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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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民国前,县无专职财政机构。知县兼管财赋,属下机构为“三班六房”,“户房”掌管户口、钱粮财赋等。1913年(民国2年),县衙门改建为县知事公署,增设两科,其中二科为财政。1928年(民国17年),改设五科,其中之三科管财政,兼负钱粮征解,科下设地方财政征收处,又分田赋与杂粮两股。1931年(民国20年),地方财政征收处改建为县财政局,此为县专职财政机构之始。 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马头成立后,设二科管财政。1943年1月,二科改为财粮科,下设粮库、金库。1948年末,财粮分开,分为财政科和粮食局。 建国初期,税政股从财政科分出独建税务局。1953年…
- 第五节 财政管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预算管理 建国前,县级没有建立总预算。1953年,成立县级总预算后,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以自上而下为主,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预算收支指标,由县直各单位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县财政局根据郯城县财力,编制县级总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经济发展变化、自然灾害侵袭实况调整。编制与调整,均报县政府审核,再报省财政厅批准,最后由省下达命令执行。总决算的编制,是由执行预算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开始,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汇总编制的。决算基础数字,来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郯城县财政总决算,主要列报如下内容:①收支决算,主要反映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结果的合计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