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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古代学者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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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年来,管仲的事迹、思想及其历史地位等问题,一直是政治家、思想家和学者关心的话题。历史上有关管子的评价和研究,可以按时代分为古代和近现代两个阶段。古代(鸦片战争前)人对管仲的研究大多不成系统,侧重于对管仲业绩的描述和对管仲个人的道德评价。近代以后,管仲研究的科学性不断加强,表现在学者开始引用西方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学科的概念和方法,对管仲思想作全面系统的研究;结合春秋时代的社会背景,对管仲的各种政策与制度作深入的研究,以及对管仲的历史贡献作出新的评价等等。
管仲评价和研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对管仲品德和业绩的评论,对管仲某种思想的分析批评,对《管子》及相关文献的整理和研究。第三项研究包括的关于《管子》性质、作者及成书年代等问题的讨论,前面已作介绍,本篇不再赘述。
中国古代的管仲研究,以战国和清朝两个时期最为兴盛。战国时期上距管仲生活的时代很近,人们对管仲的业绩和思想记忆犹新,加之诸子兴起,百家争鸣,管仲因其功业显赫、影响巨大而引起各派思想家的共同关注,故评价和研究管仲的文字较为多见。明清之际兴起朴学思潮,学术界对文字、音韵、训诂的研究日臻细密,很多学者运用这些知识全面整理《管子》一书,取得很大成绩。
对管仲的评价和研究,始于春秋时期齐国贵族。齐桓公晚年,晋公子重耳(即后来的晋文公)曾在齐国逗留,桓公将女儿嫁与重耳。不久桓公去世,孝公即位。重耳贪恋齐国安逸生活,不急于回晋国夺取君位。重耳之妻姜氏(即齐桓公女)劝告重耳不要贪图享受,因小失大。姜氏劝诫时提到:“昔管敬仲有言,小妾闻之,曰:‘畏威如疾,民之上也;从怀如流,民之下也;见怀思威,民之中也。畏威如疾,乃能成民。威在民上,弗畏有刑。’从怀如流,去威远矣,故谓之下。其在辟也,我从中也。郑诗之言,我其从之。此大夫管仲所以纪纲其国,裨辅先君而成霸者也。”①姜氏所引管仲之言,是说民众的品行可分三等:上等者天性小心,敬畏法纪;下等者胆大妄为,纵行私欲;中等者虽有私欲而畏惧刑罚。治国应当取法乎上,以严刑制裁不畏国法者,才能使民众养成畏惧法纪威严的上等品行。姜氏认为,以这种思想指导政治是管仲能够治理齐国、辅成霸业的重要原因。姜氏的评价上距管仲去世不过三四年,是对管仲思想所作的最早的总结和评论。
①《国语·晋语四》。
春秋后期,齐大夫晏婴不但继承了管仲的礼治思想,而且对管仲成功的背景、管仲对齐桓公的依赖关系作过深刻的论述。《晏子春秋·内篇问上》载,齐景公对晏婴说:“昔吾先君桓公,有管仲夷吾保齐固,能遂武功而立文德,纠合兄弟,抚存翌(翼)州,吴越受令,荆楚惛尤,莫不宾服。勤于周室,天子加德。先君昭功,管子之力也。今寡人亦欲存齐国之政于夫子,夫子以佐佑寡人,彰先君之功烈,而继管子之业。”齐景公将齐桓霸业的建立视为管仲一人努力的结果,忽视了管仲建立功业所需要的环境和条件,对此晏婴提出不同意见:“昔吾先君桓公,能任用贤,国有什伍,治遍细民,贵不凌贱,富不傲贫,功不遗能,佞不吐愚,举事不私,听狱不阿,内妾无羡食,外臣无羡禄,鳏寡无饥色,不能饮食之辟(癖)害民之财,不以宫室之力劳人之力,节取于民而普施之,府无藏,仓无粟,上无骄行,下无谄德。是以管子能以齐国免于难,而以吾先君参乎天子。”晏婴认为,管仲能对齐国作出贡献,关键在于得到了明君齐桓公的支持。如果国君不致力于政治环境的改善与社会矛盾的缓和,“又恶能彰先君之功烈而继管子之业乎”?晏婴从政治环境特别是国君素质的角度认识管仲的作用,比齐景公的看法更全面。
在管仲研究史上,孔子的评论影响最大。孔子对管仲有褒有贬,总体是以肯定为主。《论语·宪问》载,有人问孔子对管仲的看法,孔子回答说管氏是个人才,举例说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伯氏)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贵族伯氏因故受到管仲的处罚,但从未表示过怨恨,孔子认为这可以证明管仲有很高的政治才能。管仲一贯强调明布法令,信赏必罚。伯氏受罚当是触犯齐国法律所致,因而他对管仲的处罚口服心服。据此,孔子对管仲的政治方针是持赞赏态度。
孔子对管仲的最高评价是将他列入“仁者”的行列。《宪问》篇载,子路和子贡都曾提问:齐桓公杀死公子纠,管仲不像召忽那样为公子纠尽忠自杀,反而辅佐原来的政敌齐桓公,这种行为岂非“未仁”?孔子回答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又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如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孔子认为,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天下,使中原人民免受异族的蹂躏,使华夏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这是管仲最大的仁德。对于管仲不能拿普通人所遵行的小节小信来要求,评判一个政治家的价值和地位,应当以其对国家、民族的贡献大小为标准。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仁”是理想人格,是最高的道德范畴。孔子从不轻易用“仁”称赞他人,对于得意的弟子颜回,也只说他能做到“三月不违仁”。孔子称许管仲为“仁”,是一种极高的评价。孔子曾用“爱人”解释“仁”的含义,他认为管仲做到了“仁”,是着眼于管仲的功业造福于华夏民族,具有深远的积极影响,客观上符合“爱人”的精神。孔子高度评价管子的历史贡献,反对用狭隘的道德标准衡量管仲,要求从大处着眼看待历史人物,这种看法远比后来过分贬低管仲的观点高明和公正。
