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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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氏学在乡试科举中,享有特别优厚的待遇。明天启元年(162
1年),云南道御史李日宣请行山东曲阜等县,“请将所在孔氏后裔于山东省
额中式外,每科加举一二人,贡之阙下,以光新政”。礼部议准“孔氏后裔另
编耳字号,于填榜时总查各经房,如孔氏无中式者,通取孔氏试卷,当堂公阅
,取中一名,加于东省原额之外;但不必拘定一人,以滋多碍;凡历五科,皆
取中二名。”崇祯七年(1634年),鲁宗学分去一名,遂一度曾只中一名
。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允准“将旧额二名归还四氏,不拘孔颜曾孟
,凭文取中”。雍正二年(1724年)复增一名,共正额三名,成为定例。
乾隆元年(1736年),“恩科广额于三名外,得广一名”。四氏学每次科
中的举人,都在三名以上,到同治九年(1870年)竟达八名之多,故山东
乡试有“无孔不开榜”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