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亭论辨’中的误会及其他(王玉池)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zzmj&A=2&rec=84&run=13

一九六五年,由于东晋《王兴之墓志》等墓碑的出土,郭沫若写了《由王谢墓志
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一文,引起了关于《兰亭序》真伪以及王羲之书法本
来面貌的论争。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争论未能顺利进行。一九七二年至一九
七三年又有论争文章。这些文章已由文物出版社集为《兰亭论辨》一书出版。这个文
集有一个缺点,即不同意郭沫若意见的一方,收入文章不多,但也发表了像商承祚先
生那样很有份量、可以同郭氏论点旗鼓相当的力作。粉碎‘四人帮’以后,又发表了
不少论辨文章,但绝大多数是不同意郭氏意见的;也有少数人仍坚持郭氏提出的基本
观点并有所发展,如李长路先生的文章就是一例。
笔者看过部分论辨文章以后,得到不少启发,但也感到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即不少文章没有抓准问题的实质,以致产生了不少误会。有些人是抓住对方一两句不
够严密或不够准确的话,再经过自己的推论和发挥,作为立论的根据,导致所发议论
同对方原意相距甚远。例如,有人认为郭沫若等的意见是全部否定了王羲之作品的存
在,或曰‘今日连根铲大王’;有人认为‘郭氏最大的错误’是‘他不承认在同一时
代中可以有几种书体并行’ (见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四六七页,春风文艺出版社
一九八七年版。) ,断定他不了解魏晋时代已经产生了楷书和行书,现在证明那时已
经出现了行、楷书,所以郭氏也就错了;也有人将‘兰亭论争’的关键归结为写体兴
刻体的差异等等。笔者认为,这些说法都是没有抓准问题的关键,原因是没有细读并
全面理解当时争论文章的原文,以及没有看到争论中论点的发展所致。下面谈点拙见,
以祈方家指正。

一、如何理解李文田的两句话
上述诸观点大抵由李文田在汪中旧藏《定武兰亭》跋语中的两句话引起。那两句
话是:‘故世无右军之书则已,苟或有之,必其与《爨宝子》《爨龙颜》相近而后可。’
对这两句话,商承祚先生在《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并及〈兰亭序〉》一文中解释 (并引
申) 得比较明确,他说:‘李文田以《宝子》《龙颜》书体强加于羲之头上,谓不能
再写其他笔法的书体,并认为这是“时代为之”,是没有认识到石刻书体和时代风格
的关系,不恰当地以石刻书体风格代替了时代风格,以偏概全,是没有理由的。’又
说:‘要像李文田所说那样,把羲之的书体局限于二爨,则羲之不过是继承前人遗法
的一般书家,低估了他在书法上的成就。’ (见《兰亭论辨》下编商承祚《论东晋的
书法风格并及〈兰亭序〉》一文。下面所引商氏观点皆引自此文,不另注。)
这种解释和引申很有代表性,认为郭沫若不知道那时已有行书,李、郭全部否定
王羲之作品等观点,也大都由此引申而来。这类文章已经发表很多,而且现在仍在不
断发表,不能不引起重视。
首先,应该承认,孤立地看李文田那两句话,自然是有毛病的,因为它是全称判
断。可以直解为王羲之的所有作品都得像‘二爨’碑刻那样方严拙朴。但我认为这样
理解问题过于简单。为了准确的弄清李文田的原意,需要具体分析一下李跋的原文和
了解李文田其人的情况。
从李跋的原文看,其实人们经常引用的那两句话的意思不全。‘故’字前面还有
