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地总面积,因黄河入海口泥沙淤积等因素影响而不断扩大,测绘事业的 发展也使土地面积的量算日趋完善。据山东省人民政府1992年《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1990年土地总面积为157211.54平方公里(折合23581.7万亩)。因陆地利用系 数高达87.5%, 土地后备资源很少,剩余土地利用难度很大,且地貌、土壤和水文复 杂,宜农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6.4%,耕地占49.7%。 一、土地类型 (一)地貌类型及其面积分布 山东地貌比较复杂,共分为14类: 1. 中山: 海拔高度超过1000米,相对高差>700米,共有6座,占全省土地面积 0.8%。 其中地处鲁中南山地丘陵区的5座,胶东半岛1座,分别为:泰山、鲁山、沂 山、蒙山、徂徕山、崂山。这些中山都是“砂石山”(花岗岩或片麻岩等),地表多粗 砂、砾石,通透性强,但基岩漏水较少。中山的中上部主要为林地、荒草地或裸岩地, 下部为农田和果园。 2. 低山:海拔500米~1000米,相对高差200米~700米,共有33座,占全省土地 面积14.7%。胶东半岛的低山均为“砂石山”,鲁中南的低山则“砂石”、“青石” (石灰岩)兼有。“青石山”水分渗漏强烈,土壤缺水易旱,表土质地较细。低山的土 地利用状况与中山相同。 3.丘陵:海拔小于500米,相对高度小于200米,占全省土地面积13.2%。胶东半 岛全部为“砂石”丘陵,鲁中的丘陵则“砂石”、“青石”兼有。丘陵中上部多为林、 果、柞等,或为荒草、裸岩,中下部多为农田或果园。 4. 山间谷地:占全省土地面积5.6%。一般土层深厚,水资源较丰富,土壤肥力 较高,垦作高产农田;少数比降大、河沟源短流急的地方,地面窄,土壤质地粗、肥 力低,为林地或荒地。 5. 山前倾斜地:占全省土地面积12.9%,坡度3°~10°。一般土壤质地适中, 排水良好。但鲁中南的山前倾斜地水土流失严重,灌溉条件差,多为中低产田;滨海 地带的山前倾斜地潜水埋藏较浅,利于灌溉。山前倾斜地多为农田,亦有果园。 6.山前平原:位于山前倾斜地下方,主要分布在淄博至潍坊的铁路沿线山丘北侧, 以及台儿庄、滕州、兖州、汶上、宁阳、肥城、泰安(郊区)、莱芜、莱州、龙口、莒 南、 临沭等地,占全省土地面积9.2%。土层厚度从几十米到百余米,地面比降一般 小于1/2000,土壤质地较适中,肥力较高,潜水埋藏较浅,水质好,加之人为精耕细 作,灌溉较发达,多数为历史上的粮食高产区。 7. 湖沼平原:主要分布在胶莱河流域和临沂、郯城、苍山,占全省土地面积4.3 %。地势低平,多数土质较粘,耕性差,心土层结构不良,还有砂姜层的障碍,易涝 也易旱,历史上农田产量较低。其中部分经过多年治理改良,已成为高产田。 8. 滨海低地:占全省土地面积2.8%。地势低洼,受海侵影响,土壤含盐量和潜 水矿化度高,多为盐荒地。 9. 滩涂:包括滨海和滨湖滩涂,占全省土地面积2.5%。滨海者大多闲荒,少数 用于养殖;滨湖滩涂多为芦苇等水生植物。 10. 河滩高地:分布在西部黄泛平原,包括河漫滩、自然堤和河床高地,占全省 土地面积4.6%。 土壤质地轻,透水性好、保水性差,潜水埋藏较深,因而干旱威胁 较大,但无盐渍化之虞。多数用于农作,亦有林果。 11.决口扇形地:主要分布在历史上黄河决口处,占全省土地面积3.0%。因系决 口急流沉积物,质地砂性,地势高而不平,土壤肥力极低,干旱、风蚀严重。经过多 年治理改良,漫天飞沙的现象已少见,流动沙丘绝大部分被固定,用于营林、植果或 种植耐旱作物,但仍有少数荒地。 12. 微斜平原:广泛分布于西部黄泛平原,占全省土地面积19%。地面比降1/30 00~1/5000,土层深厚,土壤质地比较适中,适种作物广泛,是山东西南、西北部农 田分布的主要所在。土壤自然肥力不如山前平原;潜水埋藏虽较浅,但水质不如山前 平原,多为弱矿化水或矿化水,故微斜平原下部属于潜在盐渍化土壤,大水漫灌、有 灌无排、耕作粗放、有机肥少时,即成为盐碱地。 13. 洼地:主要分布在西部黄泛平原,以及平原和鲁中山地丘陵区的交接地带, 占全省土地面积4.1%。 多作农田利用,但有涝灾威胁。其中背河洼地、槽状洼地、 蝶形洼地的边缘,往往是土壤重盐渍化地带。经过多年治理,涝害显著减少、减轻。 平原和山区间的交接洼地,部分形成湖泊。 14. 现代黄河三角洲:位于黄河入海口附近,以垦利县西部的宁海为三角洲的内 缘顶点,西北至套尔河口,东南至淄脉沟前缘,占全省土地面积3.3%。