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农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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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经济合同管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80年,县工商局业务股改称经济合同管理股,配备股长、办事员各1人。同年,各公社工商所亦均配备兼职合同管理员;县直各大单位亦多组建相应机构,初步形成覆盖全县的合同管理网络。此间合同仍由工商局、法院、银行等部门会同各业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直到1982年才按国务院文件精神,明确规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由县工商局专办。 1984年1月,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人,委员3人,专职经济合同纠纷裁决。1986年5月,又成立了“郯城县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一副县长兼职主任,配副主任2人,委员12人,下设办公室为常务机构,该会成立,标志全县此…
- 第二节 农机局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52年县成立生产资料经营部,负责新式农具、农药机械的推广工作。1957年成立县农具改革办公室,负责农具的改良和新式农具的推广。1959年11月成立县农业机械管理科,1960年5月改为农业机械管理局。1961年7月成立县拖拉机总站,9月改称县拖拉机站,负责全县拖拉机的管理工作,同时撤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1972年恢复农业机械管理局,下设政工、财务、机务3个组。1976年2月18处公社成立农机管理站,属事业单位,行政由公社领导,业务上归农业机械管理局领导,业务人员由县局调配。1976年10月农机局下设农机公司,负责全县农机和配件供应,1977年农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