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业用地主要地类:1974年底,全省林业用地面积2905.1万亩,占全省土 地总面积的12.6%。其中有林地面积1981.9万亩,占林业用地的68.2 %; 疏林地 138.9万亩,占林业用地的4.8%;未成林造林地( 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 林株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 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31.4万亩,占林业用地的1.1%;天然灌木林42. 2万亩,占林业用地的1.5%;无(宜)林地710.7万亩,占林业用地的24.4%。 (二)有林地林种树种:1981.9万亩有林地中,用材林面积440万亩, 占有林地 面积的22.2%;防护林面积980.1万亩,占有林地的49.5%;经济林面积557万亩, 占有林地面积的28.1%;其它林4.7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0.2%。其林种、树种组 成:在用材林和防护林的1420万亩中,松类占46.49%,刺槐占23.39%,杨柳占15. 38%,侧柏占10.49%,栎类占0.38%,泡桐占0.11%,其他树种占3.81%。在557 万亩经济林中,水果林占57.2%,桑柞树占24.5%,木本粮油林占9.9%, 编条林 占8.4%;其树种比例:苹果占42.17%,柞岚占21.8%,板栗占3.30%,枣占2.23 %,桑占2.67%,其他为杂果林。 (三)“四旁”树木:全省共有树株128821万株。折实面积507万亩, 占全省土 地总面积的2.22%。全省林网化面积2988万亩,占宜发展林网面积的46%;桐粮间 作面积502万亩,占宜桐粮间作面积的27.8%;枣粮间作164万亩,占宜枣粮间作面 积的30%。 (四)木材蓄积:全省木材总蓄积量2291.5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823 万立方 米,占总蓄积量的35.9%;疏林地蓄积量27.2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1.2%; 散 生木蓄积量50.7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2.2%。“四旁”树木蓄积量1388.3 万立 方米,占总蓄积的60.6%。在林分蓄积中依林龄组分,幼龄占52.6%,中龄占47.2 %,成熟林占0.2%。 (五)覆盖率:全省总覆盖率11.1%,其中林地覆盖率8.9%。 各地市森林资源情况见表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