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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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桥梁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郯城县境内仅有一些群众临时架设的平板桥、拱石桥,没有永久性桥梁。建国后,随着公路建设的迅猛发展,桥梁事业也随之得到很大的发展。1964年,山东省交通厅在高峰头公社驻地东部投资兴建沭河大桥,并于1965年建成通车,从而开创了郯城县永久性桥梁史的先河。到1999年,县境内共有永久性公路桥梁143座,总长度达6366.3米,其中大桥10座,3841.2米;中桥17座,1059.6米;小桥116座,1465.5米。 主要的公路桥梁: 沭河连心桥 位于郯城县南部,东接大尚庄,西连大院子,是横跨沭河的一座漫水桥。1991年,经临沂地区交通局设计院设计,郯城…
-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二节 敬老院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58年,建县级敬老院1处,地址在烈士陵园南侧,入院15位老人,其中烈属13人,退休老人2人。该院实行“勤俭办院、以副养院”方针,自种3亩地,年产粮食500公斤。入院老人除按国家标准供应粮食外,每人每月再补粮1.5~2.5公斤。敬老院还自办弹棉厂,当年收入900元;喂养生猪7头,食肉自给有余。 1958年12月10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年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由于受“左”倾思潮的影响,全县各公社不顾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一哄而上,均办起了各种形式的“敬老院…
- 第一节 清朝军队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662年(康熙元年),始拨沂镇营营官1员,马步兵丁30名镇守县城;另有营官1员,马步兵丁70名,镇守红花埠。 1667年(康熙六年),郯城添设马步兵丁120名,红花埠添设马步兵丁10名。 1726年(雍正四年),大兴镇添设沂州营“分防千总”1员,马步兵丁50名(由德州、东昌等营抽拨)。 1763年(乾隆二十八年),台庄营分防郯城县讯把总1员,外委把总1员,另驻马头镇兵78名。又分防红花埠讯把总1员,马兵14名,步兵47名。 1853年(咸丰三年),山东巡抚崇恩抵沂州。为镇压幅军起义,派兵进驻县境。 1863年(同治二年)春,漕运总督吴棠令总兵黄国瑞率…
- 第二节 刑事审判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刑事公诉、自诉案件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分别负责。刑一庭自建院之初即单列庭室,原称刑庭,1988年析置出二庭,刑一庭主要审理杀人、放火、抢劫、爆炸、强奸、反革命、贪污受贿等公诉刑事案件。刑二庭主要审理轻伤案、重婚、虐待、遗弃、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破坏军婚等自诉刑事案件。 建国初至1953年底,全县判决王其信等300余名土匪、恶霸、反革命分子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958年“大跃进”,县法院先是向邻县应战,继而向莒南、日照等县挑战,并制订了“公诉案6天判结,自诉案10天判结,月结案90%”的制度,虽积案少,但因忽略了法定程序等,…
- 第十节 残疾人团体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县残联),成立于1990年11月30日,与县民政局合署办公。 1990年12月6日,郯城县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召开,审议并通过了《郯城县实施〈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细则》,选举产生了主席,民政局负责人任理事会理事长。1992年,全县22个乡镇相继召开第一次残疾人代表大会,乡镇残联理事长由民政助理担任。1993年4月,召开全县第二次残疾人代表大会,1995年11月,成立郯城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1998年6月,召开全县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1991年1月,县残联与民政局分开办公,行政单列。同年4月,迁至郯东路88号办公,内设办公…
- 第二节 乡镇驻地建设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六章 粮油加工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解放前,郯城县粮油加工主要靠人力、畜力、石碾、石磨加工,几乎家家都可磨面又可兑水磨成糊状,用鏊子烙成煎饼,保证了支前和解放战争军需民食之用。解放后,继续沿用人力工具,并逐步向机械化迈进。石磨工具数量逐年减少。1955年实行城镇非农业人口定量供应后,采取委托农户加工的办法,保证了机关、团体、学校、军队等供应。 油料加工,基本全为木榨。建国前夕全县仍有百家左右,遍布境内,马头、重坊、李庄三镇最为集中。 粮油生熟制品,郯城县种类繁多,谚曰:“吃了郯马饭,走遍天下不用看”,可见境内的饭食种类之多、味道之美。 随着非农业人口的增多,使用的柴油机作动力带动石磨生产…
