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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政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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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学派在运用政令调节物价、增加财政收入方面有一套完整系统的理论,这种理论即所谓“轻重之术”,也是该学派学术体系中最有特色的部分。“轻重”一词原指钱币分量之轻重,后经引申,物价高低、货币贵贱以及操控货币与物价的方法也称为“轻重”或“轻重之术”。《管子》“轻重”一组文章原有十九篇,亡佚三篇,现存十六篇。所述财政理论丰富、精深、独到,对后世理财家有深远的影响。
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主要包含以下观点:
(1)轻重之术关乎国计民生与国家存亡,政治家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管子·国蓄》指出:“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轻重甲》篇说:“故为人君不能散积聚,调高下,分并财,君虽强本趣耕、发草立币而无止,民犹若不足也。”
管子学派指出,运用轻重之术可以不额外加税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种效果,《山国轨》篇称之为“不籍而赡国”,《国蓄》篇称之为“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国蓄》篇说:“租籍者,所以强求也;租税者,所虑而请也。王霸之君,去其所以强求,废其所虑而请,故天下乐从也。”“租籍”是强征的赋税,“租税”是规定的赋税,最理想的境界是废除这两种赋税而全凭轻重之术聚拢财富。不能废税也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征税,最坏的措施是随意加税,横征暴敛。《轻重乙》篇说:“租籍,君之所宜得也(此处租籍概念与《国蓄》不同);正籍者,君之所强求也。亡君废其所宜得,而敛其所强求,故下怨上而令不行。”《海王》篇说,对台榭征税无异于“毁成”,对树木征税等于“伐生”,对六畜征税是鼓励“杀生”,对人口征税则将导致“隐情”(禁欲),而运用轻重之术即可避免以上弊病。
管子学派强调,应当从社会政治大局的角度认识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意义。《轻重甲》篇说:“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二倍于成本,以下意同),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今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是使奸涂不可独行,遗财不可包止。随之以法则,是下艾(刈)民。食三升(三种谷物有收成),则乡有乏食而盗;食二升,则里有乏食而盗;食一升,则家有乏食而盗。今操不反之事,而食四十倍之粟,而求民之无失,不可得矣。且君朝令而求夕具,有者出其财,无有者卖其衣屦,农夫粜其五谷,三分贾而去。是君朝令一怒,布帛流越而之天下。君求焉而无止,民无以待之,走亡而栖山阜,持戈之士顾不见亲,家族失而不分。民走于中而士遁于外,此不待战而内败。”这是反对统治者无节制的搜刮和征调急迫。
《国蓄》篇说:“岁适美,则市粜无予而狗彘食人食;岁适凶,则市籴釜十襁而道有饿民。然则岂壤力固不足而食固不赡也哉?夫往岁之粜贱,狗彘食人食,故来岁之民不足也。物适贱,则半力而无予(要价相当于所费劳力一半也难出售),民事不偿其本;物适贵,则什倍而不可得,民失其用。然则岂财物固寡而本委不足也哉?夫民利之时失,而物利之不平也。”理财家的任务就是改变物价偏贱偏贵的状况,在保证社会经济平衡的前提下增加财政收入。
(2)轻重之术的基本原理是掌握物价升降规律和物价对比关系的规律,在此基础上实行贱买贵卖等调节措施以保持物价的平衡。《国蓄》篇说:“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时),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
管子学派通过对经济现象的分析,提出了一系列有关物价规律的理论:
