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工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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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政策〗〖民工工资〗=〖民工报酬〗〖建国后〗
    黄河〖修堤〗历年都动用大量民工。在解放战争时期是义务征工性质,仅给民
工必要的生活补助。1951年黄委会确定土方工资每工日3.8斤小米, 为贯彻多劳多
得的工资政策,规定每完成一标准方,发给2.279斤小米,硪工完成一立方发给 1.
45斤小米。结算到包工队,分配到民工。
    1953年将小米改为按人民币计资,为鼓励民工使用先进工具,提高工效,增加
收入,实行“包工包做,按方计资,多劳多得”的工资政策。每标准方0.1949元。
考虑到地区间的差别,原属平原省的聊城、菏泽及东平湖地区,仍执行原定的每标
准方0.225元。硪工实行按件计资结合优质奖励的办法。 一般质量达到标准的每平
方米工资0.027元,质量优良的每平方米0.03元。边铣工每工日0.7-0.75元,分一、
二两等计资,特别好的可评为特等,每工日0.8元。 此后根据施工现场查定的工效
资料和竣工统计工效资料,对民工工资逐年进行调整修订。1956年对胶轮车和木轮
车分别制定单价,并根据硪工工效增长较慢、收入低于土工的情况,将硪工工资提
高为每平方米0.033-0.035元。1957年规定木轮车运土每标准方0.24元,胶轮车每
标准方0.22元,济南郊区范围不分工具类别每标准方0.3元。
    1956年沿黄农村普遍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后,修堤民工工资均以社为单位结算,
修堤民工所得工资需有部分交队记工参加年终分配,因而修堤民工的工资问题,必
须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和民工个人三者的关系。1958年后,由于“左”的干扰,黄
河修堤民工工资降为每工日0.2元,出现平调现象。1961 年对治黄中向沿黄社队及
社员平调的一切财务、劳力等实事求是地进行清理,并以每工日0.6元的标准, 补
偿112.9万元。
    第二次大修堤是从1962年开始的,当时正处于经济困难时期,沿黄群众吃粮靠
国家供应。按照山东省的规定,水利民工每定额工日补助粮食2斤。 为了解决治黄
修堤劳动强度大吃粮多的问题,在贯彻多劳多得工资政策的同时,执行多劳多补的
粮食补助标准,使民工劳动一天能得到足够的粮食补助。
    1963年春,按照山东省的规定民工工资标准每工日为1.25元,另加民工自带工
具、工棚等折旧修理费及其他费用每工日共约0.06元左右,按黄河修堤的习惯,一
并计入土方单价中,实行按方计资多劳多得的办法。黄河修堤民工土方单价每标准
方分别为0.417元、0.391元、0.368元,硪工按每平方米0.083元。
    随着国民经济形势好转、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和先进工具增多,1963年冬修时采
取不分工具、不分地区,均执行统一的单价,将土工每标准方单价降为0.33元,硪
工每平方米降为0.075元。民工工资逐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调整。至1967 年土工单价
每标准方降为0.16元,硪工每平方米0.038元。从1968年开始, 将民工工资改为民
工生活补助费。按山东省地方标准执行每工日补助为0.8-1元。1974年开始第三次
大修堤,民工工资标准仍按山东省规定的标准执行。沿黄各级政府和群众反映,黄
河是大江大河,治黄民工工资应高于地方水利标准,1975年经山东省革委生产指挥
部和黄委会批准,与河南省黄河修堤民工执行统一的标准:民工每工日1.2元, 土
工每标准方单价为0.3元,人工夯实每平方米0.05-0.06元,边铣工每100平方米0
.61-0.68元,土方单价内包括有每定额工日运土工具补助费0.15元和路板补助费0.
05元,以及每期每人工棚费2.5元和伙房棚灶补助费0.4元,基本上恢复了历来黄河
修堤民工工资的办法。这一工资标准一直沿用到1980年。各地反映,因物价上涨等
因素,原定工资偏低,加重了出工社队的负担。1981年对民工工资进行调整,每工
日为1.4元,土方每标准方单价为0.35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形势发生
很大变化,再加物价上涨,在1983年和1984年的两年中,除民工工资全部归己外,
出工单位还要补粮补款,一般每工日补贴2~3 元, 这就加重了沿黄群众的负担。
1985年提高了民工工资,由每工日1.4元提高为2.0元,土方单价由每标准方0.35元
提高为0.5元,是建国以来民工工资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表3-2  山东黄河历年〖修堤〗民工〖工资标准〗表〖民工工资〗

      表3-2山东历年修堤民工工资标准表
┌──┬───────────┬──────┬─────┐
│年度│土工单价(元/标准方)   │硪工单价    │卯杂工    │
│    ├───┬───┬───┤(元/平方米) │(元/工日) │
│    │Ⅰ类  │Ⅱ类  │Ⅲ类  │            │          │
├──┼───┼───┼───┼──────┼─────┤
│1953│0.225 │0.247 │0.277 │0.027~0.03 │0.7       │
├──┼───┼───┼───┼──────┼─────┤
│1954│0.225 │0.247 │0.277 │0.029~0.03 │0.75      │
├──┼───┼───┼───┼──────┼─────┤
│1955│0.225 │0.247 │0.277 │0.03        │0.75~0.95│
├──┼───┼───┼───┼──────┼─────┤
│1956│0.225 │0.247 │0.277 │0.033~0.035│          │
├──┼───┼───┼───┼──────┼─────┤
│1957│0.22  │      │      │            │          │
├──┼───┼───┼───┼──────┼─────┤
│1958│0.21  │      │      │0.02        │0.5       │
├──┼───┼───┼───┼──────┼─────┤
│1962│0.473 │0.517 │0.658 │0.083       │1.25      │
├──┼───┼───┼───┼──────┼─────┤
│1963│0.391 │0.433 │      │0.083       │1.25      │
├──┼───┼───┼───┼──────┼─────┤
│1964│0.280 │0.313 │0.357 │0.068       │1.0~1.1  │
├──┼───┼───┼───┼──────┼─────┤
│1965│0.26  │0.291 │0.331 │0.063       │1.0~1.1  │
├──┼───┼───┼───┼──────┼─────┤
│1966│0.20  │      │      │0.045       │0.75      │
├──┼───┼───┼───┼──────┼─────┤
│1967│0.16  │0.179 │0.204 │0.038       │0.75      │
├──┼───┼───┼───┼──────┼─────┤
│1975│0.30  │0.34  │0.38  │0.05~0.06  │1.2       │
├──┼───┼───┼───┼──────┼─────┤
│1981│0.35  │0.397 │0.443 │0.05~0.06  │1.4       │
├──┼───┼───┼───┼──────┼─────┤
│1985│0.50  │0.567 │0.633 │0.0829~0.1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