号码的小红帽进场,到叫行台上等候竞相递价。场方派若干叫行员 分摊喊价,一直叫到最高价为止,征得卖方同意后,即与高价码的买主成交。(5) 鱼货拍卖后,各经纪人向鱼市场业务课领取鱼货出场证,将鱼货运离拍卖场;鱼市 场则公告当日拍卖鱼货最高价和最低价,供买卖双方下次交易参考。(6)清算。 各经纪人接到鱼市场的缴款通知书后,在三日内持结算单将款缴清,否则,给予停 止叫行或开除名号处分;鱼市场将鱼货售卖款在扣除佣金之后,在四日内交给各货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