《论语·八佾》记孔子曰:“管仲之器小哉!”又说:“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孔子批评管仲器量狭小,生活奢侈铺张,不懂得节俭和礼节。“器量狭小”应是指管仲好名争胜、看重排场而言。批评管仲“器小”和不“知礼”,针对的是管氏的个人性格与作风,这类批评与孔子高度评价管仲的历史功绩并不矛盾。
战国时代,诸子百家在思想战线上展开激烈交锋,对于管仲的研究也趋向深入,其中以孟子、荀子、韩非的论述较有代表性。
“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①,自谓“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②。孟子对管仲的评论反映了他崇王贬霸和强调义利之辨的思想立场,也反映出其睥睨一世的个性特点。弟子公孙丑问孟子,如果在齐当政能否再创管仲、晏婴的辉煌,孟子讥讽说:“子诚齐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认为将他与管仲并论是一种贬低和污辱。孟子引曾西曰:“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行乎国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③他认为,管仲执政条件十分优越,功业却远未达到应当达到的高度。孟子又说,他是“不为管仲者”,即不屑做管仲一类人物。孟子的政治理想是实现“王道”,他对提倡富国强兵的“霸道”及其代表人物管仲,抱以轻蔑、鄙视的态度。这种偏激的评价,已开宋朝理学家妄贬管仲、大言自欺的先河。
①《孟子·滕文公上》。
②《孟子·公孙丑下》。
③《孟子·公孙丑上》。
另一位儒家代表人物荀子对管仲的看法,大旨与孟子相近,但承认管仲治齐卓有成效。《荀子·王制》说:“管仲为政者也,未及修礼也。”又说:“修礼者王,为政者强。”荀子认为管仲虽能使齐国迅速富强,但不修礼义,不重道德建设,离理想的“王道”还有很大距离。《荀子·臣道》指出,管仲和春秋时期的咎犯、孙叔敖一样,只能算“功臣”,而不能与伊尹、太公等“圣臣”相比。同篇还说:“若周公之于成王也,可谓大忠矣;若管仲之于桓公,可谓次忠矣。”在荀子心目中,管仲只是第二流的政治家。《荀子·大略》引孔子言:“子谓子家驹,续然大夫,不如晏子;晏子,功用之臣也,不如子产;子产,惠人也,不如管仲。”继之发挥说:“管仲之为人,力功不力义,力知不力仁,野人也,不可以为天子大夫。”孔子认为管仲比子产、晏婴等政治家高出一筹,荀子则贬管仲为“野人”。《荀子·仲尼》有名言云:“仲尼之门,五尺之竖子,言羞称呼五伯(霸)。”此语屡被汉儒引用,尤其受到主张“正其宜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董仲舒所推崇。
战国诸子中,韩非对管仲的研究最为深入。《韩非子·难言》将管仲列为“世之仁贤忠良有道术之士”;《奸劫就臣》篇又将管仲与伊尹、商鞅并列,认为他们都是“明于霸王之术,察于治强之数”的“足贵之臣”;《说疑》篇将管仲与后稷、皋陶、伊尹、周公旦、太公望等人一同列为“霸王之佐”。这种评价与荀子的观点明显不同。
韩非对管仲的言论和举措有具体的分析和批评。韩非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认为管仲尚未达到法家理想的标准,批评管仲的一些言行不符合法治精神和君主专制原则。这些批评集中在《韩非子》的《难一》《难二》《难三》三篇内,带有管仲专论的性质,其中贯穿了要求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难一》篇首先对管仲临终前所谓“易牙、竖刁等人不爱自己又何能爱君”的说法提出质疑。韩非指出,按此种理论,“臣有尽死力以为其主者,管仲将弗用也?……且以不爱其身度其不爱其君,是将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纠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则不然,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虽有竖刁,其奈君何?”韩非认为,管仲应当向桓公强调法制的重要性而不应只着重于防犯某几个奸臣,否则“使去竖刁,一竖刁又至,非绝奸之道也”。
《难一》篇还对管仲求贵、求富、求尊一事作出批评,认为此举有不行法、不尊主之嫌:“行之而法者,虽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屈)乎民萌。今管仲不务尊主明法,而事增宠益爵,是非管仲贪欲富贵,必暗而不知术也。”
韩非对传说中管仲让齐桓公开仓赈济贫穷、释放轻罪罪犯的做法也提出批评。《难二》篇说:“发囷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安可以雪耻哉!”
