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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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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革命烈士英名录(十一)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2. 第六节 管教场所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3. 第四节 交通管理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清末至民国初,聊城无专职交通警察。 1936~1938年(民国25~27年)聊城县警察局在城内四口(东口、西口、南口、北口)和驴市口、闸口各设交通警察1名,维持交通秩序,并兼管附近的社会治安秩序。 1947年在城内四门设义务交通管理员。1953年聊城县设公路管理站,有兼职交通监理干事1人,负责交通管理工作。1959年县交通局设交通监理干事专门负责交通监理工作,1963年恢复公路站,交通监理工作划归公路站负责。 1974年聊城县成立交通监理站,其职责包括:机动车辆年度审验、驾驶员考核、交通法规宣传、交通安全检查和交通事故调处等。同时,聊城县公安局交通民警…
  4. 第一章 公安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1939年(民国28年),聊城县建立日伪警察局,1940年改称县警察所,日军占领期间,推行严密保甲制度。 1942年,抗日民主政府建立筑先县公安局,1949年撤筑先县后改称聊城县公安局,设行政秘书、侦察、审讯、治安等股,全面履行人民公安公务。
  5. 第三节 县政府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1927年4月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是年11月,聊城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设一、二、三、四科及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土地局。 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县政府组织法》,聊城县政府办事机构和人员有秘书、一科(民政)、二科(办理省政事宜)、和财政、教育、建设、警察4个局。 1933年6月,根据山东省令,聊城县政府下设一科(民政)、二科(省财政)、三科(县财政)、四科(建设)、五科(教育)及警察局。 1936年9月,山东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范筑先兼任聊城县县长。县政府设4科:一科(行政、民政)、二科(财政、金库)、三科(建设)、四…
  6. 第二节 社会治安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7. 1982年 大事库 · 专题库
  8. 第三节 户籍管理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9. 第一节 惩治犯罪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10. 革命烈士英名录(二)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