两句,即‘且古称右军善书,曰“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曰“银钩铁画”。故世无
右军之书则已……’可见‘故’字之后的两句,主要是借‘二爨’碑刻来形容王字应
当具有雄强之势,未必实指王字在形体上必须同‘二爨’碑刻一样方严拙重不可。这
是其一。 (顺便说明:李跋‘且’字前面主要谈《兰亭序》文章之不可信。我对文章
真伪尚未研究,不便发表意见。下面所谈只限于书法形象上表现出的时代特点。《兰
亭序》文章如伪,只限于《兰亭》一帖,时代特点或曰时代风格则涉及一代书帖,因
而意义更加广阔和重要。)
其二,李跋的后面,已交代了该跋的主旨:‘予跋足以助文学(赵魏)之论’。即
他是在同意赵魏观点的基础上发了一点辅助性的议论。赵魏的原文见汪中所引:
文学(赵魏)语编修(江德量)云:南北朝至初唐,碑刻之存于世者往往有隶书遗意。
至开元以后始纯乎今体。右军虽变隶书,不应古法尽亡。今行世诸刻,若非唐人临本,
则传摹失真也。
赵魏的意思是:王羲之的书法已在隶书基础上变化出了新体(应指楷书),但尚未
完全脱离古法,亦即隶书遗意。李文田自然是同意这一观点的。而且李跋前面已明确
写道:‘第鄙意以为:《定武石刻》未必晋人书,以今所见晋碑,皆未能有此一种笔
意;此南朝梁陈以后之迹也。’可见李文田所指是一种笔意(赵魏曰‘隶书遗意’)。
文田试举‘二爨’,亦应指其应有隶意,并非局限于字的具体形体。
第三,说李文田‘谓不能再写出其他笔法的书体’、‘以石刻书体风格代替了时
代风格……’等等,都属人们的推测。李文田本人并未讲过类似的话,我认为他也不
可能讲这种话。退一步说,即使上述推论可以成立,也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李文田
根本不知道石刻之外还有帖简等书法形式的存在,或者不懂得两者不能简单相代;二
是他很清楚当时已存在因用途和质料不同并存着各种不同的书写式样和不同书体,但
仍然得出《定武兰亭》非晋人书,而是梁陈以后书的结论。我相信李属于后者而非前
者。因为李文田(一八三四-一八九五) 生活于考据学充分发展的晚清时期,他本人也
是金石学家。曾官翰林院编修和侍读学士,以‘学识淹通,述作有体’和‘类能识拔
绩学’著称于世。其知识怎么会贫乏到连石刻之外还有帖学系统存在也不知道?再说,
他将《定武兰亭》(这是帖,而不是碑)等体式书迹的产生界定在晋宋、梁陈之际,其
难度是很大的。没有对大量碑帖的研究,没有丰富的书史知识,是得不出这个结论的。
另外,《爨龙颜》是碑,刻于刘宋中期;《定武兰亭》是帖,这两种碑帖距他界定的
可能产生的宋、梁之际只有四十几年,没有对碑、帖的统一研究,怎么会同出于他一
人的笔下呢?
再退一步说,假定李文田知识贫乏,不知道铭石之外还有帖学存在,或者一时失
误说了两句不全面的话(我以为如系一语失误,不值得进行长篇累牍的讨论)。那末在
他以前的包世臣可谓碑帖贯通,而且是以帖入碑的大家;他以后的郭沫若,不仅传世
碑帖淹熟,连本世纪以来出土的众多简牍、文书墨迹也都已见到 (并已作为补充李说
的论据),为什么也得到同李文田近似的结论呢?可见只提出石刻与书帖不同或刻体与
写体不同来证明李文田论点错误,是既不准确也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的。

二、郭沫若并未否定王羲之的所有作品和历史地位
由于郭沫若声明‘很欣赏’李文田那两句话,又说过‘故有《王兴之夫妇墓志》
与《谢鲲墓志》的出土,李文田的预言可以说已经实现了一半’等话,就认为他也是
主张王羲之所有的字都要像‘二爨’那样方整板刻。又引申为他否定王羲之历史地位
和所有作品,所谓‘连根铲大王’,以及不知道那时已有行楷书等等。我认为这种理
解是不对的,至少是不全面、不准确的。单看‘实现了一半’等话,也确实容易引出