《难二》篇还涉及如何比较齐桓公和管仲在霸业中的作用问题。传说晋国君臣曾讨论这一问题;晋平公问叔向曰:“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识臣之力也。”叔向对曰:“管仲善制割,宾胥无善削缝,隰朋善纯缘,衣成,君举而服之。亦臣之力也,君何力之有?”太师师旷伏琴而笑,平公曰:“太师奚笑也?”师旷对曰:“臣笑叔向之对君也。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君弗食,孰敢强之也?臣请譬之,君者,壤地也;臣者,草木也。必壤地美,然后草木硕大。亦君之力,臣何力之有?”韩非认为故事中叔向和师旷的看法都不全面。他引用了一种自己认可的说法:“或曰: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夫一匡天下,九合诸侯,美之大者也,非专君之力也,又非专臣之力也。昔者宫之奇在虞,僖负羁在曹,二臣之智,言中事,发中功,虞、曹俱亡者,何也?此有其臣而无其君者也。且蹇叔处虞而虞亡,处秦而秦霸,非蹇叔愚于虞而智于秦也,此有君与无臣也。(叔)向曰臣之力也,不然矣。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被发而御妇人,得管仲为五伯长,失管仲、得竖刁而身死、虫流出、尸不葬。以为非臣之力也,且不以管仲为霸;以为君之力也,且不以竖刁为乱。昔者晋文公慕于齐女而亡(无)归,咎犯极谏,故使反晋国。故桓公以管仲合,文公以舅犯霸,而师旷曰君之力也,又不然矣。”最后得出结论说:“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于天下者,必君臣俱有力焉。故曰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这段分析,以大量历史事例说明齐桓公和管仲在齐国霸业中各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论断很具说服力。
《难三》篇对管仲言论中存在的重法轻术的倾向提出批评。《管子·权修》有“见其可也,喜之有征;见其不可也,恶之有刑。赏罚信于其所见,虽其所不见,其敢为之乎”一段话,是说君主看到臣下的行为,可喜者必赏,可恶者必罚,如此,他们就不敢在君主背后违法乱纪。韩非指出,这种说法有很大局限。一般人的情形总是在众人面前正派、严肃,独处时则随便、放纵,臣下对于君主更是如此。如果仅根据“所见”来判断臣下的品行并施以赏罚,那么臣下就会“饰奸物以愚其君”。君主不但要看臣下的表面行为,还要洞察其隐微。如果“明不能烛远奸、见隐微,而待之以观饰行定赏罚,不亦弊乎!”韩非认为,国君除立法明确外,还要用“术”加强对臣属的管理和控制。从同一思想出发,韩非对《管子·牧民》所说“言室满室,言堂满堂,是谓圣王”一语作了分析。他指出:“管仲所谓‘言室满室,言堂满堂’者,非特谓游戏饮食之言也,必谓大物也。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不独满于堂;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不得满于室。”韩非认为,法令要具有公开性、明确性、普遍性,而“术”却必须隐而不露。君主不能把任何意图都显露出来,有些想法连亲近之人也不可告诉,这样才能让臣下难以捉摸,无法投君主之好而作伪。《管子》“言室满室”等语,原意实即针对法令而言,并无君主言必公开之意。韩非为这句名言划定适用范围,指出对“言室满室”不能机械地理解和运用,属于对管子言论所作的补充。
两汉时期管仲研究所取得的学术成果主要有两项。一是司马迁写成《史记·管晏列传》,系统地记述了管子的生平事迹和施政纲领,为后人了解管仲思想提供了比较集中的史料。司马迁对孔子何以批评管仲“器小”也作了比较准确的解释:“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岂以为周道衰微,桓公既贤,而不勉之至王,乃称霸哉?”司马迁认为,管仲的才能主要表现在能够顺从百姓愿望,矫正国家弊病,使齐国上下团结一致。管仲研究方面另一项重要成绩是刘向全面搜集公私所藏管子学派的文献,除去重复,精心校理,编成《管子》八十六篇。汇集和考订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刘向评论管子业绩和学说的文字不多,但他编成《管子》一书对于管子研究事业已属巨大贡献。
