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材林 在山区地形平缓(坡度在25°以下)、土层深厚(土厚大于30厘米)、冲刷轻微、 水热条件好的土地、低山丘陵区及其他立地条件较好,或立地条件虽差,但有条件 加大改土措施即可经营用材林的地方,平原区土质条件好,又无风沙危害或有引洪 淤灌条件和排水良好的沙荒地等,都以设计用材林为主。土壤肥力高,林木生产快 (每亩林木年生长量可达0.6~1.0立方米)的平原低产农田或滩地,设计速生丰产林。 (二)防护林 1、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在山地、丘陵、大河上游、库区附近,地势陡险、 冲刷严重地段,按照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设计水土保持林。 2、沿海防护林,在泥质或沙质海岸滩地,根据风沙危害情况,设计由林带、 林网构成的护农林。 3、农田防护林,在黄泛平原、山间平原及滨海平原等地的农区,按照沟、渠、 路、林、田统一规划,旱、涝、风、沙、碱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农田基本建设, 因地制宜地配置农田林网。网眼面积一般为200亩左右;在风沙危害严重,立地条 件较差的地区,可在纵横林带间各加一条辅助林带,以增加防护效益。 (三)经济林 在土壤肥厚、地势平缓的低山、丘陵荒地、退耕地、低产田、梯田堰边、山麓 台地及漫滩地等适合发展经济林的地区,结合果品生产现状、历史特点及发展方向, 设计经济林。 (四)薪炭林 在群众缺乏烧柴的山、丘陵区,结合水土保持,选用萌芽力强、燃烧力旺的刺 槐、栎类等树种,设计薪炭林,实行矮林作业,采取萌芽更新。 (五)特用林 在名胜古迹、国防要地或因生产、科研需要,因地制宜地设计特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