土壤质地以轻 壤土居多,新淤地比较肥沃,但由于淡质土层之下为老盐土和高矿化度的潜水,故开 垦利用不当时土壤容易盐渍化。境内有大量荒草地,是全省耕地率最低的地方。 (二)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分布 山东省土地利用类型, 按一级分类共有8大类,即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 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各类土地面积比率,在第二 次土壤普查中曾进行过调查, 时间从1980年-1984年,分县分批进行,于1985年全省 汇总。1984年以后,又进行土地资源专项调查。至1990年,在大部分县完成专项调查 的基础上,又整理出一套各地类面积。这两套调查数据中的耕地面积,分别比1985年、 1990年全省统计耕地面积多出21.2%和14%。现将两者一并列表如下: 山东省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表 表1-1 单位:万亩 ┌────────┬─────────┬─────────┐ │地类 │1985 │1990 │ │ ├─────┬───┼─────┬───┤ │ │面积 │% │面积 │% │ ├────────┼─────┼───┼─────┼───┤ │耕地 │12799.5 │54.5 │11712.8 │49.7 │ ├────────┼─────┼───┼─────┼───┤ │园地 │439.6 │1.9 │1232.5 │5.2 │ ├────────┼─────┼───┼─────┼───┤ │林地 │2009.2 │8.5 │2185.8 │9.3 │ ├────────┼─────┼───┼─────┼───┤ │牧草地 │212.7 │0.9 │86.0 │0.4 │ ├────────┼─────┼───┼─────┼───┤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048.6 │8.7 │2488.7 │10.5 │ ├────────┼─────┼───┼─────┼───┤ │交通用地 │679.4 │2.9 │670.4 │2.8 │ ├────────┼─────┼───┼─────┼───┤ │水域 │2572.6 │10.9 │2584.1 │11.0 │ ├────────┼─────┼───┼─────┼───┤ │未利用土地 │2745.9 │11.7 │2621.4 │11.1 │ ├────────┼─────┼───┼─────┼───┤ │合计 │23507.5 │100.0 │23581.7 │100.0 │ └────────┴─────┴───┴─────┴───┘ 说明:1985年各地类面积引自山东省国土规划办、农业厅、林业厅、城乡建设委员会、 水产局《土地利用与农业专题国土规划》(1990)。1990年的面积引自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2)。 各地类的分布及增减动态如下: 1.耕地:广泛分布于平原、山前倾斜地、谷地及岭坡,其中岭坡耕地占五分之一。 不同地貌的耕地率(耕地占土地面积的比率) 悬殊。黄泛平原耕地率在65%左右,山地 丘陵区一般在45%以下。 黄河三角洲及莱州湾泥质海岸以上的滨海地区耕地率最小, 东营市耕地率仅为30.4%。1990年全省平均耕地率49.7%。 山东省耕地数量,随社会局势变化而消长。从古代到近代,总的趋势是随着人口 增加而不断垦种扩大,但至本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可垦荒地已经很少,而各项建设 用地持续扩大,耕地不断被占压,面积步步回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则呈现从古到 今步步缩减的总体趋势。据现有资料,1080年(北宋后期的元丰三年),全省耕地面积 折合市亩仅2998.4万亩,人均占有10.37亩;1390年(明洪武二十六年) ,耕地开垦到 7240.3万亩,为北宋后期的2.4倍,但人均占有耕地也仅为13.77亩;1753年 (清乾隆 十八年)耕地扩大到8949.3万亩,人均占有量却下降为7.01亩;1887年(光绪十三年), 耕地进一步扩大到11605.8万亩,人均占有量锐降到3.16亩;1931年耕地面积11066.2 万亩, 人均3.28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耕地面积达到历史最大数1386 6.2万亩,人均2.68亩。