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学演变 从北宋开始,国家越来越多地介入孔氏家学,孔氏家学逐渐成为官学。
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四十四代孙孔勖任仙源(宋代因黄帝生于曲阜寿丘,将曲阜改作仙源)知县,上奏朝廷请求在家学旧址重建讲堂,得到允许,重建后的学校名为庙学。此后,国家逐渐关心孔家学校。乾兴元年(1022年),兖州知州孙奭维修庙学,请以杨光辅为讲书,元祐元年(1086年)改建庙学于孔子庙东南隅,国家为其设置一员教授,教育孔氏子弟,也允许乡邻入学听讲,不久又增加颜回、孟子的子孙,赐给经史书籍各一部。四年,增设学正、学录各一员,专门教育奉圣公(不久复改为衍圣公)胄子。
金明昌元年(1190年),朝廷下诏维修庙学,设教授一员,还规定按照兖州府学的例子给已习辞赋经义准备应试的孔氏子弟每人每月官钱二贯,米三斗,尚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小生减半供给。元中统三年(1262年),世祖下诏命“进士杨庸教授孔氏颜孟子弟,务严加训诲,精通经术,以继圣贤之业”。
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将学校改称三氏子孙教授司,正统九年(1444年),设立廪生名额,成化元年(1465年)颁给三氏学官印,并许三年一贡,自此孔氏家学彻底完成了向官学的转变。
作为官学的标志,孔氏家学有生徒名额、贡生名额,国家为之设置学官并拨给经费和土地。
生贡名额 金明昌元年,诏给孔氏子弟20名参加进士考试的名额,这是名额最多的学校,当时最高一级的京府府学只有15个名额。明正统九年,五十九代衍圣公孔彦缙奏书朝廷,请求仿造“郡县学例置立生员,听提学官考选,应山东布政使司乡试”,朝廷同意,但是没有明确的额数。嘉靖六年(1527年),经山东巡抚奏请,部议确定,“照州学例设置廪生、增生各三十名”。万历四十年(1612年),因在校学生已达三百多人,经山东提学道奏准,增加廪生、增生各十名,达到府学的规模。清康熙四年(1665年),四氏学还增设武生名额,每遇岁试考取15名。
贡生之设始于成化元年(1465年),命四氏学每三年贡一人,嘉靖六年增加为三年贡二人,万历四十年改为一年一贡。
学官 学官之设始于宋乾兴元年(1022年),以杨光辅为讲书,后来转为奉礼郎,元祐元年国家为孔氏庙学设置教授一员,按照州学学正之例优与供给,四年添设学正、学录各一员,金明昌元年设置教授一员,“于四举、五举终场进士出身人内选博学经史、众所推服者充”。元代复设教授、学录、学正各一员,明洪武七年裁去学正。
教授职责为考论道德,申明伦纪,讲究经史,训课文艺,表坊士类,化导风俗。在金代时从进士中选任,元代改为遴选,明洪武元年改为“于师儒官内保升”,万历十五年改为由山东提学从本省儒学教谕、训导中优选,送衍圣公咨送吏部题升,四十年改为直接由部中题授,清顺治二年经衍圣公题准,由衍圣公保举博学生员咨部铨除。教授在明代为从九品,清乾隆七年改为正七品,可以与其他官员一样升转。
学录为孔氏家学特设的学官,郡县学校设置教授、教谕,副职为训导。孔氏家学设置学录也有比拟国学的意思。学录的职责为绳愆纠谬,察功考过,劝勤惩惰,纪事司籍。学录明代时由师儒官内保升,宣德元年改为由孔氏出任,由衍圣公会同族人公举年德俱尊、学问优长者咨部铨授,职衔属国子监,清乾隆二十六年改为由衍圣公“于孔氏岁贡廪生、捐贡及廪生内”“拣选应用人员移送抚臣验看”后报部除授。孔氏家学教授不用孔氏,但学录必须由孔氏担任,这是因为“异姓则师严而道尊,宗人则情亲而爱笃”。学录在明代时没有品级,清雍正十三年定为正八品。
