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和加强全省政法工作的需要,成立 省委政法小组。组长李子超,副组长刘干、王保民、郭宏毅,成员梁德山、李书厢、 于克颖。同年12月,设政法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政法办),主任李诚。1979年3月, 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高克亭兼任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小组组 长。同年7月,高克亭任省委书记仍兼政法小组组长。1979年8月,周德仁、谢金城 任政法办副主任。1981年6月,王欣奎任政法小组副组长兼秘书长。 1979年8月,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检察院组 织法、法院组织法的实施,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全省政法系统增加编制5550人,其中 省直公、检、法机关增编120人。 1981年11月,中共山东省委批转省委政法小组《关于建立省、地、县委政法委 员会的请示报告》。省委政法小组改称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政法委)。 书记高克亭。主要任务是:组织政法部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 和国家法律、法令,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研究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案件,处理有关政法工作的请示报告,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1983年党政机构改革中,中共山东省委正式明确政法委列入省委序列。同年7 月,郑伟民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欣奎、李诚为副书记。同年8月, 增补孙杰为副书记。政法委员会委员有:梁德山、李惠民、韩邦聚、陈天有、金毅 民、李文。政法委设办公室、调查研究处、政治处,行政编制25人。 1984年7月,省委委员、副省长马连礼兼任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同年9月, 省委政法委增设信访处。同年,为了加强全省各级政法委机构组织建设,省委政法 委发出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市、县(区)党委设立的政法委员会列入党委的编制序 列,各级党委要切实抓好政法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充实工作。 1981年底以后,全省各市、地委根据省委文件精神,开始着手政法委机构的组 建工作。到1984年底,全省除东营、济南的4个县、区以外,已有14个市、地和132 个县(市、区)设立政法委,共调配干部754名。其中,原来从事政法工作的495名, 占65.6%。 1987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和中共山东省委文件精神,原由中共山 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代管的中共山东省委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办公室移交中共山东省 委政法委员会管理,改称中共山东省委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下简称打经办),主任孙杰。同月,山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省委政法委增设打击经 济犯罪综合处和打击经济犯罪检查处,人员编制由25人增至35人。 1987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高昌礼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 书记李诚,副书记白凤朝、戴义增。同年9月,省委政法委撤销政治处,设立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处。1989年5月,李诚离任,赵长风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1990年3月,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编制委员会、 山东省人事局作了《关于贯彻落实鲁组(1990)3号文件的情况报告》,报告根据文 件要求对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配备和有关任免事项等方面进 行了认真检查。省委政法委编制为35人,实有32人,所设6个处室均经省编制委员 会审查同意,各处室负责人7名,职数比例为1比3。同年6月,省委政法委向省编制 委员会提交的《关于请求增加编制的报告》提出,政法委担负的任务日益繁重,特 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2人负责已不适应,请求增加5人的编制。同年12月, 省委政法委对内部机构作了调整,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综合处和打击严重经济犯罪 检查处合并,改称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处,恢复设立政治处。 至1990年底,全省16个市、地,133个县(市、区)的党委均设有政法委员会。 济南铁路局、胜利油田管理局、齐鲁石化总公司、莱芜钢铁总厂四个省属大企业的 党委亦设有政法委员会。 1991年8月,赵长风离任。1992年3月,陈建国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员 会书记。同年9月,陈琪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正厅级)。1993年2月,孙淑 义任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同年4月,孙淑义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 记。同年9月,高新亭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正厅级),法进衍任副书记。 1995年8月,张惠来任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1996年1月,张惠来任中共山东省委常 委、政法委员会书记。1996年11月,高新亭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兼山东省 公安厅厅长。1997年10月,高新亭任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兼公安厅厅长。1998年4 月,高新亭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兼公安厅厅长。 1986-1990年全省政法系统干部统计情况见表1-1。1990年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 机关人员情况见表1-2。 1986-1990年全省政法系统干部统计表 表1-1 ┌────┬───┬───┬──┬────┐ │系统时间│检察 │法院 │司法│劳动劳教│ ├────┼───┼───┼──┼────┤ │1986年 │9304 │11384 │7269│15712 │ ├────┼───┼───┼──┼────┤ │1987年 │9721 │12028 │7893│15299 │ ├────┼───┼───┼──┼────┤ │1988年 │10427 │13285 │8407│14999 │ ├────┼───┼───┼──┼────┤ │1989年 │10886 │14642 │8788│15375 │ ├────┼───┼───┼──┼────┤ │1990年 │10941 │15198 │8709│16705 │ └────┴───┴───┴──┴────┘ 说明:表内数字不含公安、安全、民政等单位。 1990年省委政法委机关人员统计表 表1-2 ┌────────┬───┬──────────────────────┐ │项目 │实有人│在职人数 │ │ │数 ├─┬──────────────────┬─┤ │ │ │小│干部 │工│ │ │ │计├─┬───┬──┬──┬──┬───┤勤│ │ │ │ │计│部门 │正副│其他│正副│科员 │ │ │ │ │ │ │正副职│处长│处级│科级│办事员│ │ ├────────┼───┼─┼─┼───┼──┼──┼──┼───┼─┤ │合计 │35 │33│29│4 │8 │6 │9 │2 │4 │ ├────────┼───┼─┼─┼───┼──┼──┼──┼───┼─┤ │处室小计 │29 │29│25│ │8 │6 │9 │2 │4 │ ├────────┼───┼─┼─┼───┼──┼──┼──┼───┼─┤ │办公室 │9 │9 │5 │ │1 │1 │3 │ │4 │ ├────────┼───┼─┼─┼───┼──┼──┼──┼───┼─┤ │调查研究处 │7 │7 │7 │ │2 │1 │2 │2 │ │ ├────────┼───┼─┼─┼───┼──┼──┼──┼───┼─┤ │综合治理处 │3 │3 │3 │ │1 │1 │1 │ │ │ ├────────┼───┼─┼─┼───┼──┼──┼──┼───┼─┤ │信访处 │2 │2 │2 │ │1 │ │1 │ │ │ ├────────┼───┼─┼─┼───┼──┼──┼──┼───┼─┤ │政治处 │2 │2 │2 │ │1 │1 │ │ │ │ ├────────┼───┼─┼─┼───┼──┼──┼──┼───┼─┤ │打击经济犯罪工作│6 │6 │6 │ │2 │2 │2 │ │ │ │处 │ │ │ │ │ │ │ │ │ │ └────────┴───┴─┴─┴───┴──┴──┴──┴───┴─┘ 说明:实有人数中包括省人大常委孙杰、省政协常委王欣奎(编制仍在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