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涵闸〗 随着引黄工程的日益增多,安全运用和水资源开发逐步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 涵闸虹吸工程管理办法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来。1959年黄委会颁发《关于黄河下游 引黄渠首涵闸管理养护初步意见》,强调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养护制度,规 定建筑物养护、检查、修理、观测和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各管理单位按照黄委会 要求,制定管理规范和规定,从而推动了涵闸虹吸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黄委会先 后制定了《黄河下游虹吸管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试行)》和《关于黄河下游引黄涵 闸和虹吸工程引水审批办法》。 1973年2月,河务局召开工程管理会议,传达全国水利管理会议精神,研究制 定涵闸虹吸等工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开展了工程大普查工作。以修防段为单 位,由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组成普查队,对涵闸、虹吸、机电泵站等工程进 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模清底子,发现问题,落实措施。对大、中型涵闸建立工 程档案,对不安全的涵闸进行维修加固,进一步保证了工程的安全运用。到1977年, 已有29处引黄涵闸和37处虹吸引水发挥了灌溉增产的效益。 1983年11月,黄委会在郑州召开黄河下游工程管理会议,贯彻“加强经营管理, 讲究经济效益”的方针。要求以安全为中心,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程抗洪能力, 保证防洪安全;充分发挥引黄效益,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积极开展综合 经营,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增加收入,为职工改善生活,把管理工作提高到新 水平。 各涵闸管理单位本着因地制宜、积极可靠、留有余地、讲究经济效益的原则, 编制了1984-1986年工程管理规划,涵闸工程达到设施齐全完整,检查观测及时准 确,启闭灵活,安全运用,并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维修养护,认真执行用 水签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