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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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三四四-三八六),字子敬,王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人称‘王大令’。
与王羲之同以书法名世,在中国书法艺术史上并称‘二王’。
王献之书法得自王羲之亲授。他自幼聪慧敏悟,年少而负盛名,性情狂傲不羁,
虽仕途通达而宦情淡薄, 一生于书法艺术专情体悟研索, 成就卓著。 虞NF24A
《论书表》 称: ‘夫古质而今妍,数之常也;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钟、张方之
“二王”,可谓古矣,岂得无妍质之殊? 且“二王”暮年皆胜于少,父子之间又为今
古,子敬穷其妍妙,固其宜也。然优劣既微,而会美俱深,故同为终古之独绝,百代
之楷式。’
王献之书承王羲之而更为妍美流便;在王羲之创新书体的基础上,又打破楷、草
界限,创出‘破体’行草,丰富了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他创造了‘一笔书’,使草
书成为书法艺术中最富表现力的书体。王献之传世书作较王羲之为少,历经战乱,真
迹罕见。佳作如《洛神赋》为拓本,《鸭头丸帖》、《地黄汤帖》、《廿九日帖》、
《中秋帖》等不及十种为摹本。另外,丛刻之帖多至七八十种,且杂入不少伪作。
王献之有文集传世,始见于《隋书·经籍志》注文记载,但注文称已亡佚。《新
唐书·艺文志》已不见著录。明张溥、清严可均辑本收录不到百篇(条),以杂帖为多。
王献之早年娶表姐郗道茂为妻,后被迫改娶新安公主,终生抱憾。无子,又纳妾
桃叶。太元十一年(三八六年),因长期服散致疾,又曾灸足避尚公主而落下后遗症,
故年仅四十三岁即辞世。隆安元年(三九七年),女儿神爱立为安帝皇后,王献之得以
追赠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曰‘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