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城五路
出现于 4 处
- 第二节 农机管理机构 博兴县志 · 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 第四节 印刷、造纸业 博兴县志 · 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农业管理机构 博兴县志 · 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清代县衙置吏、户、礼、兵、刑、工六 房,工房兼理农务,主要催收农业捐税。清末,始重实业,知县直理农业事务。 中华民国2年(1913年)依“山东州县暂行分科治事章程”,国民党博兴县署始设总务、民政、财务、司法四科,民政科掌管实业辖农务。民国9年(1920年)建立劝业所,直接管理农业。民国13年(1924年)改劝业所为实业局,计有3人。民国18年(1929年)实业局改为建设局。民国22年(1933年)建设局改为县政府第四科,增至7人。 1940年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经建科。1942年2月改经建科为实业科,科长1人,科员2-3人。 19…
- 第八节 油、棉加工业 博兴县志 · 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晚清及中华民国期间,境内油棉加工主要是个体生产,尤其是棉花加工,基本是手工操作。博兴县历史上盛产棉花,农村妇女几乎人人能纺线织布。县境北部今陈户、阎坊、纯化等乡镇,农村户户使用简易扎花机,手工操作加工棉花。轧花机由脚蹬、手摇,铁木两轴反向旋转,挤出棉籽,即为皮棉。弹花是用1个带弦的木制弓子,以半米左右的枣木锤(两头带锤),敲打弓弦,即将皮棉弹成棉絮。农村俗称绒子,即可纺线织布。40年代农村出现了几户合伙开设的棉花加工作坊。他们用畜力轧花机,进行半机械化生产,实行对外加工。在县境北部平均3至5个村1处,加上各户手工加工,基本满足境内所产棉花加工的需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