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郯城县商业局

档案浏览器

类型:机构

出现于 11 处

  1.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40年1月,郯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共产党一面领导抗日,一面开展生产自救,并组织农民入股,创办合作社。泉源、庙山等合作社先后成立,因资金短缺,仅经营食盐、纸烟、布匹之类的生活用品。1943年秋,县人民政府再度动员农民参加合作事业,至1946年春全县已发展合作社40处,入股3490人,股金304429元。经营范围由生活用品扩展到生产资料。 1947年春,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县境大部沦陷。国民党政府虽曾提议成立“食盐运销合作社”,但只流于形式。1948年冬,郯城解放,为了医治战争创伤,克服当时经济困难,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建立自己的商业组织。 1949…
  2. 第四节 经济合同管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80年,县工商局业务股改称经济合同管理股,配备股长、办事员各1人。同年,各公社工商所亦均配备兼职合同管理员;县直各大单位亦多组建相应机构,初步形成覆盖全县的合同管理网络。此间合同仍由工商局、法院、银行等部门会同各业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直到1982年才按国务院文件精神,明确规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由县工商局专办。 1984年1月,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人,委员3人,专职经济合同纠纷裁决。1986年5月,又成立了“郯城县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一副县长兼职主任,配副主任2人,委员12人,下设办公室为常务机构,该会成立,标志全县此…
  3.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43年7月,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山东省工商管理局临郯支局成立,局设驻马头镇。有局长、副局长、监委主任、总经理各1人。下设人秘、税务、办事、警察4股和1个警卫连、18处税务所和检查站。 1945年7月20日,临郯支局改建郯海支局,驻地仍在马头镇。改建后,仍设局长、副局长、监委、总经理各1人。有税务、总务2股并1个辑私队、19处事务所和检查站。 1946年6月,局驻地移至江苏东海县桃林镇。次年春,国民党军占领郯城,东海亦被占领,局分解组建3支分队,转入地下进行游击战争,直至1948年11月县境解放,支局再告恢复,驻址县城,才重开业务。其后,设局长、副局长…
  4. 第六节 管理业务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物价检查 县较大规模物价检查始于1956年。当年5月,针对一些价格混乱状况,在全县实行审价核价。发现主要问题有:一是越权定价。如县粮食局自行将大米售价由每500克0.145元提高到0.16元;城关区供销社擅自将无烟煤价格由每吨41.6元提高为52元,多收价款16000余元。二是压级压价,收费混乱。此次审价后,原取消的基层兼职物价人员多再行恢复,并健全各项物价管理制度。 1964年11月,针对郯城县价格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对县城商业、粮食、工业等系统全面检查。该次检查以物价委员会和财贸办公室为主,吸收商业、供销等部门共21人参加,分4组…
  5.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郯城县对外贸易业务多系个体自发经营或联营,建国后至1971年前,外贸业务由商业、供销、粮食等部门按国家下达计划组织收购调运,或由相关单位代管外贸事务。 外贸总公司 1972年3月,县商业局设立外贸组,配员4人。因不足所需,同年5月改建为外贸公司,但仍为商业局下属组织。1976年12月3日,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郯城县革命委员会外贸局”,并与其前身外贸公司同为一体,政企合一,行政隶属县革委,业务仍受省、地外贸局和各进出口公司领导,财务与临沂地区土产工艺品进出口支公司挂钩。1989年,国家实行外贸体制改革,取消外贸补贴政策,人、财、物划归地方管理,…
  6.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初,物资购销业务主要由商业和供销系统负责,生产所需物资没有计划保证。郯城县成立最早的木材公司建于1956年3月,1958年9月取消,并入县社贸易公司。直属县社管理的煤炭销售组始建于1956年,1961年划归商业局管理,改为“煤建公司”。 1962年后,国家进入了有计划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阶段,物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1963年8月,郯城物资供应站成立。同年11月开业,全称为“临沂专员公署物资综合公司郯城县物资供应站”,直属临沂地区物资综合公司管理,实行报帐制,设站长1人,会计、出纳各1人。 1971年11月,物资供应站改由县属,成…
  7.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50年4月,郯城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主管工商企业工作。1956年6月,撤销工商科,分设商业局和市管会。商业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局机关内设秘书、人事、财务、商政等科室,工作人员7名。下属4个国营公司,即百货公司、贸易公司、纺织公司、烟酒专卖公司,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30人。同年又成立郯城县服务局。糕点、糖果等饮食服务行业归属服务局领导。 1958年4月,县服务局并入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5月商业局与县供销合作社合并,统称为“郯城县商业局”,内设9个科室。即:秘书、干部、财务、计划、商政、物价、组检、业务和储运科,工作人员50余名。下属单位有:生产资…
  8. 第二章 国有(营)商业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国营商业始建于1949年3月,是国家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人事、财务和业务均由省地(市)有关部门直接管理。20世纪50年代,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先后有粮食局、工商科、商业局、物资供应站等;70年代后,又设立外贸局、物资局、烟草专卖局、石油公司、药材公司等;进入90年代,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郯城县国营商业逐渐显示出在经营体制上和管理上的不适应,部分企业效益滑坡。1993年,改称国有商业。本章记述的国营商业专指商业局(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粮食、物资、外贸等国有(营)商业的发展变革,详见本志其他卷章。
  9. 第一节 管理措施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无专门护林机构和成文护林法规。只有少量官地、官道之树由政府统一管理。据1923年(民国12年)版《山东各县劝业所十一年度成绩报告书》载,郯城县清明节“由县谕令沿路庄长,督率近路地主于路旁每米植树一株,共植杨柳榆等树9万株,即以各庄旧有之看青人兼充林业警察,不时巡逻,以资保护。”“城垣附近,有义地九段,共52.9亩,共植树5047棵,请县转饬警察署妥为保护。”当时县内树木大部为私有,均由自己管护,一般人家树木不多,多用劳动之余兼行护林;一些官吏、地主林木较多者雇人看管。 建国后,随着林业发展,公有林木增多,为保护林木资源,县政府采取了诸多措施,加强…
  10. 第二节 专业公司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食品集团总公司 1953年3月,郯城县食品收购组建立,属中国食品公司山东省公司下伸郯城县之基层单位。1956年7月,该组易名为郯城县食品公司,隶属关系不变。公司内设人秘、财会、业务、储运4个股室并有仓库2座,经营活猪、鲜蛋、菜牛、菜羊等生熟制品类,有干部职工20余人。 1958年5月,公司归属县商业局领导,并易名“郯城县食品经理部”。1963年4月复称为“郯城县食品公司”,并在全县各公社建立食品采购站(组),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食品公司成立革命委员会,公司各项工作都处于混乱状态,到1971年恢复正常。1983年是食品公司历史上经营效益最…
  11. 郯城县 山东方志目录 · 山东方志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