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里籍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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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鹊里籍, 西汉韩婴《韩诗外传》记述为:“郑医秦越人”。司马迁《史记·
扁鹊仓公列传》记述为:“齐勃海秦越人也,家在于郑。”扬雄记述为:“卢人也。”
是对“齐勃海郡”的具体化。此观点在西晋已得到一致认同。东晋徐广《史记音义》
提出:“郑当为鄚。”之后南朝刘宋的裴骃和唐代司马贞步其后尘,然并未得到多家
认可,即使唐代的张守节、杨玄操、柳宗元等仍以《史记》为是,不以有误。唐代以
后历宋、元、清各代的学者凡有论及扁鹊里籍者仍皆认为扁鹊为卢人,并未再有异响。
现将历代对于扁鹊里籍的记述摘录如下。
西汉韩婴《韩诗外传·十》 : “扁鹊曰: 入言郑医秦越人能治之。”司马迁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言臣齐
勃海秦越人也, 家在于郑。 ”扬雄《法言·重黎》:“扁鹊卢人也,而医多卢。”
(李轨注:卢:大山卢人)。
东汉高诱《战国策·秦策注》“扁鹊,卢人也,字越人。”
班固《汉书·高帝纪》韦昭注:“(扁鹊)泰山卢人也,名越人。”
西晋左思《三都赋·蜀都赋》 :“神农是尝,卢跗是料。”注曰:“扁鹊,卢
人。古良医也。”
东晋徐广《史记音义》 :“‘郑’当为‘鄚’。‘鄚’,县名,今属河间。”
(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引)
南北朝裴骃《史记集解》 :“徐广曰:‘郑’当为‘鄚’。鄚,县名,今属河
间。”
唐房玄龄等《晋书·地理志》 :“济北国,汉置,统县五,户三千五百。卢,
扁鹊所生,县西有石门。”
杨玄操《黄帝八十一难注·序》:“秦越人与轩辕时扁鹊相类,乃号之曰扁鹊。
又家于卢国,因命之曰卢医也。”
张守节《史记正义》也引述了上文杨玄操《黄帝八十一难注·序》中的话。
柳宗元《柳河东集·与崔饶州论石钟乳书》:“卢之沽名者,皆可以为太医。”
注: “扬子: 扁鹊为卢人也,故医多卢。”(段逸山主编五版教材《医古文》注:
“卢,春秋时齐地,在今山东省长清县西南。因扁鹊是卢人,世称‘卢医’,故下文
言‘皆可以为太医’。”)
司马贞《史记索隐》:“按勃海无郑县,当作鄚县,鄚音莫,今属河间。”
宋陈彭年等《广韵·铣韵》:“扁,姓也,卢医扁鹊是也。”
元罗天益《上东垣先生启》 : “有元化涤胃之神功, 得卢扁起人之手段。”
(《医古文》注:“卢扁,即扁鹊,扬雄《法言》称:‘扁鹊,卢人也。’故名。”
清张文虎针对《史记札记》 对《扁鹊传》中“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的话进
行辨析:“扁鹊时未置勃海郡,据下文,乃齐人而家于郑,‘郑’字非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