上述某些结论。这应属于其行文的不足或不严密。但细读全文,他主要还是想强调那
时书法的体段和笔法应该保留一定的隶书笔意。讨论问题,应该抓住事情的本质和主
流,而不是纠缠于一两句不能完全体现主流的言词,才于解决问题有益。
从郭氏的文章看,他在说明很欣赏李文田那两句话以后,紧接着作了明确的解释。
他说:‘请注意,他(李文田)说的是“相近”,也就是说必须有隶书笔意而后可。’
(《兰亭论辨》一书收入郭沫若文章四篇,即(一)《新疆新出土的晋人写本〈三国志〉
残卷》,(二)《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三)《〈驳议〉的商讨》,
(四) 《〈兰亭序〉与老庄思想》。本文引文主要出自(二)(三)两篇。)由此看来,郭
氏怎样理解、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李文田那两句话,是很清楚的。
至于说郭沫若全部否定王羲之的历史地位和全部作品则更难成立,因为郭氏已经
作过十分明确的答覆。他说:‘我们并没有意思否认所有王羲之的字帖,更没有意思
推翻王羲之的地位。《兰亭序帖》即使肯定不是王羲之写的,它的书法价值是谁也不
能抹杀的。’
此外,郭氏对在讨论中提出的可能影响书风的种种因素,例如碑刻与简牍 (包括
字帖) 、砖石材料与纸帛材料、各种书体(楷、行、章、稿等)的差别,以及南北书风
等都作了分析,并都表示了明确的意见。下面摘录几段,以见一斑:
其实存世晋陆机《平复帖》墨迹与前凉李柏的《书疏稿》,都是行草书;一南一
北,极相类似。还有南朝和北朝的写经字体,两者也都富有隶书笔意。这些都和《兰
亭序》书法大有时代性的悬隔。碑刻与尺牍的对立,北派与南派的对立,都是不能成
立的……《颜刘氏墓志》还带有行书的味道,而书法也相悬隔……
我们也知道碑刻与简牍,所用字体有正整与草率的不同,但用笔的方法是有同一
的时代性或同一作者的个性的。即使把砖石之类抛开,专就字帖而言,王羲之的《豹
奴帖》是章草,有名的《十七帖》是稿书,但仍有章草笔意。这些和《兰亭序帖》是
大有距离的。《十七帖》中的《青李来禽帖》是行书,颇带后来的楷法,但与《兰亭
序帖》也截然不同。我们不能以王羲之‘兼精诸体’为辞而掩去这个时代性的矛盾。
刻手不佳以至成为方笔问题,当时郭氏尚未明确提出,但那绝对不会成为决定性
原因则是肯定的。因为郭氏在讨论中所使用的材料已非常广泛。除王羲之相当传神的
刻帖如《十七帖》等作品外,也使用了大量的出土墨迹,如‘李柏文书’、‘泰始简’
等。使用的材料中即使有失真的方笔碑刻,也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如同《王兴之夫妇
墓志》前后出土的《颜谦妇刘氏墓志》就不是方笔,《刘觊买地券》《杨绍买冢地
NFDD6》 也不是方笔。至于‘咸宁四年砖’、‘郭思永瓷笺’等,是在泥坯上随手
刻划,其效果同毛笔墨迹差不多,只是一硬笔,一软笔而已。所以有人将刻手问题看
得那么重,甚至视为论争的关键所在,其原因仍然源于对李文田那两句话的理解。

三、郭沫若、商承祚、赵魏对王羲之一些作品看法基本一致
尽管商承祚同郭沫若在《兰亭序》文章真伪、一些书迹有无隶笔等问题上分歧很
大,但从艺术形象上说,对王羲之的许多具体作品--包括《兰亭序》在内的认识却是
相当接近、甚至是基本一致的。如对《姨母帖》和《丧乱帖》,商氏认为‘因未经较
多次的转摹填廓’,比较接近原作精神。对《姨母帖》还说‘大家(指争论双方)信其
保存了一定的羲之风格’;郭氏也说:《丧乱帖》与《孔侍中帖》‘仔细推敲起来,
用笔与《宝子》《杨阳》及王谢墓志等尚有一脉相通之处’。并认为《丧乱帖》中的
一两则特别好。‘原迹是否王羲之亲笔或其晚年代笔者所作,无法判定。’这就是说,
被认为要‘连根铲大王’ 的郭沫若,其实还相信该帖原迹很可能出自王羲之亲笔呢!