关于物价随时变动的理论。《轻重甲》说:“桓公问曰:‘轻重有数乎?”管子对曰:‘轻重无数,物发而应之,闻声而乘之。’”《轻重乙》说:“桓公曰:‘天下之朝夕(潮汐)可定乎?”管子对曰:‘终身不定。’”所说都是指物价变动不居而言。由于物价经常变动,故《国准》篇提出“国准者,视时而立仪”,《揆度》篇强调“轻重之数”“若四时之更举,无所终”,即要求理财家随时注意物价的变化,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调节措施。
关于影响物价因素的理论。物价首先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国蕃》篇所说“岁有丰穰,故谷有贵贱”,《揆度》篇所说“一谷不登减一谷,谷之法什倍;二谷不登减二谷,谷之法再什倍”,都是指年岁的丰歉将对谷价造成影响。《轻重己》篇所说“故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已得四者之序,发号施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是指物价因季节的不同而起变化。人为因素如囤积和政令的缓急等对物价也有重大影响。《国蓄》“聚则重,散则轻”,《揆度》“藏则重,发则轻”,都是指囤积将影响物价。《国蓄》“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地数》“令有徐急,物有轻重”以及“令疾则黄金重,令徐则黄金轻”,都是论述政令对物价的影响。知道物价变动的原因,就可以有意识地利用相关因素控制物价的走向。《国蓄》篇即指出:“今人君籍求于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价)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九。先王知其然,故不求于万民而籍于号令也。”
关于物价对比关系及其变动规律的理论。主要涉及谷物、货币和万物之间的比价关系。管子学派指出,货币购买力的高低与万物价格的高低呈反比例关系。如《乘马数》说:“财务之赀,与币高下。”《山至数》说:“彼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其次,谷物为特殊物资,其价格的高低与万物价格也呈反比例关系。如《乘马数》说:“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国蓄》也说:“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再次,谷物价格的高低与货币价格也呈反比例关系。如《轻重甲》即说:“故粟重而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这些认识来自对经济现象的深刻分析,代表了当时经济学发展的最高水平。
关于“以重射轻,以贱泄平”的理论。掌握了物价变动的规律,即可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平准”措施。《国蓄》说:“故善者委施于民之所不足,操事于民之所有余。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财之櫎(指物价)可得而平也。”
春秋末期到战国时代,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高峰期之一。春秋末计然曾提出“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出如珠玉”、“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等经商方法。战国大商人白圭则提出“人弃我取,人取我与”①的贸易原则。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是对这些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管子》对物价规律的认识远早于西方,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极有价值的内容。
①《史记·货殖列传》。
(3)轻重之术的重要原则是“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即控制货币和粮食。《国蓄》篇说:“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国家实施“以重射轻,以贱泄平”必须有一定的资本积累和物资积累为后盾,而谷物和货币对于控制物价来说尤为关键。
