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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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婚丧改革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婚姻登记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东阿县开始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由县、区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持单位介绍信,向县、区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双方出于自愿,符合规定结婚年龄,无近亲血缘关系和不宜结婚疾病,即准予结婚,并发给结婚证书。对要求离婚的双方,一般由基层民政人员予以调解,无效后,即由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经法院批准离婚后,双方如愿复婚,亦可办理复婚手续。1952年上半年,全县有788对男女青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0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14对男女青年解除不合理婚约。1983~1985年,全县9592对男女青…
- 第四节 石刻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曹植墓神道碑 位于曹植墓北侧碑楼内正中,为公元593年(隋开皇十三年)刻,通高257厘米,宽103厘米,厚21厘米。碑顶呈半圆形,为灰白色岩石质,有额无题字。额首正中粗镂造像,因年代久远,造像面容已毁。额背浅雕盘龙。碑文以正书为主,杂用篆、隶等,共22行,原931字,漫漶脱落57字,现存874字,无撰书者款识。此碑早年曾淹没河中,至清道光年间始发现捞出,遂建碑楼置于墓前。(碑文见附录) 唐魏陈思王传碑 砌于隋碑楼东墙壁,高186厘米,宽86厘米。字迹因年久风化,漫漶不清,仅能辨认小篆碑冠“魏陈思王传碑”标题。 明方碑 砌于隋碑楼西墙壁,高103厘米,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