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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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清代,1862年(同治元年)在境内姜沟(今平阴县)设厘金局,管理黄河航运货物税的征收。民国初,县公署设烟酒税局、印花税局、货物税局、牌照税局负责各税的征收。1934年(民国23年)增设营业税局。日军侵占期间,无专门税务机构,伪县长亲自督办各税征收事宜。1945年东阿县城解放后,县工商科设税务股,负责全县工商各税的征收工作。1949年6月,县税务局成立,设行政、会计股,辖牛角店、高集、陈集、铜城4个基层税务所,有工作人员17名。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沿用民主县政府的税务机构。1950年财政科增设直接税征收股、货地税征收股。1954年增设刘集、陈店、单庄3个…
- 第五节 财政管理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机构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清代,县署设户房掌管地丁银、漕米、契税及杂税征收。 民国初年,县公署设财政科,管理财政收支事宜。1919年成立地方财政管理处,负责稽核、监督和管理全县财政收支。1929年改地方财政管理处为财政局,1933年更名财政科(县政府第三科),设有科员、事务员、录事等职。 1940年1月,县抗日政府设财政科,负责根据地区域内的财政收支,并会同粮秣科完成“救国公粮”稽征数的匡定及征收、发放等,各区设财政助理员。1948年,财政与粮食合并为财粮科,设专人负责审计、粮秣、会计等业务,各区配有财粮干事、财粮会计,其业务受县财粮科领导。 1951年3月,财、粮分设,恢复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