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劝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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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管理体制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郯城官立高等小学堂归山东省高等小学堂管理。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郯城县县立、私立小学归县公署劝学所管理。学校设监督(校长)1人,主持学堂工作。司事1人,分管学堂事务和经费。教习(教员)若干人,任教学工作。 1912~1948年,小学出现多层次管理体制,县立小学归县劝学所管理。区立小学归区公所管理。私立小学归校董事或办学人管理。规模较大的学校设校长1人,主持全校工作。并设校务主任、训育主任、庶务员,分别负责教学、训导、事务等工作。规模较小的初级小学校,设校长1人,兼教员。 1939~1945年,县境日伪占领区的小学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1840——1949)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