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抗日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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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民事调解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1941年4月,县抗日根据地部分区乡成立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由区长、乡长、各界群众代表及进步人士组成,负责调解和调查民事纠纷案件;调委会采取合议制,调解成立发给调解书。10月,开始在村政委员会中设调委会。1945年10月,各区设调解助理员。区、村调委会均属群众自治组织。 1951年8月,全县各乡以派出所辖区设调委会,区、村设调解员。1956年,各乡调委会与民政委员会合并为民政调解委员会,1958年分设,将调委会改为人民调处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取缔,1973年重建。1978年公社设司法助理员。1980年,全县设调委会430个,调解人员1…
- 第二节 初等教育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概况 1912年(民国元年),改学堂为学校,推行义务制教育,并改造旧有私塾。1914年,知县邢之襄在东城于家街张公祠旧址创建女子高、初等小学,约百人左右。1917年,将子路读书阁改为第二区立小学。次年,在张秋镇与阳谷、寿张合建“寿阳阿合立高等小学”。1921年,铜城区区长周霖庆呈请县长批准,在铜城马神庙旧址募捐创立第四区立小学。1928年在郑三里设立两级小学,后改称第二区第二小学。1929年,谷城高等小学堂改为县立第一小学;是年女子学校迁三元宫院内,改称县立第二小学。1930年实行中心小学辅导制,东阿划分为4个学区。至1932年全县有县立高级小学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