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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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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的政治思想以“顺民心”说为核心。管仲认为,统治者应当尊重民众的欲望并因势利导,政策和制度应当顺应民心和习俗。管仲的政治实践也表现出“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与俗同好恶”,“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①等特点。“顺民心”说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对齐国道法家学说的形成有重要影响。
①《史记·管晏列传》。
“顺民心”说的提出来自对民众力量的深刻认识。《管子·霸形》载,管仲对齐桓公说:“君若将欲霸王,举大事乎?则必从其本事矣。”桓公问:“敢问何谓其本?”管仲回答说:“齐国百姓,公之本也。”另据汉代传说,管仲还曾把百姓的作用比于上天:“齐桓公问于管仲曰;‘王者何贵?’曰:‘贵天。’桓公仰而视天,管仲曰:‘所谓天,非苍莽之天也。王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倍之则亡。’”②管仲已认识到国家的安危治乱取决于百姓,所持“国君以百姓为本”、“王者以百姓为天”等观点,明显超出一般的贵族政治家。
②《韩诗外传》卷四。《说苑·建本》略同。
在肯定民众意志的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管仲提出政治必须顺应民心的主张。《管子·牧民》明确指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尤劳,我快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能快乐之,则民为之尤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灭绝。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罚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众而心不服,则上位危矣。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叛之。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管仲认为,人民有“四欲”即快乐、富贵、安宁和繁衍生息四种欲望,又有“四恶”即忧愁劳苦、贫贱、危险和后代灭绝四种厌恶惧怕的事情。统治者应当顺从和满足民众的“四欲”,而使其免受“四恶”的烦扰。如果统治者致力于百姓幸福,百姓就甘愿去承受和分担暂时的忧劳、贫贱、危险和灭绝的痛苦。只有给予民众,才能得到民众的回报;懂得给予才能收获的道理,才算掌握了政治的精髓。
“顺民心”说在《管子》书中有不同表述,如《管子·君臣上》说:“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是以令出而不稽,刑设而不用。先王善与民为一体。与民为一体,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君主所发政令顺应民意,民众自然乐于执行,无须强迫就会收到令行禁止的效果。君心民心成为一体,整个国家和民众会高度团结,最后达到国家自治和民众自治的理想境界。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是管仲施政的基本理念。管仲的“富民”理论和功利主义思想,都建立在“顺民心”说的基础上。
从“顺民心”说出发,管仲强调政治家必须关注民生,给民众以实惠。《管子·五辅》提到“六兴”的概念,具体内容为:“辟田畴,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此谓厚其生;发伏利,输滞积,修道途,便关市,慎将宿,此谓输之以财;导水潦,利陂沟,决潘渚,溃泥滞,通郁闭,慎津梁,此谓遗之以利;薄征敛,轻征赋,弛刑罚,赦罪戾,宥小过,此谓宽其政;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此谓匡其急;衣冻寒,食饥渴,匡贫篓,振罢(疲)露,资乏绝,此谓振其穷。凡此六者,德之兴也。六者既布,则民之所欲,无不得矣。夫民必得其所欲,然后听上;听上,然后政可善为也。”实行六种德政,就能使百姓得其所欲,这就是顺从民意。因此,“六兴”实际上是“顺民心”总原则的具体化。
管仲反对统治者穷奢极欲和滥用民力,反对过分剥削百姓。《管子·权修》指出:“舟车饰,台榭广,则赋敛厚矣。轻用众,使民劳,则民力竭矣。赋敛厚,则下怨上矣;民力竭,则令不行矣。下怨上,令不行,而求敌之勿谋己,不可得也。”又说:“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间,则上下相疾也,是以臣有杀其君,子有杀其父者矣。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这些论述对《牧民》所说“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的道理作了进一步阐释。先秦文献中有不少关于管仲劝说齐桓公减少苛政、施惠于民的记载,这些记载可以与《管子》的以上论述相互印证。
管仲的“六兴”主张和惠民思想,与周公的德治学说及后来儒家提倡的“仁政”思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管仲思想基于“追逐利益乃民心所向”的观点,以追求富强为目标,带有很强的功利色彩。西周的德治学说尚未涉及“顺应民心”的问题,儒家主张爱民的同时更强调道德教化和义利之辨,都与管仲思想有所不同。
管仲“顺民心”思想的形成与齐国的文化传统以及春秋时期的“民本思潮”有关。西周初年齐国建立时,太公望曾提出“因其俗,简其礼”①的政治方针,鲁国创建者采用的则是“变其俗,革其礼”②的方针。从此,齐、鲁两国的文化逐渐呈现出不同的面貌。管仲的“顺民心”说包含“与俗同好恶”之意,是对齐太公的“因其俗”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春秋初期,已有一些政治家强调民众的决定作用,要求统治者重视民心向背,把主要精力用在利民方面。例如,随国大夫季梁曾指出:“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又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③虢国史嚚也曾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④管仲的“顺民心”说与这些思想一脉相通,都是西周灭亡后“以民为本”的时代思潮的产物,同时又对这一思潮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①《史记·齐太公世家》。
②《史记·鲁周公世家》。
③《左传·桓公六年》。
④《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顺民心”思想是战国时代齐国管仲学派的政治学说形成的重要来源之一。管仲后学对“顺民心”说所包含的顺应、随顺、因循的思想因素作了充分发挥,使之与道家的自然无为学说相结合,形成了齐国黄老学派的强调虚静无为、因循自然、道法结合的政治学说。此外,管仲的“顺民心”说还隐含对人性的一种看法,即认为民众天生好利而恶害,必须用礼法加以约束和限制。这种思想对后来法家学说的形成和发展也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