经费 国家给予的经费,一是学官俸禄,二是学生廪米,三是杂费,四是学田收入。
学官俸禄在明代时由衍圣公从孔庙祭田收入内支给,薪银和马草银由曲阜县支给。清代制定百官品俸时改为由曲阜县正项钱粮内支给,教授、学录每年俸银五十九两九钱六分,斋薪银各十二两,马草银各十二两。
宋代时庙学学生就按照府学标准,应试者每人每月给官钱二贯,米三斗,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小生减半供给。明嘉靖十九年给生员廪米,每人每年十二石,闰月加给一石,后来增加的十名从学田收入内支给。不久改米折银,共给银三百七十两,后裁去三分之二,清乾隆二年又恢复原额。
杂费很少,主要有岁贡袍帽伞盖银十三两九钱七分,以及斋夫、门斗各役的工食等一百八十余两。后来廪生不再统一就餐,膳夫银两逐渐减少至二十四两多,杂费也就减少到一百三十五两。
设置学田始于宋元祐元年,国家拨给尼山附近土地二十顷,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拨给沛县土地五十大顷,曲阜土地九大顷五十亩,元统元年(1333年),拨给没收贪官江西佥事忙古台郓城县土地八顷八十九亩和房屋二十九间。明清时期山东地方官员还为四氏学购置学田,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山东巡盐御史吴达可以郡县赎款购置曲阜、泗水土地共七顷五十六亩,三十七年巡盐御史毕懋康也以郡县赎款购置曲阜土地三顷二十六亩,四十年兖州知府陈良材续查拨给学田五十八亩八分,连同其他捐赠,四氏学共有学田24700多亩。
特殊优待 除一般官学待遇外,孔氏家学还有举人名额、恩贡等特殊的优遇。
天启元年(1621年),因为当时孔氏科举不盛,云南道监察御史李日宣奏请将孔氏后裔于山东举人名额外每科加举一二人,经朝廷批准,山东乡试时,将孔氏生员单编耳字号,如果无人考中,就将孔氏生员试卷当堂公阅,选取中举者加在山东原额之外,“但不必拘定一人,以滋多碍”,以后五科,每科都取二人。崇祯七年(1634年)将举人名额分给鲁王宗学一名。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复还给四氏学,雍正二年(1724年)又增加一名,使举人名额增加到三名,除正额外,乾隆元年恩科还增加一名。清代时,随着教育的发达,孔氏家族文化素养的提高,山东乡试孔氏族人中举很多科都超过三名。
除官学的正常恩贡外,四氏学还有陪祀恩贡。天启四年(1624年),皇帝祭祀孔子,命衍圣公率领子弟进京观礼,观礼的生员、监生、奉祀生都作为恩贡送入国子监读书,此次恩贡只有五人,孔氏三人,孟、曾各一人,以后逐渐增多,到清代时,孔氏一般都是七名,颜、孟、曾以及仲由、卜商、颛孙师、言偃、端木赐、冉耕、冉雍和周公后裔东野氏各二名。
校舍 北宋初建庙学是利用原来家学的旧址,元祐元年迁建在孔庙东南隅。金代时在今阙里宾舍处,学舍在西,前后两进院落,正房都是三间,东西两厢前院为五间,后院为三间;教授厅在东,也是两进院落,正房也是三间,前院东西厢房各三间,后院无厢房。明洪武十年扩大,明伦堂三间,东西斋十二间,教授宅八间,学正、学录宅十二间,生员房舍二十二间。弘治十一年扩大到一百一十多间。万历十年由于学校后临孔府,前接藩臬行署,地方狭窄,迁建于古泮池之北,四十二年再迁于孔庙观德门之西。
校舍中间为明伦堂,后为尊经阁。阁左右厢房各五间,名公子号房,是衍圣公之子读书的地方。堂前东西两厢各五间,分别名启蒙斋、养正斋。堂东为教授宅,西为学录宅,都是后房五间,东西两厢各三间,都有正厅五间,分别名兴斋、立斋。