此外,汉武帝时淮南王刘安召集门客所编《淮南子》一书,曾对管子学说的产生背景做过分析。该书《要略》篇说:“齐桓公之时,天子卑弱,诸侯力征,南夷北狄交伐中国,中国之不绝如线。齐国之地,东负海而北漳河,地狭田少,而民多智巧。桓公忧中国之患,苦夷狄之乱,欲以存亡继绝,崇天子之位,广文武之业,故《管子》之书生焉。”《要略》长于从地理和风俗角度解释诸子学说的形成,它对管子学说的解释也带有这种特点。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管子研究没有很突出的成就。到唐代,注释《管子》的工作有所进展。唐前期著名学者尹知章著有《管子注》一书,这是现存最早全面注释《管子》的著作。“尹知章,绛州翼城人。……睿宗初即位,中书令张说荐知章有古人之风,足以坐镇雅俗。拜礼部员外郎,俄转国子博士。后秘书监马怀素奏引知章就秘书省与学者刊定经史。知章虽居吏职,归家则讲授不辍,尤明易及庄老玄言之学,远近咸来受业。……开元六年卒,时年五十有余。所注《孝经》《老子》《庄子》《韩子》《管子》《鬼谷子》,颇行于时。”①后来有的目录书将尹知章所著《管子注》列于房玄龄名下,“殆后人以知章人微,玄龄名重(房玄龄曾任宰相),改题以炫俗耳”②。尹知章《管子注》所能凭借的前人成果较少,故书中颇有讹谬之处,但该书仍不失为创新之作。据《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唐代著名学者杜佑著有《管氏指略》二卷,惜已佚失。
①《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九下·尹知章传》。
②《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十一》。
宋代学者对管仲的研究,在分析管仲所设制度、管子思想和《管子》成书年代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苏轼有对管仲兵制的分析:“尝读《周官》、《司马法》,得军旅什伍之数。其后读管夷吾书,又得管子所以变周之制。盖王者之兵,出于不得已,而非以求胜敌也,故其为法,要以不可败而已。至于桓、文,非决胜无以定霸,故其法在必胜。繁而曲者,所以为不可败也;简而直者,所以为必胜也。”①该文着重强调了管仲所采取的“变制”与西周军政制度的区别。苏轼认为,管仲施行的制度简捷,目的在于制胜,而西周制度繁琐曲折,目标是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苏轼所说隐含管仲的“霸道”比不上古代“王道”之意。这种观点虽未跳出前人的窠臼,但对新旧体制的对比自有新意。叶适的《习学记言》对管仲思想和《管子》一书作过很多评论。叶适推崇管仲“政顺民心”的思想,认为这是管仲学说的核心。他对《管子》“轻重”各篇表露的思想倾向则持否定态度,认为这些琐屑芜杂、与民争利的观点不能代表管仲学说,徒使管仲“蒙垢万世”。
①《苏东坡全集》卷四十二。
宋代是理学昌盛时期,理学所崇尚的思辨精神给学术研究带来很大影响。很多学者对传世古书的作者和成书年代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敢于对传统说法提出质疑。朱熹、叶适、黄震有关《管子》性质和时代的论述,都比前人有所突破。
