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军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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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军纪
  戚继光强调军队要有严明的纪律,他说:“兵众而不知律,必为寇所乘。”(
《止止堂集·大学经解》。)为此,他制定了民众纪律、战场纪律、对俘虏的纪律
等,要求士兵“人人知我之令”(《纪效新书》(十四卷本)卷十一《胆气篇》。)。
他把纪律条款发给士兵,让他们记熟,并进行抽查。士兵如果犯了小错,只要背几
条纪律条款就可以减免处罚。他还对士兵讲明遵守纪律的道理,以便士兵们自觉遵
守。他告诫士兵说,朝廷建立军队本来是为保障百姓的;百姓养活了你们,当他们
在危难之中,你们不去解救他们,反而祸害他们,天理难容。为了严格执行纪律,
他还制定了严密的赏罚制度。

  二、重赏罚
  戚继光练兵以“信赏必罚”著称,这是做好武艺训练和纪律训练的重要保证。
在戚家军中,赏和罚都有严格的规定。每年春、夏、秋、冬四季,以正月、四月、
七月、十月初二这天,为规定的考选日期,比量武艺。凡武艺精通的都能得到提拔
或奖赏,武艺生疏的要受处分。非考选日期也可自行申请,随时考试,只要有特殊
才能,照样受到嘉奖。此外,如作战有功,被俘不屈,遵守军纪、号令等,都一律
有赏。只要将士有一点功劳,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如多差遣他走了几十里路,多派
他干了一件小事,也给予奖赏。对于恃强凌弱、酗酒吵闹、喧嚷无礼、讹言诳惑,
或掠取农民庄稼,偷摘瓜果、蔬菜,砍伐有主薪柴、果木、树木,烧毁百姓房屋,
破坏百姓家具,奸淫妇女……无论何人,一律按情节轻重治罪。
  戚继光认为,“行赏罚”是训练“节制”之师的“要柄”。他认为,“如该赏
者,即与将领有不共戴天之恨亦要录赏,患难亦须扶持;如犯军令,便是亲子侄亦
要依法施行,决不许报施恩仇”(《练兵实纪》卷二《练胆气》。)。戚继光不仅主
张赏罚要一视同仁,而且还主张赏罚应不分时间、地点和对象,该赏就赏,该罚就
罚。不论作战,还是训练;不论是平时,还是战时;不论是将领,还是士卒;不论
是亲朋好友,还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都要平等对待。处处事事皆可行赏罚。作战中
冲锋陷阵、英勇杀敌的将士,应该给予奖赏。打胜仗该赏,而胜仗之中有过者也该
罚;打败仗该罚,败仗之中有功者也该赏。平时刻苦操练、技术精湛、严守纪律、
尊长爱友者,该赏;违犯军纪、操练无素、品行不良者,也该罚。真正做到,赏必
须赏得使将士有所喜、有所争,罚必须罚得使将士有所恶、有所惧,使将士“人人
知其所以赏与罚之故”,从而达到“感心发,则玩心消;畏心生,则怨心止”(《
练兵实纪》卷二《练胆气》。),处处事事时时刻刻都争赏戒罚。
  戚继光对将士固然严格,但严格中渗透了极强的人情味。由于将士多来自农村,
入伍不久,不习惯军营生活和规矩,戚继光特别规定,除了在“行营”、“野营”、
“对阵”、“军机”、“谋逆”、“杀人”、“奸盗”、“诈伪”、“赌博”等方
面必须按军法处置外,其他小错,如系初犯,便不追究;设若再犯,只把名字记在
簿上;直到连犯三次,才给以应有的处罚。处罚时,集合同队士兵,由旗队总将军
律供桌上或悬挂壁上,令犯规将士跪下,旗队总站在一旁说:你这个人所为,今对
号令与某一款所犯相同,我念同歇处,恕你二次,你又不改,今照令书处治。一般
对小过失处治很轻,最多不过打五棍。这种惩罚虽然带有一点戏剧性,却能收到谆
谆告诫、惩一儆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