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民建会员发展对象主要是民族工商业者中的中上层代表人士、与民族 资产阶级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及其他经济工作者。1985年,民建中央为贯彻各民主党派 《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商谈会纪要》精神,下达了民建中发字(85)51号通函, 即关于贯彻中共中央统战部《对一九八五年继续贯彻<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 谈会纪要>的意见》的通函,对民建的发展对象问题,作了明确解释。通函指出,鉴 于原工商业者已为数不多,今后特别要注意发展从事工商企业和其他经济工作的有代 表性的中年人士,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经营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 员、专业公司、财经界人士以及从事经济理论研究、教学工作的人士。从此,会员发 展对象由原来以原工商业者为主体转向了经济界知识分子及有联系的人士。民建省委 会为了认真贯彻以上精神,于1985年秋在青岛召开座谈会,讨论了贯彻方法,交流了 工作经验。 这一年新发展的280名会员多为知识分子,年龄也有所下降。其中,非原 工商业者会员196人,占新会员总数的67.85%;55岁以下的会员172人,占新会员总 数的61.43%;知识分子会员156人,占新会员总数的 55. 7%;有技术职称和行政 领导职务的161人,占新会员总数的57.5%。 1990年,民建中央下达了《关于当前做好健全、巩固组织工作的几点意见》,要 求在今后二三年内,放慢发展的步子,把主要精力放在健全、巩固组织工作上,着重 提高会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民建省委会第三届第六次常委(扩大)会议,作出了 相应的贯彻意见。1990年全省仅发展会员86名,除自然减员,净增45名。 1993年, 民建中央六届三次常委会作出 《关于当前组织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发展与巩固相结合,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 士为主, 以经济界人士为主” 的方针,注重素质和代表性。民建省委会认真贯彻了 《决定》精神,积极推进组织发展工作。1993年,全省共发展新会员 199名,占会员 总数的 8. 1%,减去自然减员,净增155名,增长7.15%;会员平均年龄58.84岁, 其中, 新会员平均年龄41岁。新会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26名,占新会员总数的 63. 3%;中级以上各种专业技术职称的121名,占60.8%;并发展了少数非公有制 经济界代表人士,会员结构有所改善,全省会员中工商经济界会员占71.9%。 至1997年底, 全省会员总数已由1980年省民建恢复组织工作时的915人,发展到 2762人,平均年龄56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266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1425 人, 非公有制经济界代表人士87人。全省会员中工商经济界会员 1850人,占会员总 数的 67%。 会员中在县以上政府中任职的有 18人,各级人大代表 48人,各级政协 委员 372人,各级特邀行政监察、监督员等职务的83人。进入民建中央各专门委员会 的成员7人。 中国民主建国会山东省委员会会员结构状况统计表 表3-6 单位:人 ┌─────────────┬──┬───┬──┐ │年度 │1980│1985 │1997│ ├─────────────┼──┼───┼──┤ │会员总数 │915 │1370 │2762│ ├─┬───┬───────┼──┼───┼──┤ │其│文化 │中小学 │874 │1255 │1496│ │中│程度 ├───────┼──┼───┼──┤ │ │ │大专、大学 │41 │115 │1266│ │ ├───┼───────┼──┼───┼──┤ │ │工程技│工程师 │8 │72 │1839│ │ │术人员│ │ │ │ │ │ ├───┼───────┼──┼───┼──┤ │ │管理 │任公司领导职务│2 │9 │57 │ │ │人员 ├───────┼──┼───┼──┤ │ │ │任厂店领导职务│10 │80 │160 │ │ │ ├───────┼──┼───┼──┤ │ │ │机关、团体、事│ │81 │192 │ │ │ │业单位管理人员│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