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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抗日民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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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节 机构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1919年,民国县政府设立地方财政管理处,负责稽核财政事宜。1940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财政科设审计员。1949年1月,华北军区颁发“暂行审计规程”,明确各级审计机构的职能、作用及审计人员的职权范围。建国后,在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设立审计员。1952年12月,改称监察员。1979年财政局设立监察股,负责财务监督工作。1984年5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局。1985年,有干部职工6人。
  2. 第一节 商业局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3. 第一节 机构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4. 第五节 粮食局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5. 第二章 人物传略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刘约 字博之,别号黄石,东阿县苫山村人。明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累官吏部验封郎中。初为河南布政司参政,时徽王将民田以国租为名,占为己有。刘约参奏,力主“以田还民”。徽王贿赂宦官刘谨重勘民田,并将刘约罢免。正德五年(1510)刘谨被诛,刘约遂复官。约订徐氏为妻,未嫁而因目瞽,女方请求退婚,他说:假使男瞽,女家怎么办呢?终不改聘。后生四子,两举进士。 刘田 字伯耕,别号东溪,刘约之长子。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为治严明,不阿权贵。初授河北阮氏县知县,时刘谨专权,派中官二人到京郊私察,唯阮氏县令不出城郊迎。中官坐传舍召令,田至堂上,见二人傲慢无理…
  6. 第一节 机构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明、清两代,县衙设教谕、训导,管理学校,教诲生员。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废科举,裁撤教谕训导署,改设劝学公所。以地方长官为监督,置总董1人,视学若干人。1910年(清宣统二年)改劝学总董为劝学长。 民国初年,仍沿用旧制,设劝学所,置所长1人,或由县视学兼任。1923年,改设教育局,置局长1人,督学、科长各2人,科员3人;内设董事会和教育委员会。1930年,教育委员会设委员4人,分别负责4个学区教育事宜;董事会设事务员4人,负责会计、庶务、文牍、书记等事项。1938年改教育局为文教科,置科长、督学、科员等职,各区设教育指导员,乡公所设文化股主任、干…
  7. 第一节 工资制度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岁俸制 清代官吏俸金均用银两支付,计量单位有厘、分、钱、两。发放薪俸时限按年计算,故称“岁俸”。县级官吏岁俸如下: 知县,二十九两 县丞,四十两 教谕,四十两 训导,四十两 主簿,三十三两 典史,三十一两 岁俸,又称“正俸”。此外,知县每年有养廉银一千四百两;县丞、典史养廉银每年各八十两。 门子、皂吏、仵作、伞轿夫岁工食银五两;膳夫六两;快马十五两;驿站司兵六两。 月俸制 民国初期,县知事、公务员薪俸均以银元为单位计算,为月俸制。其俸给标准多有变化。民国初,州县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州县知事月俸300元;二等250元;三等200元。1918年(民国7年),…
  8. 第六辑 东阿县 建置库 · 专题库
  9. 第一章 机构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10.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府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11. 东阿县 山东抗战纪念设施和遗址名录 · 山东地情资料
  12. 东阿县 聊城市 · 山东地情资料
  13. 铜城镇 山东强镇名村志 · 山东方志文献
  14. 大事记 卷首 · 聊城地区政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