以后面积和人均占有量都逐步下降。至1990年,据省统计局、 省农业厅统计资料,仅有耕地10278.44万亩,人均1.21亩;1990年的耕地调查面积见 表1-1。 2. 园地:主要是果园,占园地面积94.5%,另有局部桑、茶、花园。果园分布最 集中的是胶东半岛, 占当地土地面积10%左右;鲁中南果园占当地土地面积5%左右; 黄泛平原占3%;黄河三角洲不足1%。山东历史上果树多为零星种植或小面积成片种植。 抗日战争前和新中国建立初期,面积不过30余万亩。以后陆续在岭坡地和古河道沙地 扩大种植,80年代中期并有部分耕地弃粮种果,果园面积剧增。1990年园地面积占总 土地面积的5.2%。 3.林地:成片林地以胶东半岛分布最为集中,覆盖率15%~20%;鲁中南和鲁西南 次之, 覆盖率8%~15%;鲁西北及黄河三角洲尚不足3%。1990年全省林地面积占总土 地面积的9.3%。但除林地外,另有耕地、交通用地、居民点、水域(河堤) 的树木近1 5亿株。 4.牧草地:山东省天然草场和人工草场很少,主要分布在黄河三角洲和鲁北滨海, 山丘也有分布。1990年占全省总土地面积0.4%。 5.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990年占全省总土地面积10.5%。其中除城市、集镇、 乡村和煤矿、油田等外,尚包括特殊用地(国防用地、古迹、陵墓等) 以及盐田。8 0 年代中期第二次土壤普查时计算,农村居民点户均占地已高达0.97亩 (含村内道路、 村边零星树木、村头荒、村壕等)。 6.交通用地:包括公路、铁路、机场、码头及农村大道。1990年占全省总土地面 积2.8%。 7.水域:其中除河床和湖、塘、水库外,还包括其附属设施(堤坝等),以及其它 水利工程建筑物和滩涂。1990年占全省总土地面积11%。 8. 未利用土地:1990年占全省总土地面积11.1%,含盐荒、沙荒、山荒、裸岩、 石砾、 零星荒地等。其中盐荒、山荒及零星荒地2274.64万亩,尚有部分开发利用的 可能,但用作耕地的可能性极小。 二、土壤 (一)面积和分布 据80年代第二次土壤普查,全省土壤面积(不含永久性建筑占压面积) 18165.6万 亩,占全省总土地面积77.3%,分属于15个土类、36个亚类、85个土属、257个土种。 其中面积较大的土类依次为:潮土(占38.5%) 、粗骨土(19.8%)、棕壤(14.7%)、褐土 (14.7%)、砂姜黑土(4.4%)。适于农田和园地用的土壤面积13247.7万亩,占土壤面积 72.9%,分属于潮土、棕壤、褐土、砂姜黑土、水稻土、粗骨土6个土类的15个亚类。 其余土壤主要适用于林、牧业(但也有垦为农田者) ;有315.9万亩只适用于盐业和沿 海水产养殖。 在适于农用的土壤中,自然条件好、无障碍因素或障碍因素轻微,已建成和易建 成高产农田的面积4372.6万亩, 占33.0%,主要分布于山地丘陵区的山前平原、山间 谷地、湖沼平原和黄泛平原的河滩高地、微斜平原。自然条件差,障碍因素较强,不 易建成高产农田的(含未利用的) 面积3917.7万亩,占29.6%,主要分布于山地丘陵区 的坡麓线以上、东南沿海丘陵缓岗,黄泛平原的背河洼地、槽状洼地、微斜平原上部 和蝶形洼地边缘等处。 其余37.4%,自然条件和生产性能一般,建设高产田需要正确 的科技措施和持续较大的投入,其中也有少量已建成高产农田。 耕地土壤生产力水平,按80年代后期土壤普查资料统计分析,按实有耕地面积, 山东省亩产粮食500公斤以上和相当于该生产力水平的经济作物的耕地面积, 共占总 耕地面积的31.4%; 亩产300公斤~500公斤的耕地占40.3%; 亩产300公斤以下的占 28.3%。 上述情况与抗日战争前和建国后恢复时期平均亩产100公斤左右、丰产田150 公斤左右、低产田70公斤左右相比,耕地土壤生产力有了长足的发展。 (二)耕地土壤障碍因素 山东省土壤障碍因素有12类,分别为干旱缺水、水土流失、土层薄、多砾石、粘 重板结、盐碱危害、漏砂层、低洼易涝、陡坡、砂姜层、砾石层、白浆层。各地土壤 存在障碍因素种类的多少和障碍因素的强度不一。 按面积比率,占耕地30%以上的障 碍因素是干旱缺水和水土流失。占15%以上的障碍因素是土层薄。多砾石、粘重板结、 盐碱危害、漏砂层这4类障碍因素均占10%左右。其余5类(低洼易涝、陡坡、砂姜层、 砾石层、白浆层)均占7%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