管子学派要求国家垄断货币的铸造权和发行权。《国蓄》“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山至数》“君有山,山有金以立币”,《轻重戊》“君其率百徒之卒铸庄山之金以为币”,都是表达这一思想。同时,“执其通施”还要求对全国所需货币量作出计算,并实行按货币计算实物的政策。这种货币筹划办法,轻重家称为“币乘马”。《山至数》说:“币乘马者,方六里,田之美恶若干,谷之多寡若干,谷之贵贱若干,凡方六里用币若干,谷之重用币若干。故币乘马者,布币于国,币为一国陆地之数,谓之币乘马。”又强调运用货币集中粮食等物资,抬高物资价格,然后国家再通过出售物资而获利:“士受资以币,大夫受邑以币,人马受食以币,则一国之谷资在上,币赀在下。国谷什倍,数也。万物财物去什二,策也。皮革、筋角、羽毛、竹箭、器械、财物,苟合于国器君用者,皆有矩券于上。……彼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彼谷重而谷轻,人君操谷、币、金衡,而天下可定也,此守天下之数也。”
利用粮食价格操纵万物,是为“御其司命”。《山至数》说:“彼守国者,守谷而已矣。”轻重家的这种观点主要是从财政角度提出的,故《国蓄》篇指出:“凡五谷者,万物之主也。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也。”
管子学派指出,除正常的田租收入外,可以运用多种方法增加官府控制粮食的数量。如春夏时将货币、谷物或农具借贷给农民,至秋收谷贱时,用市价收取谷物,此法同时可以帮助农民解决季节性困难;谷物价格偏低时大量收购,此即所谓“平籴”之法,可以平衡物价并增加财政收入;用举国崇拜的“神宝”物品作抵押向藏谷大族借取粮食;以抚恤阵亡将士遗属、出兵或屯戍、抵御天灾等名义,用平价收购富户藏谷;提高国内谷价,吸收别国谷物;用本国手工业产品吸收外国谷物,等等。
国家囤积大量谷物导致谷价上涨,谷贵则万物贱,国家即可利用手中的谷物收购其他物资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因此,轻重家将人为抬高粮食价格视为调节经济和增加官府收入的重要方法之一。
(4)国家应当对经济财政问题有统筹规划,通过政令保证对经济活动的控制权,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和经济活动实行垄断。这是“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的原则在更广泛领域的延伸。
《国蓄》指出:“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诎;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养,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为使集权统治得到经济上的有力保障,国家、国君必须成为经济利益所出的唯一渠道或主要渠道,这是轻重家的重要思想。
《管子》“轻重”各篇常用“官国轨”、“官山海”、“官天材”、“官五技”、“官百能”等术语。其中的“官”,意为管制和垄断。“官国轨”(轨指会计、统计)一项,要求国家对土地、人口、国用、货币、粮食等各种项目作出调查和统计,掌握准确的经济数据以供确定政策之用。《山国轨》反复强调应对“某乡田若干?人事之准若干?谷重若干?”“某县之人若干?田若干?币若干而中用?谷重若干而中币?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某乡女胜事者终岁绩,其功业若干?以功业直时而櫎之,终岁,人已衣被之后余衣若干?”等问题作详细调查。这是中国最早的经济统计理论,在经济学说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所有管制项目中,管子学派最重视对盐、铁的垄断。盐为民生所必需,每升盐加微价即可获得巨大利益,管子学派认为这比增加其他税赋更为便利也更容易被民众接受。《海王》对盐利作了详细的计算:十口之家有十人食盐,百口之家有百人食盐。每月用盐的大概情况为,成年男子五升多,成年女子三升多,儿童二升多。盐百升为一釜,如果每升盐加价半钱,则每釜即增五十钱;每升加一钱,则每釜增百钱;每升加二钱,则每釜增二百钱,每钟(十釜为一钟)增二千钱,十钟增二万,百钟增二十万,千钟增二百万。一个万乘之国约有千万人口。根据每人食盐量和加价二钱计算,千万人口每日可多收二百万,十日二千万,一月六千万。对比正税,万乘之国可征者九百万人,每月每人征三十钱,税额也不过三千万钱。现在稍提盐价而不加税,就等于增加了两个万乘之国的税收。如果国君下令向民众加税必然引起喧哗抗议,而运用以上“盐策”,则国家可收百倍之利,民众还无法逃避。《海王》对控制铁矿的意义也作了分析:“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若(然则)其事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行服连轺辇者,必有一斤一锯一锥一凿,若其事立。不尔而成事者,天下无有。今针之重加一也,三十针一人之籍;刀之重加六,五六三十,五刀一人之籍也。耜铁之重加七(十),三耜铁一人之籍也。其余轻重皆准此而行,然则举臂胜事(指有劳动能力者)无不服藉者。”管子学派认为,如此管制盐铁与实行其他轻重之术一样,都有助于实现“无籍而国利归于君”的目标。