宋儒中有不少学者从贬斥功利的立场出发,对孔子的“管仲器小说”大加发挥,用儒家虚悬的“王道”标准评价管仲,表现出一种脱离历史背景妄肆讥弹的倾向。如宋人滕珙说:“盖奢而犯礼,便是他里面着不得,见此些小功业,便以为惊天动地,所以肆然犯礼,无所忌也。亦缘他只在功利上走,所以施设不过如此。才做到此,便不觉自足矣。古人论王霸,以为王者兼有天下,霸者能率诸侯。此以位论,固是如此。然使其匡天下、正诸侯皆出于至公而无一毫之私心,则虽在下位,何害其为王道?惟其搂诸侯以伐诸侯者,皆假仁义以为之,欲其功尽归于己,故四方贡赋皆归于其国,天下但知有齐而不复知有天子,此其所以为功利之心,而非出于至公也。在学者身上论之,凡日用常行应事接物之际,才有一毫侈心,便非正道,便是霸道者之习,此不可不省察也。”①这类不切实际的议论在宋人评论管仲的文章中颇不鲜见。
①《经济文衡》后集卷九。
叶适、黄震对管仲的评价与当时流俗有所不同。叶适指出:“三代既衰,佐命之材不世出,惟管仲、乐毅、萧何、诸葛亮、王猛、苏绰尔。”又说:“周衰,圣贤不作,管仲相齐,成匡济之业,春秋二百馀年载之。余考次仲事,与王道未有以异,而处士权谋用为首称。诸葛亮治蜀,虽不能复汉,然千岁间炳如丹青。余抚亮所行,实用霸政,而论者乃以为几于王道。盖古今之世不同,而人心见识亦随以变也。”②黄震说:“愚按,管仲处世变之极,而能一正天下,功莫大焉,故夫子许之。其后孟子辟之者,盖劝时君以行王,为万世立训耳。自春秋而降,惟汉高祖功在管仲之上,惟诸葛公义在管仲之上,惟周世宗行事在管仲之上,馀皆在其下。……管仲救世之功何可当也?而世以其救卫为小惠,且罪其专封耶?”③又说:“商周之初,伊吕皆得圣君而辅之,而又诸侯皆未强大,故有的德易以兴。其后诸侯争强,其势不归于并灭不止,而生民之祸烈矣。管仲起其间,先以法制富国强兵,为威制张本,然后教其君不背曹沫之盟,以示信;命燕君复纳贡于周,以示义;伐楚,不服则责以包茅不贡而楚服;郑伯逃归不盟,则亦却其太子华之谗,而郑伯请盟。力既足以胜,然后假仁义以行之,故能不以兵革而一匡天下,其有功生民岂细哉!然自开辟以来,功利实自此始。后世皆阴用其术而阳讳其名,功不及之而祸反滋焉。此君子所以不贵幸成之功,虽当世赖之而识者讥之欤?”④叶、黄所论都比较符合事实。
②《习学记言》卷。
③《黄氏日抄》卷三。
④《黄氏日抄》卷五十三。
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管子研究进入新的兴盛期。研究《管子》的著作增多,学术质量不断提高。明人朱长春著有《管子榷》,张登云有《管子补注》,张宾王有附加评语的《管子选》,朱养和辑有《管子评注》。这些著作基本可以代表明代的管子研究水平。清代朴学思潮兴起之后,相继出现多种《管子》校订注释类著作。《清史稿·艺文志》著录的这类文献有:方苞《删定管子》一卷,戴望《管子校正》二十四卷,洪颐煊《管子义证》八卷,庄述祖《弟子职集解》一卷,洪亮吉《弟子职笺释》一卷,任文田《弟子职集注》一卷,孙同元《弟子职注》一卷,许瀚《弟子职正音》一卷,钟广《弟子职音谊》一卷,王筠《弟子职正音》一卷,王绍兰《管子地员篇注》四卷,共计十一种。实际上清人整理《管子》的著作远不止此,包括晚清人在内所取得的同类研究成果还有:王念孙的《读书杂志·管子杂志》,宋凤翔的《管子识误》,俞樾的《诸子平议·管子平议》,郭嵩焘的《读管札记》,何如璋的《管子析疑》,孙诒让的《札迻》,张佩纶的《管子学》,陶鸿庆的《读管子札记》,江瀚的《管子识小》,宋楠的《读管子寄言》等等。
清代学者在《管子》整理方面用力很多,对管子学说的理论性研究则较为薄弱。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曾论及管仲背弃子纠一事:“君臣之分,所关者在一身;华裔之防,所系者在天下。故夫子之于管仲,略其不死子纠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盖权衡于大小之间,而以天下为心也。”①这段议论从抗清复明的立场出发,对管仲的行为和孔子评语作了新解释。这类分析更贴近管子研究的主题,也带有较强的理论色彩,但不是对管仲学说作全面系统的分析。清代管子研究的这种局限,既是由当时学术界重训诂重考订的风气所造成,又与学者缺少新观念、新理论、新方法有关。古代学者对管子的看法主要继承了两千年前孔子的观点,不能摆脱“圣人定评”的影响,故在管子研究方面难有实质性的突破。
①《日知录》卷七“管子不死子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