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对古代理财思想和财政政策产生过深刻的影响。盐铁官营、铸币官营、平籴法等封建国家经常采用的制度和政策,均主要来源于管仲一派的轻重理论。
汉文帝时,贾谊上书痛陈民间私自铸币的危害,指出将采铜铸币之权收归国家可致“七福”:“上收铜勿令布,则民不铸钱,黥罪不积,一矣;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货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贵臣,多少有制,用别贵贱,五矣;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贵而末民困,六矣;制吾弃财,以与匈奴逐争其民,则敌必怀,七矣。故善为天下者,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祸,臣诚伤之。”①贾谊依据的理论和所作论断都来自《管子》“轻重”各篇,第四、六两条所说“御轻重”、“调盈虚”与管子学派轻重理论的联系尤为明显。“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一语,《史记·管晏列传》和刘向《管子书录》用以称赞管仲,贾谊所说“善为天下者”很可能也指管仲而言。
①《汉书·食货志》。
汉武帝为解决巨额军费开支问题,任用商人东郭咸阳(齐地制盐商)、孔仅(南阳大冶炼商)和桑弘羊(洛阳贾人子)主管全国财政,实行盐铁官营政策。《管子·海王》已有“官山海”的主张,武帝的盐铁官营政策远承管子学派的经济理论,近则袭用了贾谊的主张。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孔)仅筦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许之。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到太山,廵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弘羊又请令史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告缗。他郡国各输急处,而诸农各致粟,山东
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①均输平准政策的理论基础是《管子·国蓄》提出的“以重射轻,以贱泄平”的原则,所达到的效果“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与管子学派所说“不籍而赡国”、“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的目标也完全相合。
①《史记·平准书》。
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朝廷召开会议讨论盐铁官营及相关问题,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代表的当局一方,与由民间新选拔的地方代表“贤良”、“文学”一方展开激烈辩论。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是要不要延续盐铁官营、酒榷、均输等政策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辩论中,桑弘羊等人经常以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回击贤良文学对盐铁官营等政策的批评。《盐铁论》所记以下言论,可以反映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对桑弘羊一派的深刻影响:
《盐铁论·本议》载桑氏说:“古之立国家者,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市朝以一其求,致士民,聚万货,农商工师各得所欲,交易而退。《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故工不出则农用乖,商不出则宝货绝。农不出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故盐铁、均输,所以通委财而调缓急。罢之,不便也。”
同篇所记桑弘羊对均输政策的辩护也以轻重理论为据:“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开委府于京,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即卖,是以县官(指皇帝、国家)不失实,商贾无所牟利,故曰平准。平准则民不失职,均输则民齐劳逸,故平准均输所以平万物而便百姓,非开利孔为民罪梯者也。”
《盐铁论·力耕》载桑氏说:“王者塞天财,禁关市,执准守时,以轻重御民。丰年岁登,则储积以备乏绝;凶年恶岁,则行币物,流
有余而调不足也。”又说:“故善为国者,天下之下我高,天下之轻我重,以末易其本,以虚荡其实。今山泽之财,均输之藏,所以御轻重而役诸侯也。汝、汉之金,纤微之贡,所以诱外国而钓羌胡之宝也。夫中国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损敌国之用。是以骡驴驮驼衔尾入塞, 马尽为我畜, 鼦狐貉采旃文罽充于内府,而璧玉珊瑚瑠璃咸为国之宝,是则外国之物内流,而利不外泄也。异物内流则国用饶,利不外泄则民用给矣。”基本思想和所用术语均来自《管子》。
