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山东省水利基本建设分别由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山 东省治淮指挥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工程,并建立移民迁占机构。导沭整沂工程 由导沭整沂委员会占青委员会负责,1953年改建省治淮指挥部后,由部工务处兼管; 黄河系统工程由河务局管理;省水利厅系统移民迁占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 但未设专职迁占机构,由厅工务处和工程局兼管。 1963年2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以省水利厅、黄河河务局为主,吸收财 政厅、民政厅、商业厅、粮食厅、交通厅参加,抽调14名干部,成立山东省人民委 员会水利移民安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委,刘海岩、牟汉华为副主任。之后, 各专、县移民安置机构相继建立。至1963年底,全省共调集水利移民干部421人。 1966年4月,将原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水利移民安置办公室改为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 产指挥部农林办公室水利移民安置办公室。1968年底因“文化大革命”停止办公, 人员各回原单位。1972年,省水利厅在基建处设移民安置科,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工 作,直到1985年机构未再变动。临沂、潍坊、烟台、青岛、泰安、济宁、菏泽、济 南、淄博、枣庄等地(市)和56个县(市、区)水利局,仍设有移民机构或专人负责水 库移民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