第二节 官学
官学演变 从北宋开始,国家越来越多地介入孔氏家学,孔氏家学逐渐成为官学。
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四十四代孙孔勖任仙源(宋代因黄帝生于曲阜寿丘,将曲阜改作仙源)知县,上奏朝廷请求在家学旧址重建讲堂,得到允许,重建后的学校名为庙学。此后,国家逐渐关心孔家学校。乾兴元年(1022年),兖州知州孙奭维修庙学,请以杨光辅为讲书,元祐元年(1086年)改建庙学于孔子庙东南隅,国家为其设置一员教授,教育孔氏子弟,也允许乡邻入学听讲,不久又增加颜回、孟子的子孙,赐给经史书籍各一部。四年,增设学正、学录各一员,专门教育奉圣公(不久复改为衍圣公)胄子。
金明昌元年(1190年),朝廷下诏维修庙学,设教授一员,还规定按照兖州府学的例子给已习辞赋经义准备应试的孔氏子弟每人每月官钱二贯,米三斗,尚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小生减半供给。元中统三年(1262年),世祖下诏命“进士杨庸教授孔氏颜孟子弟,务严加训诲,精通经术,以继圣贤之业”。
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将学校改称三氏子孙教授司,正统九年(1444年),设立廪生名额,成化元年(1465年)颁给三氏学官印,并许三年一贡,自此孔氏家学彻底完成了向官学的转变。
作为官学的标志,孔氏家学有生徒名额、贡生名额,国家为之设置学官并拨给经费和土地。
生贡名额 金明昌元年,诏给孔氏子弟20名参加进士考试的名额,这是名额最多的学校,当时最高一级的京府府学只有15个名额。明正统九年,五十九代衍圣公孔彦缙奏书朝廷,请求仿造“郡县学例置立生员,听提学官考选,应山东布政使司乡试”,朝廷同意,但是没有明确的额数。嘉靖六年(1527年),经山东巡抚奏请,部议确定,“照州学例设置廪生、增生各三十名”。万历四十年(1612年),因在校学生已达三百多人,经山东提学道奏准,增加廪生、增生各十名,达到府学的规模。清康熙四年(1665年),四氏学还增设武生名额,每遇岁试考取15名。
贡生之设始于成化元年(1465年),命四氏学每三年贡一人,嘉靖六年增加为三年贡二人,万历四十年改为一年一贡。
学官 学官之设始于宋乾兴元年(1022年),以杨光辅为讲书,后来转为奉礼郎,元祐元年国家为孔氏庙学设置教授一员,按照州学学正之例优与供给,四年添设学正、学录各一员,金明昌元年设置教授一员,“于四举、五举终场进士出身人内选博学经史、众所推服者充”。元代复设教授、学录、学正各一员,明洪武七年裁去学正。
教授职责为考论道德,申明伦纪,讲究经史,训课文艺,表坊士类,化导风俗。在金代时从进士中选任,元代改为遴选,明洪武元年改为“于师儒官内保升”,万历十五年改为由山东提学从本省儒学教谕、训导中优选,送衍圣公咨送吏部题升,四十年改为直接由部中题授,清顺治二年经衍圣公题准,由衍圣公保举博学生员咨部铨除。教授在明代为从九品,清乾隆七年改为正七品,可以与其他官员一样升转。
学录为孔氏家学特设的学官,郡县学校设置教授、教谕,副职为训导。孔氏家学设置学录也有比拟国学的意思。学录的职责为绳愆纠谬,察功考过,劝勤惩惰,纪事司籍。学录明代时由师儒官内保升,宣德元年改为由孔氏出任,由衍圣公会同族人公举年德俱尊、学问优长者咨部铨授,职衔属国子监,清乾隆二十六年改为由衍圣公“于孔氏岁贡廪生、捐贡及廪生内”“拣选应用人员移送抚臣验看”后报部除授。孔氏家学教授不用孔氏,但学录必须由孔氏担任,这是因为“异姓则师严而道尊,宗人则情亲而爱笃”。学录在明代时没有品级,清雍正十三年定为正八品。
经费 国家给予的经费,一是学官俸禄,二是学生廪米,三是杂费,四是学田收入。
