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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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监所检察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56年,县检察院开始开展监所检察工作。主要任务是检察在押人犯有无逃跑、暴动等非法活动和有无违法拘押、违法释放、虐待犯人等违法行为。每年度均按规定对看守所进行检察,至1966年底,共对看守所检察31次,通过检察发现在押人犯逃跑20人,死亡9人,不服从管教16人,重新犯罪13人,预谋暴动1次,看守所违法收押29人,并有超期羁押和虐待在押人犯等现象。实施监督后加刑16人,督办法律手续28件,对15名看守干警进行批评教育。1959~1960年,对石门劳改农场进行7次检察。1959年开始参加社会改造工作,对不法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进行监督改造。19…
- 第六节 监所管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看守所 1942年夏,马陵办事处公安局初建之时,即从鲁南三行署公安局押解来县十几名罪犯,由县局看押、审讯。时审讯人员身兼二职,既要审讯教育人犯,又要站岗放哨看押。其关押场所系暂借民房,破旧狭小,极易发生事故,因此看守人须时刻警惕,以防不测。年底,局成立警卫看守班,专司警戒看押人犯。1943年7月,又成立政治保卫队,有3个班,35人,主要执行看守任务。看守工作实行看守长负责制。看守长由政卫队长兼任,工作受审讯股领导。 1947年1月底,国民党军占领郯城,县公安局押100多名重要人犯撤退至三井村遭敌机轰炸,住房被炸塌,公安人员死1人,伤数人,人犯乘机逃跑。…
- 大事记一 1998临沂年鉴 · 临沂市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