《盐铁论·轻重》所载御史之言,明确提出桑弘羊的理财政策源于以管仲思想为代表的齐国学术:“昔太公封于营丘,辟草莱而居焉,地薄人少,于是通利末之道,极女红之巧,是以邻国交于齐,财畜货殖,世为强国。管仲相桓公,袭先君之业,行轻重之变,南服强楚而伯诸侯。今大夫各修太公、桓、管之术,总一盐铁,通山川之利而万物殖,是以县官用饶足,民不困乏,本末并利,上下俱足,此筹计之所致,非独耕桑农业也。”
除运用管子学说外,桑弘羊还直接引用《管子》一书。《盐铁论·本议》载,桑氏引《管子》云:“国有沃野之饶而民不足于食者,器械不备也;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商工不备也。”同书《通有》篇引《管子》云:“不饰宫饰,则材木不可胜用;不充庖厨,则禽兽不损其寿;无末利,则本业无所出;无黼黻,则女工不施。”这两处引文为今本《管子》所佚。《通有》篇的引文,与《管子·事语》所载秦奢之语“帷盖不修,衣服不众,则女事不泰。俎豆之礼不致牲,诸侯太牢,大夫少牢,不若此则六畜不育。非高其台榭,美其宫室,则群材不散”相近,与《管子·侈靡》中的某些思想类同,属于管子学派中的支流别派的思想。桑弘羊引用这些观点,表明《管子》一书已被汉代理财家视为经典。
与桑弘羊一派对立的“贤良”、“文学”,虽不认可管仲的轻重理论,但同样承认管仲是杰出的政治家。例如《盐铁论》各篇所记文学、贤良的言论有:
《刺权》篇批评时人“无周公之德而有其富,无管仲之功而有其侈”。
《刺复》篇说“桓公之于管仲,耳而目之,故君子劳于求贤,逸于用人”,又说“桓公举管仲也,宾而师之……以诸侯而师匹夫,可谓敬宾矣,是以贤者从之若流,归之不疑”。
《崇礼》篇说“管仲去鲁入齐,齐伯鲁削”。
《论勇》篇说“汤得伊尹,以区区之亳兼臣海内;文王得太公,廓鄷鄗以为天下;齐桓公得管仲,以伯诸侯”。
《授时》篇引用《管子》名言“仓廪实而知礼节,百姓足而知荣辱”。
《刑德》篇引《管子》语“四维不张,虽皋陶不能为士”(《管子·牧民》原文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此系以意引用)。
这些学者对管仲和《管子》的评论、引用,说明管仲思想在汉代知识阶层中传播甚广,具有很高的地位。据《盐铁论·轻重》,文学指责武帝时理财家“各以锋锐言利末之事,析秋毫,可谓无间矣,非特管仲设九府、徼山海也”,认为理财家已把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推向极端。文学、贤良对轻重之术持保留态度,但未明确提出批评,应是由于管仲理财有道已被当时人公认为无可辩驳的事实。
汉宣帝时期,“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时大司农中丞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五凤四年(前54年),耿寿昌奏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漕事取得成效后,耿寿昌遂提出设立“常平仓”的建议:“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①此后,历朝都有设立常平仓以平衡粮价的举措。②这种平籴方法,最早由战国时代魏国李悝实施,理论上的总结则是由管子学派所完成。《管子》所述轻重理论是历代平籴措施的重要思想来源。
①《汉书·食货志》。
②详见《通典·食货十二》、《文献通考·市籴二》。
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有关铸币权是否由国家控制的问题又引发争议。“中书侍郎张九龄初知政事,奏请不禁铸钱。玄宗令百官详议。黄门侍郎裴耀卿、李林甫、河南少尹萧炅等皆曰:‘钱者通货,有国之权,是以历代禁之,以绝奸滥,今若一启此门,但恐小人弃农逐利而滥恶更甚,于事不便。’”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引用《管子》所述轻重理论,对开禁之说作了驳斥:“夫钱之兴,其来尚矣,将以平轻重而权本末。齐桓得其术而国以霸,周景失其道而人用弊。考诸载籍,国之兴衰,实系于是。陛下思变古以济今,欲反经以合道,而不即改作,询之刍荛,臣虽蠢愚,敢不荐其闻见。”继之列举了开放钱禁的五种危害,其前两条为:“古者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管仲曰:夫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舍之则非有损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常,故与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是以人戴君如日月,亲君如父母,用此术也。是为人主之权。今之钱,即古之下币也。陛下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其不可一也。夫物贱则伤农,钱轻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由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于人?其不可二也。”①所说两条“不可”,前条引用了《管子·国蓄》原文,后条则杂取《管子·山至数》及《国蓄》等篇的观点。
①《旧唐书·食货志上》。
唐代杜佑编纂《通典》,对管仲的经济思想推崇备至。该书“食货典”的钱币、盐铁、轻重等门类屡引《管子》论述,轻重一门罗列尤详。杜佑另著有《管子指略》二卷。在中国古代所编“食货志”一类文献中,管仲被视为理财家不祧之祖,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始终被看成是后世理财思想的源泉。
第二节 轻重理论与古代理财思想
