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中国工商银行郯城县支行

档案浏览器

类型:机构

出现于 6 处

  1. 第三节 租赁业务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租赁业务多由县工行信托部办理,即面向单位集体,亦服务个体经济,凡有意于此者均可向该部申请办理。 至1989年,县工行开办金融租赁项目有:电子计算机、专用通用机器、交通运输车辆、装卸工程机械、文教科研器械、医疗卫生设备和商业旅游设施等。企业急需购买厂房、仓库而缺乏资金亦可取租赁方式。承租方和供租方商定价格后,即可与信托部门签定租赁合同;信托部门再与供租方签定交易合同,尔后凭承租方验讫付款租赁。 租赁费从信托部支付货款之日算起,承利单位每月或每季支取1次。租赁费用货物价款、利息、手续费、保险费等构成,一般按货物价款1~3%计算,其中手续费由信托部收取。代租…
  2. 第二节 现金管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51年3月,县金融机构始行现金管理。时管理对象有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1959年又扩至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1961年4月根据中央指示,县人行制定了《对人民公社实行现金管理的试行规定》,对全县农村社队普行现金管理。之后,现金管理逐年加强。“二五”间,按中央指示,在扩大管理范围同时,对全县所有单位开始核定库存限额,并制定30元为结算起点,以堵住过量现金支付。 “文化大革命”间,该制破坏,一度出现“花钱无人管”现象。1977年,按国务院指示,郯城县又重行现金管理旧制,通告各单位所有现金,除核定库存限额外,其余必须存入银行。至1980…
  3. 第五章 信用卡业务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银行信用卡系银行向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支付凭证,主要用于消费者在指定的商店或饭店购物、消费时进行结算还用于在银行网点或ATM机上存取现金。 1992年10月,县中行发行郯城县金融史上第一张信用卡——人民币长城信用卡,并成立信用卡部。1994年8月,县农行成立金穗信用卡部,发行金穗卡。同年8月,县工行发行牡丹信用卡。1995年4月,县建行龙卡信用卡部成立,所发卡种包括万事达卡、VISA卡、彩照卡、储蓄卡,因卡面以龙为显著标志,故统称龙卡。1996年7月,县建行开办利用龙卡为公路局代收养路费业务。1997年9月,县农行与中保人寿保险公司联合开办“神农保费收缴专…
  4. 第二节 银行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北海银行 1948年2月,北海银行鲁中南分行郯城办事处设立,随县人民政府驻扎挂剑区王家、后城一带,办事处副主任黄守义。11月,县城解放入城,设址于县政府内西南角。基本业务为代理金库,执行财政统一收支程序控制;开展信贷业务,稳定社会金融;收兑金银,发行北海币,排除旧币体系;统一金融制度,设立各种业务章程等。次年10月,办事处定职定位,设会计、出纳10余职,总计职工达21人。同期,北海银行易名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各分支机构随之更变,县办事处亦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郯城办事处。 人民银行(简称人行)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郯城办事处成立,主任黄守义、…
  5. 第二节 工商贷款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初期,因物价不稳,公私贷款均以折实方式发放,用各企业生产原料或成品折实计算。统一信贷制度后,对私营商业发放短期贷款,取质押方式,对余之三、五日短期贷款,始用货币方式供给。 1952年秋,根据“广泛开展、深入联系、大进大出,公私两利”原则,放宽私营商业贷款,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域内市场经济。之后,全县形成购销两旺局面,物价迅速下降20%~50%。 次年,对基层供销发放贷款,其方式是县联社审批到银行办理。 1955年冬,对粮食部门实行预付贷款下贷上划办法,同时对全县10处基层供销社84个门市部实行进货贷款、销货还款、定额管理制度。年末,全县工商业贷款…
  6. 彩页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