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宋元祐党籍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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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崇宁元年(1102年),宋徽宗用蔡京为相,以崇奉熙宁新法名,否定建中初政。
又令籍定元祐旧党姓名, 蔡京开列司马光、苏轼等120人,御书刻石,立于端礼门及
各地官厅。崇宁三年(1104年),又重定元、元符党人及上书反对绍述者,共309人,
御书石刻于文德殿门东壁, 蔡京手书石于各州县, 入碑籍者皆受迫害。 崇宁五年
(1106年),除党人一切之禁,毁元党碑。南宋庆元四年(1198年),名列元祐党人文
臣第九名的梁焘之曾孙,静江府(今桂林市)钤辖梁律在桂林市七星山瑶光峰山脚的龙
隐岩按原样重刻《元祐党人碑》以资纪念,碑额仍用蔡京手书《元祐党籍》,保存完
整至今。
现将碑文节录如下:
元祐党籍(额)
皇帝嗣位之五年,旌别淑慝,明信赏刑,黜元害政之臣,靡有佚罚,乃命有司
夷考罪状,第其首恶与其附丽者以闻,得三百九人。
皇帝书而刊之石,置于文德殿门之东壁,永为万世臣子之戒,又诏臣京书之将以
颁之天下,臣窃惟。
陛下仁圣英武,遵制扬功,彰善瘅恶,以昭先烈,臣敢不对杨休命。仰承陛下孝
悌继述之志。司空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臣蔡京谨书。
元祐奸党……
余官
秦观(故)、黄庭坚晁补之、张耒……李格非、陈瓘、任伯雨、张庭坚、马涓、孙
谔(故)、陈郛、朱光裔、苏嘉、龚史、王回(故)、吕希绩(故)、吴俦(故)、欧阳中立
(故)、尹村、叶伸(故)、李茂直、吴处厚(故)、李积中、商倚(故)、陈、虞防、李
祉、李深、李之仪、范正平、曹盖、杨綝、苏昞、葛茂宗、刘谓、柴衮、洪羽、赵天
佐、李新、扈充(故)、张恕、陈并、洪刍、周锷、萧刓、赵越、滕友、江洵、方 、
许端卿、李昭 、向紃、陈察、钟正甫、高茂华、杨彦璋、廖正一、李夷行、彭醇、
梁士能。
……
世之是非,未有久失其当者,所谓公论,天地并存,日月并明,亘亿万年予盾驰
互此脉,终不可乱,欲势力变置之有是哉,元祐党议。
徽宗固随感悟。
高宗亦继昭雪,观国史,谓实录及诸公家传等书,大氐有考,庆元戊午备末,椽
桂林,始获识左丞梁公之曾孙府钤辖,律爱其有前辈风度,相与光昵,暇日从容及籍
中名氏,因谓欲刻诸石,使垂传夫前此一时之屈,而后此万世之伸,其所得孰多,然
惟是焉,计浅之为丈夫耳,非所施于昔贤,特碑苟无恙,彼小人者有所瞒惠,其污蔑
君子,本以利己浮说、定罪恶、反易位而至于我生遗家祸、死贻鬼诛、盖至严其邪心
要比少浚明。斯举也,似不无补。岁九月旦吉川饶祖尧敬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