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对古代理财思想和财政政策产生过深刻的影响。盐铁官营、铸币官营、平籴法等封建国家经常采用的制度和政策,均主要来源于管仲一派的轻重理论。
汉文帝时,贾谊上书痛陈民间私自铸币的危害,指出将采铜铸币之权收归国家可致“七福”:“上收铜勿令布,则民不铸钱,黥罪不积,一矣;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货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贵臣,多少有制,用别贵贱,五矣;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贵而末民困,六矣;制吾弃财,以与匈奴逐争其民,则敌必怀,七矣。故善为天下者,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祸,臣诚伤之。”①贾谊依据的理论和所作论断都来自《管子》“轻重”各篇,第四、六两条所说“御轻重”、“调盈虚”与管子学派轻重理论的联系尤为明显。“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一语,《史记·管晏列传》和刘向《管子书录》用以称赞管仲,贾谊所说“善为天下者”很可能也指管仲而言。
①《汉书·食货志》。
汉武帝为解决巨额军费开支问题,任用商人东郭咸阳(齐地制盐商)、孔仅(南阳大冶炼商)和桑弘羊(洛阳贾人子)主管全国财政,实行盐铁官营政策。《管子·海王》已有“官山海”的主张,武帝的盐铁官营政策远承管子学派的经济理论,近则袭用了贾谊的主张。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孔)仅筦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许之。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到太山,廵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弘羊又请令史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告缗。他郡国各输急处,而诸农各致粟,山东
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①均输平准政策的理论基础是《管子·国蓄》提出的“以重射轻,以贱泄平”的原则,所达到的效果“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与管子学派所说“不籍而赡国”、“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的目标也完全相合。
①《史记·平准书》。
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朝廷召开会议讨论盐铁官营及相关问题,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代表的当局一方,与由民间新选拔的地方代表“贤良”、“文学”一方展开激烈辩论。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是要不要延续盐铁官营、酒榷、均输等政策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辩论中,桑弘羊等人经常以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回击贤良文学对盐铁官营等政策的批评。《盐铁论》所记以下言论,可以反映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对桑弘羊一派的深刻影响:
《盐铁论·本议》载桑氏说:“古之立国家者,开本末之途,通有无之用。市朝以一其求,致士民,聚万货,农商工师各得所欲,交易而退。《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故工不出则农用乖,商不出则宝货绝。农不出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故盐铁、均输,所以通委财而调缓急。罢之,不便也。”
同篇所记桑弘羊对均输政策的辩护也以轻重理论为据:“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开委府于京,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即卖,是以县官(指皇帝、国家)不失实,商贾无所牟利,故曰平准。平准则民不失职,均输则民齐劳逸,故平准均输所以平万物而便百姓,非开利孔为民罪梯者也。”
《盐铁论·力耕》载桑氏说:“王者塞天财,禁关市,执准守时,以轻重御民。丰年岁登,则储积以备乏绝;凶年恶岁,则行币物,流
有余而调不足也。”又说:“故善为国者,天下之下我高,天下之轻我重,以末易其本,以虚荡其实。今山泽之财,均输之藏,所以御轻重而役诸侯也。汝、汉之金,纤微之贡,所以诱外国而钓羌胡之宝也。夫中国一端之缦,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损敌国之用。是以骡驴驮驼衔尾入塞, 马尽为我畜, 鼦狐貉采旃文罽充于内府,而璧玉珊瑚瑠璃咸为国之宝,是则外国之物内流,而利不外泄也。异物内流则国用饶,利不外泄则民用给矣。”基本思想和所用术语均来自《管子》。
