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爆炸物品〗〖管理〗 1981年至1984年,全省先后4次清理收缴,共收缴非法生产、储存各类炸药335. 6万公斤,雷管298.9万枚,导火索991.9万米,氯酸钾1675公斤,其中从私人手中 收缴炸药42.8万公斤,雷管56.9万枚,导火索55.9万米,氯酸钾1525公斤。取缔非 法生产爆炸物品单位1892个,非法储存单位79个,非法销售单位210个。其间,还 在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查出违章携带危险物品的旅客1377名,炸药684公 斤,雷管27856个,导火索819米,鞭炮334.3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