- 第二节 门类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的乡镇工业,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手工业合作化时期。1958年,随着大办地方工业而发展。1960年以后,国民经济调整,乡镇企业减少。“文化大革命”时期发展缓慢。1976年开始大办社办工业,到1980年,全县社办企业157个,从业人员4357人,工业总产值1501万元。 1980年后,县内出现大批个体户。逐步形成乡(镇)、村、联户、个体四种形式办工业的局面。1984年乡镇工业110家,从业人员3200人,固定资产原值900万元、工业总产值1405万元,村办企业794个,联户及个体1004家。1997年,乡镇企业进行改制。1999年,个体私营企业已是…
- 第二节 科研成果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县内早在20世纪60年代即有科技人员对板栗、银杏等进行研究,并在有关刊物发表论文,但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并取得较大成果均在1976年后。其主要科技成果有: 小片杨树速生丰产林实验研究 县林业局在地区林业局指导帮助下,和重坊镇王场村协作,自1977年始开展此项研究。试验林位于王场村西武河岸东,面积25.3亩。亩植83株,苗木系一年生欧美杨,成活率94%。1977年3月12日栽植,1983年1月14日临沂地区科委主持验收。结果为:全林平均高20.25米,树木平均胸径0.18米,亩均蓄积量15.13立方米,年亩均生长量2.52立方米,比同等条件粗…
- 第一节 栽培历史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银杏,又名白果树、公孙树,古称鸭脚,是裸子植物门银杏纲(目)中繁衍至今的唯一生存种,发生在古生代二叠纪。新生代第四纪,由于冰川侵袭,银杏类植物濒于灭绝,仅存于中国少数地区,成为中国特有的珍稀名贵树种。又因其具有极高的经济和科研价值,素有“金色活化石”之称。郯城是全国为数不多的银杏集中产区之一,以银杏之乡闻名全国,银杏栽培历史悠久。据考证,境内银杏栽植,始于北魏正光年间(520~524年)。新村乡驻地银杏古梅园内原官竹寺遗址的一株古银杏,树高37.5米、胸径2.24米,已有1480年历史,堪称县内的“银杏之王”。明代中、后期,县内银杏栽植进入鼎盛期。建于…
- 第五节 沿河林带 速生林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属沂沭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海拨一般30米左右,地下水资源丰富,土壤多为潮土、砂姜黑土、水稻土,表层质地多为沙壤土、壤土、重壤土,适宜栽植多种树木,对发展林业生产十分有利。60年代始,以沂、沭河两岸为重点,大搞固沙造林、河滩绿化。胜利、重坊二乡镇沿沂河绿化河堤26公里,李庄、郯城二乡镇完成沙滩造林上万亩,使沿河林带成为用材林的主要产地。自1965年以后,沿河林带发展迅速。1975年以后,全县林业生产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在全县森林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全县以平原绿化为中心,大力营建速生丰产林,开拓了全县植树造林的新局面。据1971年林业区划调查…
- 第四节 雹灾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冰雹,多出现在干旱严重的春末夏初,盛夏和秋季较少出现。此为一短暂的灾害性天气,并往往和大风、雷雨同时出现,对农业生产危害较重。 据气候调查,全县各地均有出现,但郯北多于郯南。郯城镇、归昌乡5年一遇;李庄镇约两年一遇;其它乡镇大多10年一遇。冰雹发生源地主要有三处:一是胜利乡三合庄和重坊镇大刘庄附近;二是黄山镇谢官庄和前黄山附近;三是来自临沂、苍山境内至郯城县加强。其行动路径主要有7条,均为西北东南走向。1960年6月1日下午冰雹伴大风,有10处公社并郯南农场遭灾,损坏麦田3.5万亩,春苗2万亩,刮倒砸毁房屋2500余间,雷击死2人,重伤1人。1961年…
- 第一节 涝灾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三节 村庄(一)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六章 重大战事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幅军起义 1847年(清道光二十七年),张克湘、李盘五等联合幅军在重坊镇聚众起事,抗拒官兵。清廷为之震惊,诬之为“掖匪”,着令捉拿,并未凑效。6月20日(农历五月初八),道光帝又敕令山东巡抚崇恩迅遣所属严拿,并称“务必获其首领”,但收效甚微。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新漕停运,纤夫生活无着。至1851年(咸丰元年),幅军大规模起义爆发。 清运河漕船,连樯北上,岁逾千艘。徐、海、邳、郯等县百姓多随漕逐末,船工、纤夫等累数十万,常以匹布为幅帕头,故称谓“幅军”。其行动特点,“昼伏宵动,聚散无常”。虽被官府“擒斩已不胜纪”,但反火势愈炽。咸丰初年,起幅、结…
