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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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清代,县署设户房掌管地丁银、漕米、契税及杂税征收。 民国初年,县公署设财政科,管理财政收支事宜。1919年成立地方财政管理处,负责稽核、监督和管理全县财政收支。1929年改地方财政管理处为财政局,1933年更名财政科(县政府第三科),设有科员、事务员、录事等职。 1940年1月,县抗日政府设财政科,负责根据地区域内的财政收支,并会同粮秣科完成“救国公粮”稽征数的匡定及征收、发放等,各区设财政助理员。1948年,财政与粮食合并为财粮科,设专人负责审计、粮秣、会计等业务,各区配有财粮干事、财粮会计,其业务受县财粮科领导。 1951年3月,财、粮分设,恢复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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