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评价的地下水资源量是与大气降水、地表水体有直接联系,易于开采和更 新的浅层地下淡水资源量。全省多年平均年地下水资源量为163.36亿立方米,平均 地下水资源模数为12.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山丘区地下水主要是基岩裂隙水和岩 溶水,水资源模数为9.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基岩裂隙水主要分布在胶莱河以东及 沿海地区的岩浆岩、变质岩地带,地下水资源模数4-1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潍河、 弥河、白浪河、小清河及沂、沭、汶、泗地区有大量石灰岩分布,岩溶山区为13.0 -20.0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平原地区以孔隙水为主,补给源主要为降水和地表水体, 其次是山前侧渗。地下水资源模数平均为17.7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山前平原一般 为20-2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湖东、中运河及沂沭河山前平原为30万立方米/平方 公里。鲁西北平原为15-20万立方米/平方公里。黄河两岸为20-25万立方米/平方公 里。 此外,在鲁西北平原和莱州湾沿海一带平原有17147平方公里的浅层咸水区, 约占全省平原地区面积的25%,其中少部分地区深层也无淡水,属于严重缺水区。 见表1-13、表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