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生产〗〖单位〗〖整顿〗〖发展〗 〖概况〗〖技改〗〖职工〗〖产品〗 社会福利生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兴的以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为 目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生产。从1951年起,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提出 的组织贫民生产自救的城市救济福利方针,山东城市民政部门开始组织街道生产自 救小组,吸收残疾人员参加生产。到1955年底,全省生产自救生产小组发展到213 个,参加生产的人员1.43万人,其中残疾人员2000余名,年产值525万元,利润76. 26万元。 1956年以后,民政部门开始组织社会福利生产。1958年,在“大跃进”影响下、 社会福利生产单位迅速增加。全省社会福利生产厂组由1955年的213个增加到2127 个,增长近9倍;职工人数由1.43万人增加到7.09万人,增长近4倍;安置残疾人 员由2000人增加到5000人,增长1.5倍;产值由525万元增加到5540万元,增长9. 5倍,利润由76.26万元增加到554万元,增长6倍多。 1960年,根据第六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的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 进行分类定型的要求,山东民政部门对全省社会福利生产单位进行整顿,保留639 个,划分为保障性、服务性、改造性和自救性四种类型,共有生产人员37640人, 年总产值8482.63万元。其余的分别划归有关部门管理。 在1961-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思想影 响下,兴办福利生产被视为“福利主义”、“唯生产力论”,福利生产遭到严重的 破坏,大部分生产单位交给有关工业部门,有的被迫撤销、合并,民政部门仅保留 了一些残疾人员较多的工厂,大批残疾职工失业。到1979年底,全省民政部门举办 的福利生产单位仅剩11处,职工人数2952人,年产值1338万元,利润183万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福利生产开始恢复。根据1979年全国城 市社会救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发展福利生产、兴办福利企业的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收 回了部分在“文化大革命”中交出去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又新办了一大批,并将 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产品质量比较好的福利工厂的产供销纳入行业计划。1985年以 后,各地适应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依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力量,形成了 民政部门、其他部门及社会,城市和农村都办福利企业的新局面。截止1987年底, 全省各类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已发展到3011处(其中县以上办882处,乡镇办2129处) ,拥有职工10.07万人(其中残疾人员4.19万人),共有固定资产4.32亿元,年 总产值8.89亿元,实现利润8409.2万元。其中民政部门办的有1820处,职工5. 88万人(其中残疾人员2399人),固定资产2.43亿元,年总产值4.77亿元,利润 4349.2万元;其他部门和社会办的有1191处,职工4.19万人(其中残疾人员1. 79万人),固定资产1.89亿元,年总产值4.12亿元,利润4060万元。福利生产的 产品已发展到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工艺美术、五金建材、橡胶化工、日用百货、 造纸印刷、机械制造等十几大类,近2000个品种,上万种规格。在全国福利企业产 品展销会上,山东荣获展销一等奖。国营青岛链条厂生产的“三环”牌16A传动短 距精密滚子链条,济南童鞋厂生产的“鲁燕”牌注塑童旅游鞋,被民政部评为优质 产品。有41个福利厂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据其中39个福利生产单位统计,1987年 共创外汇887.9万美元。 全省社会福利生产单位普遍实行了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区域和行业界限,开展 横向经济联合,进行了技术改造。到1987年底,全省共安排福利企业改造项目13个, 总投资524万元(其中贷款212万元),已竣工投产10个项目。投产项目新增产值 841万元,新增利税76万元,新增残疾就业人员1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