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197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机井所有权归大队,有的下放到生产队管理, 由集体安排司机手,报酬以工分形式支付。只有广饶县大王公社归公社所有。 1980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机井的管理形式有四种:一是村委统管、 统包结合。村委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机电服务组织,并与村委签定合同,然后在服 务组织内部实行单井承包;二是以组统管,实行“定包奖”责任制。以井定片,以 地形定浇地顺序,并合理确定油电费、维修费、机手报酬、水费标准,然后实行承 包;三是大包干责任制。村委会把井、机、具维修好,作价保值承包给司机手,按 井出水量、机械性能、土地情况,确定浇地范围,规定收费标准。承包者向村委会 交纳一定数量的折旧费,其余归承包者;四是养井田管理责任制。即在井旁划给司 机手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管理报酬。司机手只负责井、机、具的管理和司机浇地, 用户自己负担油费,井、机、具的维修和折旧费,仍由村委会负责。 全省水库灌区除个别外,都是库灌合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管理 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部分灌区成立民主管理组织,设立全灌区管理委员 会,由各县(市)、乡镇和灌区管理单位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