- 第三节 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刑事侦查 建国初,县公安局即开展刑侦技术工作。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组织专门力量,从事刑事案件侦破,并开始运用先进刑侦技术。1952年即破案84起。 1957年,县公安局刑侦人员增至7名。除2名技术干部外,余之5名亦学用提取痕迹破案等一般刑侦技术。年中,共勘查各种现场161起,采取足印21只,指纹痕迹18个;提供16处现场、24件犯罪证据;绘制现场平面图41份;拍照21起;技术检查破获刑事案件5起。 1960年,县公安局增用警犬侦查破案。至1964年,警犬共出各种现场102起,有条件用犬72起,直接以此破案17起,为破案提供线索和指明方向40起。此外,警…
- 第二节 劳动就业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用工制度 民国年间用工制度主要有招聘制、雇佣制、典当制3种。招聘制,多在技术行业实行。用工者聘请他人办理企事业,其工资待遇较高。他们多在重要岗位任职,用工者可随时解聘,被聘者亦可自由辞聘,但应有聘书或相应手续,此类人员多怀有一技之长。雇佣制,在境内作坊工场中最为普遍。用工者与雇员达成协议,然后按协议付给报酬;被雇者则按协议出工。同招聘制一样,用工者可随意决定雇工存留,被雇者亦可随时辞雇。此类人员多系普通劳动者,且因寻找职业困难,故多数不敢冒犯用工者。典当制,多发生在极为贫困者之中。用工者以金钱或财物典当劳动者为其劳动,被典者在无力赎身之前,必须无条件为…
- 第五节 利用外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章 私营商业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19年(民国8年)版《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载:郯城县有“商号、银号八家,货铺十三,杂货二十五,酒行六十二,油坊十六,中西药房各十一,公司一。输出品:花生米、油栗子、核桃、芝麻;输入品:洋油、洋灰、洋线、红糖、火纸。” 郯城私营商业,自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至1936年(民国25年)是以马头镇为中心,这期间也是马头商业发展的兴盛期。马头镇位于沂河之滨,当时沂河水路畅通,南下沪宁一线,北上京津等地,商船云集馆舍林立,号称“水旱码头”,颇有重镇气势。故得名码头,后人简化为马头。外地人到马头经商者颇多,到20世纪初,该镇已设有山西、河南诸会馆;冀州、徽…
- 第二节 经济作物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从建国初期到1972年,县内经济作物面积较少,仅在4~10万亩之间。1973年达12.52万亩,占当时耕地面积的11.75%。1980年以后经逐渐调整加大,比重增到20%左右。上升趋势维持时间很短便又回落,到1989年种植面积仅11万亩。进入90年代,随着全县农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重视了蔬菜产业化的发展,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逐年上升。1995年达到26.21万亩,占当年耕地面积的25%,1998年近27万亩。 经济作物中就其面积、产量和产值而言,1980年以前以棉花为主,1980~1989年以花生为主,1990年以后逐渐以蔬菜替代以上两种。蔬菜面积占当年…
- 第三节 机电井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二节 畜禽饲养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县内草场狭窄,畜牧业历来以人工饲养为主,但饲养历史悠久,群众有丰富的养殖经验,加之气候适宜,交通方便等诸多有利因素,畜牧业在人民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不仅为农业畜力、肥料、资金等重要来源,也是农民的主要家庭副业。1998年,全县畜牧业总产值达4.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4%。 家畜饲养 1、大牲畜饲养:以牛、驴为主,骡、马的饲养量较少。1949年,全县饲养大牲畜4.95万头,其中牛2.5万头。建国后,农民分得了土地,饲养大牲畜的积极性随之提高。到1955年,全县大牲畜达5.38万头,年递增1.4%。合作化时期,由于限制个人饲养,实行集体喂…
- 第二节 林木病虫防治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郯城县无专职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亦无专职森保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建国后直至20世纪50年代末,由于县内林场分布零散且多为混交林,又很少使用剧毒农药,鸟类等天敌较为繁盛。因此除蝗虫外,在林木生长中,很少发生其它病虫害,仅在林业育苗中,有少量的蝼蛄、蛴螬、地老虎等地下害虫危害苗木。60年代,政府每年都拨出数千元森保费购置药物药械,防治方法以药剂防治为主。60年代前期主要用六六六、滴滴涕等,后期主要用敌百虫、敌敌畏、乐果、1605等杀虫剂。60年代后,随着大面积的营造纯林及树种的单一化发展,同时由于“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县内成片的大树被砍光,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