学官俸禄在明代时由衍圣公从孔庙祭田收入内支给,薪银和马草银由曲阜县支给。清代制定百官品俸时改为由曲阜县正项钱粮内支给,教授、学录每年俸银五十九两九钱六分,斋薪银各十二两,马草银各十二两。
宋代时庙学学生就按照府学标准,应试者每人每月给官钱二贯,米三斗,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小生减半供给。明嘉靖十九年给生员廪米,每人每年十二石,闰月加给一石,后来增加的十名从学田收入内支给。不久改米折银,共给银三百七十两,后裁去三分之二,清乾隆二年又恢复原额。
杂费很少,主要有岁贡袍帽伞盖银十三两九钱七分,以及斋夫、门斗各役的工食等一百八十余两。后来廪生不再统一就餐,膳夫银两逐渐减少至二十四两多,杂费也就减少到一百三十五两。
设置学田始于宋元祐元年,国家拨给尼山附近土地二十顷,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拨给沛县土地五十大顷,曲阜土地九大顷五十亩,元统元年(1333年),拨给没收贪官江西佥事忙古台郓城县土地八顷八十九亩和房屋二十九间。明清时期山东地方官员还为四氏学购置学田,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山东巡盐御史吴达可以郡县赎款购置曲阜、泗水土地共七顷五十六亩,三十七年巡盐御史毕懋康也以郡县赎款购置曲阜土地三顷二十六亩,四十年兖州知府陈良材续查拨给学田五十八亩八分,连同其他捐赠,四氏学共有学田24700多亩。
特殊优待 除一般官学待遇外,孔氏家学还有举人名额、恩贡等特殊的优遇。
天启元年(1621年),因为当时孔氏科举不盛,云南道监察御史李日宣奏请将孔氏后裔于山东举人名额外每科加举一二人,经朝廷批准,山东乡试时,将孔氏生员单编耳字号,如果无人考中,就将孔氏生员试卷当堂公阅,选取中举者加在山东原额之外,“但不必拘定一人,以滋多碍”,以后五科,每科都取二人。崇祯七年(1634年)将举人名额分给鲁王宗学一名。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复还给四氏学,雍正二年(1724年)又增加一名,使举人名额增加到三名,除正额外,乾隆元年恩科还增加一名。清代时,随着教育的发达,孔氏家族文化素养的提高,山东乡试孔氏族人中举很多科都超过三名。
除官学的正常恩贡外,四氏学还有陪祀恩贡。天启四年(1624年),皇帝祭祀孔子,命衍圣公率领子弟进京观礼,观礼的生员、监生、奉祀生都作为恩贡送入国子监读书,此次恩贡只有五人,孔氏三人,孟、曾各一人,以后逐渐增多,到清代时,孔氏一般都是七名,颜、孟、曾以及仲由、卜商、颛孙师、言偃、端木赐、冉耕、冉雍和周公后裔东野氏各二名。
校舍 北宋初建庙学是利用原来家学的旧址,元祐元年迁建在孔庙东南隅。金代时在今阙里宾舍处,学舍在西,前后两进院落,正房都是三间,东西两厢前院为五间,后院为三间;教授厅在东,也是两进院落,正房也是三间,前院东西厢房各三间,后院无厢房。明洪武十年扩大,明伦堂三间,东西斋十二间,教授宅八间,学正、学录宅十二间,生员房舍二十二间。弘治十一年扩大到一百一十多间。万历十年由于学校后临孔府,前接藩臬行署,地方狭窄,迁建于古泮池之北,四十二年再迁于孔庙观德门之西。
校舍中间为明伦堂,后为尊经阁。阁左右厢房各五间,名公子号房,是衍圣公之子读书的地方。堂前东西两厢各五间,分别名启蒙斋、养正斋。堂东为教授宅,西为学录宅,都是后房五间,东西两厢各三间,都有正厅五间,分别名兴斋、立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