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在《论语》中虽然只出现了两次,但它却是孔子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
孔子自述“吾道以一贯之”,但并没有解释具体的内容,曾子解释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将忠与恕看做是贯穿孔子思想的基本观念。对忠恕,朱熹解释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恕就是推己及人。恕在《论语》中第二次出现是出自于孔子之口。当弟子子贡问“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时,孔子回答说:“其恕乎!”并进而解释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不要强加于他人。同样内容的话也见于《中庸》,也出自孔子之口:“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不愿别人加在自己身上的行为也不要加在别人身上,能够做到对人竭尽心力,做到推己及人,离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道”已经不远了。对此,孔子还以己为例作了详细的解释:“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君子的行为准则有四条:用要求人子应有的行为去侍奉父亲,用要求臣子应有的行为去侍奉君主,用要求弟弟应有的行为去侍奉兄长,用要求朋友应该做到的行为自己首先去做到。《大学》也说:“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你厌恶上、下、前、后、左、右的人的行为,就不要用同样的行为分别对待下、上、后、前、右、左的人。由此可见,孔子的恕是人己统一的情操,体现了人与人关系的平等,表现了孔子对他人人格的尊重。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录了孔子关于恕的一段话:“有臧武仲之知而不容于鲁国,抑有由也,作不顺而施不恕也。《夏书》曰:‘念兹在兹。’顺事恕施也。”臧武仲以幼代长成为臧氏宗子,又帮助季武子废长立幼,所以孔子批评他不顺于事理,不合于恕道,自己做事已经违背了事理,怎么能再帮他人去做违背事理的事情呢?《礼记·孔子闲居》中也有对孔子讲恕的记载:“无服之丧,内恕孔悲。”君子对于五服亲人之外的丧事也很悲伤,因为别人的丧事如同自己的丧事一样,也体现了孔子恕的思想。
在回答子贡的另一次提问时,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已。”(《论语·雍也》)汉代孔安国解释说:“但能近取譬于己,皆恕己所欲而施之与人。”认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恕,是恕己所欲而施之与人。朱熹赞同孔安国的意见,他说:“近取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犹是也,然后推其所欲以及乎人,则恕之事而仁之术也。”(《四书集注》)认为近取于己,以自己的欲望比于他人,他人的欲望与自己相同,然后将自己的欲望放在他人身上,就是恕的内容和实行仁德的办法。后代学者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的较低境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恕的更高境界。
恕可以通过以己度人,推己及人,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和感情的沟通。应该说,它反映了古代思想家追求人与人之间平等,对人宽容体谅的美好愿望,是一种与人为善、成人之美的优秀品格。
第十节 恕
恕在《论语》中虽然只出现了两次,但它却是孔子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
孔子自述“吾道以一贯之”,但并没有解释具体的内容,曾子解释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将忠与恕看做是贯穿孔子思想的基本观念。对忠恕,朱熹解释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恕就是推己及人。恕在《论语》中第二次出现是出自于孔子之口。当弟子子贡问“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时,孔子回答说:“其恕乎!”并进而解释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不要强加于他人。同样内容的话也见于《中庸》,也出自孔子之口:“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不愿别人加在自己身上的行为也不要加在别人身上,能够做到对人竭尽心力,做到推己及人,离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道”已经不远了。对此,孔子还以己为例作了详细的解释:“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君子的行为准则有四条:用要求人子应有的行为去侍奉父亲,用要求臣子应有的行为去侍奉君主,用要求弟弟应有的行为去侍奉兄长,用要求朋友应该做到的行为自己首先去做到。《大学》也说:“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你厌恶上、下、前、后、左、右的人的行为,就不要用同样的行为分别对待下、上、后、前、右、左的人。由此可见,孔子的恕是人己统一的情操,体现了人与人关系的平等,表现了孔子对他人人格的尊重。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录了孔子关于恕的一段话:“有臧武仲之知而不容于鲁国,抑有由也,作不顺而施不恕也。《夏书》曰:‘念兹在兹。’顺事恕施也。”臧武仲以幼代长成为臧氏宗子,又帮助季武子废长立幼,所以孔子批评他不顺于事理,不合于恕道,自己做事已经违背了事理,怎么能再帮他人去做违背事理的事情呢?《礼记·孔子闲居》中也有对孔子讲恕的记载:“无服之丧,内恕孔悲。”君子对于五服亲人之外的丧事也很悲伤,因为别人的丧事如同自己的丧事一样,也体现了孔子恕的思想。
在回答子贡的另一次提问时,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已。”(《论语·雍也》)汉代孔安国解释说:“但能近取譬于己,皆恕己所欲而施之与人。”认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恕,是恕己所欲而施之与人。朱熹赞同孔安国的意见,他说:“近取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犹是也,然后推其所欲以及乎人,则恕之事而仁之术也。”(《四书集注》)认为近取于己,以自己的欲望比于他人,他人的欲望与自己相同,然后将自己的欲望放在他人身上,就是恕的内容和实行仁德的办法。后代学者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的较低境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恕的更高境界。
恕可以通过以己度人,推己及人,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和感情的沟通。应该说,它反映了古代思想家追求人与人之间平等,对人宽容体谅的美好愿望,是一种与人为善、成人之美的优秀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