管子学派还强调,对于山林川泽、农业、畜牧业、借贷行为、特殊生产技能都要实行国家管制。这种管制特别是对借贷行为的管制,意在将民间商贾所得某种商业利益全部或部分收归官府,借以缩小贫富差距,保持社会的稳定。
(5)将轻重之术运用于列国间的经济活动,可以坐收天下之利,甚至不用军事手段即可颠覆别国。《轻重甲》指出:“故为国不能来天下之财,致天下之民,则国不可成。”《管子》“轻重”各篇虽着重论述国内经济政策,但始终强调理财家应关注“天下之财”并将轻重原理运用于列国间的贸易活动当中。
管子学派所谓“以轻重御天下之道”,以本国的重要物资不外流和吸引天下物资流入本国为基本要求。为达到这一目的,应当保持本国的物价高于别国,至少也要保持物价的持平。《山至数》举例说:“彼诸侯之谷十,使吾国谷二十,则诸侯谷归吾国矣。诸侯谷二十,吾国谷十,则吾国谷归于诸侯矣。故善为天下者,谨守重流,而天下不吾泄矣。彼重之相归,如水之就下。吾国岁非凶也,以币藏之,故国谷倍重,故诸侯之谷至也。是藏一分以致诸侯之一分,利不夺于天下,大夫不得以富侈。以重藏轻,国常有十国之策也,故诸侯服而无正(征),臣[櫎]从而以忠,此以轻重御天下之道也。”管子学派强调,必须时刻注意天下物价的变动,坚持本国物价高于或平于别国的原则。如《地数》说:“夫善用本者,若以身济于大海,观风之所起。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天下高我下,则财利税(送)于天下矣。”《轻重丁》也说:“昔者癸度(虚拟人名)居人之国,必四面望于天下。天下高亦高。天下高,我独下,必失其国于天下。”
管子学派还提到多种吸收外国物资的方法。如用本国特产或特殊工艺品文绣、食盐、玉璧之类,吸收外国财物或谷物;独占某种各国必用之物如祭祀的“菁茅”之类,以独占价格获取暴利;采取建立客舍、赠送食物、提供服务人员等措施优待外国商人,使“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有意识地在本国提高外国某种特产的价格,诱使该国人放弃农业生产,造成其单一经济结构,然后突然放弃对此种特产的收购,使该国经济陷入瘫痪,借以颠覆其政权。
以上轻重理论反映出管仲学派重视市场规律和价格规律,重视农业生产同时也重视商业活动的基本立场。《管子》中另有《侈靡》篇,作者从注重商品流通的观点出发,走向提倡奢靡生活提倡大量消费的道路,这与管子学派的主流经济思想已有距离,可能是管子学派中带有极端化倾向的少数学者的观点。《管子·事语》曾对这种鼓励侈靡以刺激生产和就业的理论作过批判。《侈靡》篇有不少惊人之语,如“雕卵然后瀹(煮)之,雕橑(柴)然后爨之”等等,因其属于管子学派中的别派支流,这里不再论述。
《管子》一书“所载经济论述有很多地方都是发前人之所未发,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管子》作者虽和范蠡、白圭一样代表了新兴商人阶级的观点,但也各有其特点。它不同于白圭,因为白圭重在谈个人治生之道。它也不同于范蠡,因为范蠡的经济思想多侧重在财政和商业方面。《管子》中的经济思想,不论在量和质方面,都较当时的思想家丰富得多。以量来说,《管子》谈经济问题言论不下十万言,可算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所从来不曾出现过的经济巨著。以质来说,除价值论和经济循环学说外,对社会经济活动领域中各个方面的问题差不多都曾接触到,而且都有它的独特见解。即使我们将视线扩大到世界范围,在前资本主义的一个漫长时期内,也罕有象《管子》这样辉煌而丰富的经济论著”①。
①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66—367页。
管子学派的轻重理论与管仲本人的思想有密切的关系。管仲大力发展工商渔盐事业,注重理财方法。轻重理论继承了这一传统并转向更深入的理论研究。其次,轻重理论所依据的基本思想也来自管仲。《国蓄》篇所说“夫民者,亲信而死利,海内皆然。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故民爱可洽于上也”(又见《轻重乙》),《揆度》所说“故善为天下者,毋日使之,使不得不使;毋曰用之,使不得不用”,《轻重甲》所说“士非好战而轻死,轻重之分使然也”,均直接来自管仲对民性的认识和“顺民心”的思想。《轻重甲》所引“管子曰:今为国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语见《管子·牧民》),是管仲本人的一贯主张。管子学派创建的轻重理论,广泛吸收了春秋末期以来大商人和理财家的学说,但其主要理论来源则是管仲的经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