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工资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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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 劳动保障志(1986—2005) · 二轮山东省志 1984年起, 经国家企业工资改革办公室和省企业工资改革办公室批准,山东省 在194家大中型企业中实行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简称“工效挂钩”) 浮 动试点。国家负责核定省、中央各产业部门所属企业全部工资总额及随经济效益浮动 比例,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家核定的山东省、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企业工资总额 和浮动比例范围内,逐级核定每个企业的工资总额和浮动比例。此后,经批准退出67 户,至1986年,全省大中型企业尚有127户。挂钩浮动办法:8户煤炭企业实行吨煤工 资含量包干,22户建筑企业实行百元产值含量包干,97户其他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上 缴税利…
- 三、第三阶段(1986-1987年) 冶金工业库 · 专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