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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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纺织、鞋服、地毯业 博兴县志 · 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农业管理机构 博兴县志 · 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清代县衙置吏、户、礼、兵、刑、工六 房,工房兼理农务,主要催收农业捐税。清末,始重实业,知县直理农业事务。 中华民国2年(1913年)依“山东州县暂行分科治事章程”,国民党博兴县署始设总务、民政、财务、司法四科,民政科掌管实业辖农务。民国9年(1920年)建立劝业所,直接管理农业。民国13年(1924年)改劝业所为实业局,计有3人。民国18年(1929年)实业局改为建设局。民国22年(1933年)建设局改为县政府第四科,增至7人。 1940年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经建科。1942年2月改经建科为实业科,科长1人,科员2-3人。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