对《兰亭序帖》,郭氏认为它同王羲之上述诸帖距离甚远,应是陈隋间人书;商氏也
认为它同上述诸帖有距离,他说:‘不管是传世的神龙本以及定武石刻本,皆属唐人
辗转叠摹钩填,由于辗转叠摹者“间用我法”,笔法神韵与原迹逐渐失真而相去日远。’
‘《姨母帖》和《丧乱帖》等因未经较多次的转摹填廓,故《兰亭序帖》与《丧乱帖》
等自有距离。’商氏在承认《兰亭序》同王羲之原作有距离和有较多的后人(唐人)之
法以后接着写道: ‘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反映出羲之书法的体态和面貌, 不同于
“向壁虚造”’。也许有人会说这后一句话同郭氏意见区别就大了,其实不然。郭氏
虽然没有明说《兰亭序》中也有王羲之的影子,但他断定《兰亭序》为智永所为。大
家知道,智永为王羲之七世孙,书学羲之,其字被认为系王字的‘嫡派’,他所写的
《兰亭序》中又怎会完全没有王羲之的痕迹呢? 可见实际距离也不太大。再看李文田
所欣赏的赵魏的话:‘今行世诸刻(指所跋《定武兰亭》),若非唐人临本,则传摹失
真也。’这同商氏所说‘不管是传世的神龙本以及定武石刻本,皆属唐人辗转叠摹钩
填……笔法神韵与原迹逐渐失真而相去日远’等语比较,又何其相似乃尔! 可见争论
双方虽在许多理论问题上分歧很大,但落实到具体作品,实际是很接近的。从总的来
说,商氏对王羲之书作,除《兰亭》认为唐人‘兼用我法’之外,对其他王帖自然是
肯定的。郭氏对王帖,除《兰亭帖》外,肯定了《豹奴帖》(章草)、《青李来禽帖》
(行楷书)、《丧乱》、《孔侍中》(行草)和《十七帖》(草书)。这些帖代表了王书各
体的精华,可见郭沫若对王羲之除《兰亭序》外,差不多也是全面肯定的。
顺便说一下, 唐兰先生不同意李文田说《兰亭序》 文章为伪托,但他同意李说
《定武兰亭》是梁陈以后之迹。这和上述诸看法也基本一致。至于他认为‘神龙本’
属明人伪造,艺术水平不高,其出入就较大了。 (唐兰《‘神龙兰亭’辨伪》载《书
法》一九八三年一至三期。)

四、《兰亭》论争的关键何在
如前所述,双方论争的关键既非有人全部否定王书,又非书体或书写的用途、质
地问题,也非刻手精粗问题,那么争论的关键或者说焦点究竟何在呢? 我认为除《兰
亭序》文章真伪不论外,有无隶书笔意以及如何理解隶笔,应该是关键所在,至少是
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从论争双方文章看,郭沫若说:‘《兰亭序帖》,无论是写本或刻本,都是后来
的楷书笔法,把东晋人书所仍具有的隶书笔意失掉了。这也正表现着它的时代性。’
商承祚也说:‘“隶书笔意”,是最近讨论《兰亭序帖》真伪中突出的一个问题,以
其关系到东晋书法及书法史上的问题,我认为必须首先解决。’可见郭、商二文都把
争论的焦点放到了有无隶书笔意的问题上。但由于他们所持隶书笔意的标准不同和掌
握标准的宽严不同,所得结论也就不同甚至相反。郭氏将隶书笔意归纳为蚕头燕尾和
使用方笔(笔锋转折如画三角形),在具体分析作品时又提出一个‘隶书体段’问题;
商氏认为隶书笔意‘必须以具有隶笔的形态为前提’。所谓隶笔形态指至少‘兼有一
两笔小波挑’;并谓‘离开了这个条件,所谓隶书笔意是不存在的’。关于隶书向楷
书转变的时期问题,郭氏认为从汉至唐呈抛物线形,‘变到了唐代,便完全转变到楷
书的阶段’。认为东晋时期‘不脱隶书笔意,才合乎情理’。商氏则认为‘脱离隶书
笔意的楷书魏末基本成熟,到东晋已完全成熟’。两者相差二百年。在具体作品的看
法上,郭氏认为《颜刘志》《李柏文书》《为世主》尺牍与王羲之《姨母帖》《丧乱
帖》《孔侍中》乃至《十七帖》都尚存隶书笔意;商氏则认为上述诸书以至陆机《平
复帖》都已无隶书笔意。
