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安置〗〖建国后〗〖负责人〗〖机构〗 〖山东省转业建设委员会〗 1951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各级成立转业建设委员会的指示,山东省人民 政府和山东军区成立了山东省转业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山东军区所属部队和山东 全省的复员安置工作。省人民政府主席担任省转业建设委员会主任,山东军区政委 任副主任,委员由省党政军系统及群众团体的负责干部组成。各专署、市、县和区 也相继建立了转业建设委员会。1954年12月,省转业建设委员会领导成员进行调整, 由副省长王卓如任主任,山东军区副政委彭嘉庆任副主任,委员有秦和珍、何柱成、 王众音、陈美藻、何以祥、李辉高、傅健吾、王哲、王寅、孙学之、张国峰、张耀 曾、张耀南、穆林、王子彬。秘书长王子彬,副秘书长傅健吾。1955年10月,省转 业建设委员会由省长赵健民任主任,彭嘉庆和省政法办公室主任刘秉琳任副主任, 省民政厅厅长王翰卿任秘书长,省兵役局局长傅健吾任副秘书长。同年,省转业建 设委员会分设为第一、第二两个办公室。第一办公室分工处理部队复员方面的事宜, 附设在省兵役局;第二办公室分工处理地方接收、转运、安置等事宜,附设在省民 政厅。下设新安镇、德州、兖州、城阳、烟台、临沂、惠民7个联络站。1959年1月 1日,山东省及各专、市、县转业建设委员会撤销,复员军人口乡后的安置和管理 教育工作由民政、兵役部门负责,生活生产安排由民政部门负责,需要就业的由劳 动部门负责,带病回乡需要治疗的由卫生部门负责,与其他部门有关的问题,由民 政、兵役部门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