《盐铁论·轻重》所载御史之言,明确提出桑弘羊的理财政策源于以管仲思想为代表的齐国学术:“昔太公封于营丘,辟草莱而居焉,地薄人少,于是通利末之道,极女红之巧,是以邻国交于齐,财畜货殖,世为强国。管仲相桓公,袭先君之业,行轻重之变,南服强楚而伯诸侯。今大夫各修太公、桓、管之术,总一盐铁,通山川之利而万物殖,是以县官用饶足,民不困乏,本末并利,上下俱足,此筹计之所致,非独耕桑农业也。”
除运用管子学说外,桑弘羊还直接引用《管子》一书。《盐铁论·本议》载,桑氏引《管子》云:“国有沃野之饶而民不足于食者,器械不备也;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商工不备也。”同书《通有》篇引《管子》云:“不饰宫饰,则材木不可胜用;不充庖厨,则禽兽不损其寿;无末利,则本业无所出;无黼黻,则女工不施。”这两处引文为今本《管子》所佚。《通有》篇的引文,与《管子·事语》所载秦奢之语“帷盖不修,衣服不众,则女事不泰。俎豆之礼不致牲,诸侯太牢,大夫少牢,不若此则六畜不育。非高其台榭,美其宫室,则群材不散”相近,与《管子·侈靡》中的某些思想类同,属于管子学派中的支流别派的思想。桑弘羊引用这些观点,表明《管子》一书已被汉代理财家视为经典。
与桑弘羊一派对立的“贤良”、“文学”,虽不认可管仲的轻重理论,但同样承认管仲是杰出的政治家。例如《盐铁论》各篇所记文学、贤良的言论有:
《刺权》篇批评时人“无周公之德而有其富,无管仲之功而有其侈”。
《刺复》篇说“桓公之于管仲,耳而目之,故君子劳于求贤,逸于用人”,又说“桓公举管仲也,宾而师之……以诸侯而师匹夫,可谓敬宾矣,是以贤者从之若流,归之不疑”。
《崇礼》篇说“管仲去鲁入齐,齐伯鲁削”。
《论勇》篇说“汤得伊尹,以区区之亳兼臣海内;文王得太公,廓鄷鄗以为天下;齐桓公得管仲,以伯诸侯”。
《授时》篇引用《管子》名言“仓廪实而知礼节,百姓足而知荣辱”。
《刑德》篇引《管子》语“四维不张,虽皋陶不能为士”(《管子·牧民》原文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此系以意引用)。
这些学者对管仲和《管子》的评论、引用,说明管仲思想在汉代知识阶层中传播甚广,具有很高的地位。据《盐铁论·轻重》,文学指责武帝时理财家“各以锋锐言利末之事,析秋毫,可谓无间矣,非特管仲设九府、徼山海也”,认为理财家已把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推向极端。文学、贤良对轻重之术持保留态度,但未明确提出批评,应是由于管仲理财有道已被当时人公认为无可辩驳的事实。
汉宣帝时期,“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时大司农中丞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五凤四年(前54年),耿寿昌奏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漕事取得成效后,耿寿昌遂提出设立“常平仓”的建议:“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①此后,历朝都有设立常平仓以平衡粮价的举措。②这种平籴方法,最早由战国时代魏国李悝实施,理论上的总结则是由管子学派所完成。《管子》所述轻重理论是历代平籴措施的重要思想来源。
①《汉书·食货志》。
②详见《通典·食货十二》、《文献通考·市籴二》。
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有关铸币权是否由国家控制的问题又引发争议。“中书侍郎张九龄初知政事,奏请不禁铸钱。玄宗令百官详议。黄门侍郎裴耀卿、李林甫、河南少尹萧炅等皆曰:‘钱者通货,有国之权,是以历代禁之,以绝奸滥,今若一启此门,但恐小人弃农逐利而滥恶更甚,于事不便。’”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引用《管子》所述轻重理论,对开禁之说作了驳斥:“夫钱之兴,其来尚矣,将以平轻重而权本末。齐桓得其术而国以霸,周景失其道而人用弊。考诸载籍,国之兴衰,实系于是。陛下思变古以济今,欲反经以合道,而不即改作,询之刍荛,臣虽蠢愚,敢不荐其闻见。”继之列举了开放钱禁的五种危害,其前两条为:“古者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管仲曰:夫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舍之则非有损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常,故与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是以人戴君如日月,亲君如父母,用此术也。是为人主之权。今之钱,即古之下币也。陛下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其不可一也。夫物贱则伤农,钱轻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由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于人?其不可二也。”①所说两条“不可”,前条引用了《管子·国蓄》原文,后条则杂取《管子·山至数》及《国蓄》等篇的观点。
①《旧唐书·食货志上》。
唐代杜佑编纂《通典》,对管仲的经济思想推崇备至。该书“食货典”的钱币、盐铁、轻重等门类屡引《管子》论述,轻重一门罗列尤详。杜佑另著有《管子指略》二卷。在中国古代所编“食货志”一类文献中,管仲被视为理财家不祧之祖,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始终被看成是后世理财思想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