以上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文论述。这里只是简单地表示一下自己的看法:我认
为有无隶书笔意确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它具有标志一个时代区别于
另一个时代书风的作用;隶书笔意应包括隶书笔法和隶书体段以及隶书(包括章草)的
习惯写法等多种因素。但这时隶笔或体段一般是不完全、不充分的,甚至是意到笔不
到。(否则就是隶书,又何必叫隶书笔意? )我同意将由隶变楷之‘抛物线’的下端定
在隋唐之际,但不同意将晋代称为‘隶书时代’或‘楷书时代’。晋代是隶楷书的转
变期,可以称隶楷时代。前人将篆隶转变中的字称‘八分’,隶楷转变中的字称‘八
分楷法’或‘今隶’是有道理的。我认为《李柏文书》《为世主》《姨母帖》等是有
隶书笔意的。《为世主》中的‘世’字末笔,‘适’字第一笔,《姨母帖》的‘一’
字,‘首’字横画,为什么那样写,为什么字多呈那样体段,显然同隶书的习惯写法
有关。商氏连《平复帖》也认为已无隶书笔意,就不仅同郭氏有分歧,同现在一些鉴
定家的看法也不一致了。如徐邦达先生在《平复帖》按语中说:‘此帖结构同于章草
(即隶草),但无挑波势’。‘近世现在新疆一带所发现的汉晋木简纸片古墨迹中,有
些草书,和此帖的写法很接近。虽地分南北,仍可见一时风格’。 (徐邦达《古书画
过眼要录》第一册第二十六页。) 这里所说新疆发现的汉晋木简纸片,应该包括《李
柏文书》和《为世主》尺牍在内。它们同《平复帖》是有同一的时代性的,即‘结构
同于章草’,至少尚存某些章草态势。同是反对郭说的徐复观先生也认为,王羲之所
写的‘今体的楷书行书草书’,仍应有若干‘隶意’。他说:‘以意推之,他 (王羲
之)的楷书行书草书,较之唐代的人,仍会保有若干“隶意”。’(见徐复观《中国艺
术精神》第四百七十一页。)此外,商氏的文章虽然名为《论东晋的书法风格并及(兰
亭序) 》,其中又专门写了‘王羲之的书法风格’一章,但实际并未明确指出该时代
风格区别于别时代风格的独立特点为何,是其不足之处。
我个人认为,郭沫若和商承祚文章中都还有一些其他问题值得研究,但不属于此
次讨论的重点,就不谈了。
《兰亭序》真伪、王羲之书法的本来面貌以及东晋书风等问题的争论,是书法史
上一个不小的问题。坚持《兰亭序》为真的同志认为,《兰亭序》是王羲之的‘代表
作’,‘对王羲之的书法艺术是批判继承,还是全部否定,这是如何对待祖国文化遗
产的一个重要问题’,自然不能不进行力争;还有人认为李文田说了不该说的话,愿
代李文田向王羲之‘请罪’ 。 而坚持《兰亭序》非王羲之所撰所书的同志则认为,
‘书圣’为后人‘冒名顶替’,使人看了‘齿冷’,又岂能置之不理! 坚持者认为,
赵魏、 翁同NF24A、李文田等都是‘厚诬古人’;反对者认为,从文到字都是强
加于王羲之,倒是‘厚诬’了‘书圣’。双方这种讨论问题的认真态度应该说都是好
的。但这是一个颇为复杂的学术问题,只有系统地掌握材料,全面、细致地研究各种
意见,抓住主流和关键,而不是只抓住对方一两句不能代表全部意思的话进行讨论,
才能对问题的解决有所推进。也许最后需要新的材料的出土和发现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但现在的深入讨论无疑会为问题的最后解决创造有利条件,使以后如有重要的证据出
现时不致失之交臂。

(原载《中国书法》 一九八八年第三期,后略作修改收入《中国书法全集·三国
两晋南北朝编·王羲之王献之卷》,荣宝斋一九九一年十一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