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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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氏宗族沿袭封建宗法制度,以嫡长为大宗奉祀远祖,其余为小宗。衍圣
公为孔子后裔嫡长,处于大宗主的族内最高地位,代祖立言,统辖全族。历代
帝王又给予衍圣公约束族人的权力。明太祖朱元璋对衍圣公“加赐玺书,令约
束族人”。隆庆三年(1569年),穆宗复令衍圣公孔尚贤“约束族人,举
贤德,绳不率”。

为了有效地进行管理,衍圣公设立了一整套宗法机构,上有族长,下有户
头、户举,实行严格的宗法统治。孔氏宗族有族长衙门,族长由衍圣公选择孔
氏族人中辈尊德高者充任,并设林庙举事一员,辅佐族长管事。孔庭族长始设
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徽宗诏定“文宣王家,选亲族一人”,担任主
簿或县尉,“以家长(族长)承袭”。这是族长授官之始,以后孔庭族长并授
迪功郎。元代,族长、林庙举事均“授八品冠带”。明初改称孔庭族举,明太
祖洪武元年(1368年)“以翰林院检阅官孔泾齿行俱尊,特令还乡里为孔
氏族长。面赐 杖一枝,令世守主领宗族事”。清代孔庙设执事官
,族长、林庙举事,均由孔庙执事官兼任。族长的职责是“申明家范,表率宗
族。凡子弟有不率不若者,教治之”。随着孔氏子孙的繁衍,为便于管理,先
分为5位,再分为20派,再分为60户。每位、派、户均为一个分支。明清
时,以户为管理单位,每户设户头、户举各一人或多人。户头、户举由本户族
人保举,衍圣公给札任命,管理本户族人。外地孔氏族人,也多“效阙里例”
,设族长、户头、户举管理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