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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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阿县 2005年年鉴库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195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颁布后,东阿县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县建立征兵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人武部(兵役局)、公安局、卫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新兵征集分宣传发动、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发放入伍通知书、集中移交几个阶段。征兵一般在冬季进行,有的年份在春、冬两季征集;规定年龄为18~20周岁,有时扩至22周岁。对检查合格人员均逐户走访,做到“三通四满意”,即本人通、家长通、爱人通;部队、政府、本人及家庭都满意。 1978年,根据新兵役法规定,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
- 第三节 人民武装 东阿县志 · 东阿县地情资料库 运东武装工作团 1939年9月,根据地委军事部长徐翼指示,为配合聊阳阿四大队作战,中共东阿县委在邻县阳谷郎弯村,建立运东武装工作团,新斧任团长、李常青任指导员。不久,发展为30人和枪的武装。1940年编入东阿县大队。 东阿县区队 1939年底,东阿始建二、三区区队,后各区均组建武装区队。区队设队长、副队长和指导员,人数多少不一,一般辖3~5个班。区队除保卫区级机关外,并反奸除霸,组织小型战斗,配合八路军主力部队作战。根据扩充兵源的需要,区队人员随时升级到县大队或主力部队,尔后,再补充人员。1948年各区队撤销。 东阿县大队 1940年初,在原运东武装工…
- 东阿县 2006年年鉴库 · 聊城市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