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为探索鲁西北平原治涝改碱的路子,于1952年在郓城十二连洼试办 沟洫畦田工程,在大洼中开沟筑路,将大洼分割成若干方田,以路阻水,以沟蓄水, 控制坡水漫流以减少洼地积水。在一般降雨情况下,取得良好效果,随即在全省推 广。1955年平原涝洼地区大办沟洫畦田工程,到1957年,全省三年以上标准除涝面 积达到556万亩。 60年代,随着鲁北海河水系及南四湖湖西水系治理,在整治和开挖骨干排水河 道的同时,本着“以河为纲,以沟为网,排滞蓄并举”的原则,进行了大规模的开 挖田间排水沟网配套工程。 排水沟网以小流域为单位,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全面规划。一般干、 支排水沟采取等高布置,然后以斗、农沟来插大框,沟、渠、路、林统筹安排,统 一施工,形成方田,分割雨水,各方田坡水就近入沟,按系统入河排出。有防治土 壤盐碱化任务的地区,末级排水沟(斗沟或农沟)的深度一般为1.5-2.5米,粘土地 区沟浅一些,粉砂壤土地区沟深一些,以便控制地下水位在临界深度以下。末级排 水沟间距一般200-400米。在开发灌区时,排水沟网与灌溉渠系统一规划、设计, 同时兴建。 在兴修田间排水沟网的同时,全省平原地区从1963年开始,本着“高地畦田、 坡地条田、洼地台田”的原则,兴起了“三田”建设高潮。台、条田根据地形条件 分别采取一面汇水的“梳子式”或两面汇水的“篦子式”。 修筑条田大体有两种规格:一是深沟宽面,条田沟深0.8米左右,田面宽50米 左右,即条田沟间距为50米左右;二是浅沟窄面,条田沟深0.3-0.5米,间距15- 20米。条田长一般为200-400米。 台田的规格也大体分为两种:一是单纯治涝的台田,一般沟深1-1.5米,间距 20-25米,田面抬高0.15米左右;二是涝碱兼治的台田,台田沟深一般在2.0米左 右,台面宽20-25米,田面抬高0.3米左右。此外,个别地区还修筑了一种宽浅沟 台田,台田沟深0.8米,宽6米左右,台面宽20米,田面抬高0.25米上下,台面沟底 全种作物。在粘土地区台面种旱作物,沟中种水稻。 到1965年,全省共修建台、条田1460万亩,为历史最高数。此后,因雨涝较少, 工程老化、退化,台、条田面积逐年减少,到1978年全省台条田面积还有1272万亩。 1978年以后,有些地区的台条田工程已不存在,水利统计资料也取消了这个统计项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