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造纸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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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自流灌区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李庄灌区 李庄灌区是郯城三大自流灌区之一,以沂河为引用水源。灌区位于沂河左岸、李庄以南、郯马公路以北,西起沂河、东至新白马河。灌区包括沙墩、庙山、十里、泉源、归义、郯城6个乡镇的170个村,农业人口15.8万人,劳力7.2万个。设计灌溉面积20万亩,配套有效灌溉面积8万亩。 灌区渠首枢纽工程有沂河拦河潜堰、总干渠进水闸,位于李庄镇李庄村西。总干3孔进水闸,为廊道式砌石涵洞,上提式平面木闸门、手摇螺杆式5吨启闭机,闸室洞长20米,高宽各2米,底板高程50.86米,设计引水流量20立方米/秒,正常实引12立方米/秒。拦河潜堰泄洪闸为浆砌料石闸墩、140号铪…
- 第五节 律师事务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律师制度始于1956年。是年1月,成立郯城县法律顾问处,属郯城县人民法院管辖,由主任律师吴传礼和律师陆振忠2人组成。1958年2月,反右斗争开始,2人被打成右派,该处即自行取消。 1980年10月,在郯城县司法局成立的同时,郯城县法律顾问处亦重新建立,列事业编制,受国家司法机关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设律师工作者2人,1981年增至6人,其中主任1人,律师工作者3人,特邀、兼职律师工作者各1人;1982年,增加到10人。1991年8月,改称郯城县律师事务所。1993年6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又分设郯城县经济律师事务所1处,先后更名为临沂银光律师事务…
- 第一节 县内发电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电业发展大致以1966年为界限可分为两个时期:之前为自发电为主时期,之后为华东、山东两电网供电为主时期。自发电,依其规模大小,以1949年为界限又可分为建国前、后两个时期。 民国时期,境西重镇马头,工商繁盛,泰记车行经理李春早与青岛同泰、济南美华、潍坊成丰等大商公司多有往来,除在境内李庄等地设行外,在临沂、徐州等地亦有字号。为便利工商,1937年11月,李从潍坊成丰厂购到90马力柴油机和48千瓦发电机各1台,又从潍坊聘一黄师傅同李的大徒弟杨立生负责设备安装及发电,供附近工商户照明之用。其供电范围:北至渔市街,南到南戏楼,西起车行自身,东抵坊子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