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地区武装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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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 宁津县志 · 宁津县地情资料库 一、旧警机构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宁津县始设警察教练所(俗称巡警局),设巡官1人,警察数人。1910年(宣统二年)巡警局易名警察所,设警务长1人,所内设警法、警政两课。警法课执掌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并掌司法、侦探事宜;警政课主管户籍、正俗等。人员从19人到40人,定额不稳定。同时在县辖十个区内,分别设警察分所,分驻所各5个,每所有警察10人左右,负责辖区内的警务。 民国初期,宁津县警察所设两课(总务、司法行政)、一室(督察室)、一所(拘留所),计长警47人。县以下仍依区划设分所、分驻所各5处,每所有巡官1人主持警务,另有文书、巡长、巡警13人…
- 第三辑 人民军队 政治军事 · 商河县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