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景 四年(1037年),孔道辅在墓旁建庙,以利守护洒扫。北宋元丰年间,孟庙曾迁至县城东郭;宣和三年(1121年),又迁至邹县城南道左(今址),墓旁之庙依然存在。孙傅在《先师邹国公孟子庙记》中说,城南孟庙建成后,“与山中之庙轮奂相辉矣”。金代赵伯成在《重修邹国公庙记》中也说:“距邹仅一舍,在四基亦有孟茔之旧祠宇严立。”
北宋政和四年(1114年),部使者闻知“旁冢为庙,岁久弗治”(《先师邹国公孟子庙记》),遂赐钱三百万修葺一新,列一品戟于门,又赐田百亩以助守护。
元代至元十四(1277年)年,山东提刑霍天祥立碑于孟子墓前,题:“先师邹国公墓。”
元贞元年(1295年),东阳司居敬为邹县尹,重修孟庙、恢复孟子故宅、重建子思书院、子思祠,“既而葺孟子墓、斋庐,琢石为危坐像,冠章甫衣逢掖,俾观者有考乎古”(孟林刻石张 《孟子墓碑》)。
泰定五年(1328年),依大司农司都事郭奉议奏请,朝廷拨祭田三十顷,给瞻孟子林庙。
至正二年春(1342年),孟子52代孙族长孟惟让,出庙帑千余缗,重修亚圣墓前祭堂。龙山郑质为此撰写《思本堂记》,文中说:“四基山右麓,邹国亚圣公墓前祭堂,岁久摧毁。”新修的祭堂:“基坚柱矮……不事华饰,务阅攸久。其制四楹,不壁中室;置巨石鼎,以陈俎豆。春秋展省,虽值风雨亦不妨祀事。”郑质名其堂曰“思本”。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诏孔孟氏子孙,皆免差发,令其守护林庙。
宣德九年(1434年),鲁惠王府以营建陵寝余材,命工重加创造。工部主事施渊,恰以使事莅邹,遂主持重修,晨昏殚谋竭虑,筹划其事,不旬日告竣。复将墓茔砌之以石,使昔之鞠为茂草荒榛者焕然一新。(《三迁志》)
景泰六年(1455年),朝廷赐墓田七顷三十一亩四分,坐落四基山、马鞍山。(《钦赐祭田记并载会典》)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亚圣孟子墓前享堂仅存遗迹。青阳章时鸾任邹县令,先后修葺子思书院、断机堂、儒学等处。又协同僚王光裕、陈举及孟氏后裔孟公枚等,分力协赞,在墓旁创建正殿五楹、左右厢房各三楹、二门三楹。使奠置有案,出入有阶,启闭有户, 卫有垣,视前制益为广阔。又捐俸置祭田五十亩,岁入其租以为祭祀、修理之具。复植柏桧三千余株。朱观烶为撰《重修亚圣林享堂记》。
万历八年(1580年),泾阳许守恩为邹县令。制文躬祭于孟子墓,目击其弊,恻然不宁。遂捐俸为修葺之资,重修后,庙貌为之焕然一新。贾三近为此次重修撰写《重修亚圣享堂记》。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邹县令胡继先拜谒孟子墓,闻知岁祀乏资,前令章时鸾所置祭田,岁久湮没。遂叹曰:“吾夫子辟杨墨,闲圣道,提几希以觉人,著七篇而醒世,岁祀时享即与四基山并垂悠久可也!何缺不补为?”(孟林刻石胡继先《增置四基山孟夫子墓陵祭田记》)遂捐俸二十余金,托其族之贤者孟闻钲等,谋置祭田三十五亩,又搜得其先章令所置共五十亩,酌为三祭。除春秋庙祭外,祭以五月之五日,七月之望日,九月之九日。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邹县知县李凤翔,捐俸银二十两,置买孟弘田土地三十亩,仍令其佃种收租,每岁之十月初一日,备办猪羊祭品香帛等物,永祀于孟夫子墓前。其地止许佃种供祭,不许欺隐盗卖。
天启三年(1623年),邹县令毛芬捐俸置祭田。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通政吴涵奉命祭于阙里,后拜谒孟夫子墓,见享殿倾圮,遂捐金重修。享殿由是焕然一新。
康熙五十年(1711年),县令娄一均捐俸增置墓田六大亩。
雍正十年(1723年),孟子墓前享殿仅存败瓦颓垣。博士孟衍泰与族众共谋,将孟林中朽木估计变卖,重加修葺。所余之资,置林田以养林户。
嘉庆二年(1797),享堂又不蔽风雨,孟子68代孙孟传梿遂与族众共谋修葺。历时五月而工竣,仅成享殿及门垣,余不及之。
道光十四年(1834年),孟子70代孙广均以孟林内枯柏两株,估价变卖,重立“亚圣孟子墓”碑。又修补享殿,将北宋《新建孟子庙记》碑移入享殿西夹室内保存。
宣统二年(1910年),山东巡抚孙宝琦委侯补府车保成等维修孟庙,见孟子墓享殿倾圮,遂续款兴修。
民国24年(1935年),孟子74代主鬯孙、亚圣奉祀官孟繁骥又主持重修,时有孟氏族人孟庆存、孟宪森等拜谒林墓,见享殿风雨侵凌、虹梁倾坏、鸳瓦脱落,遂捐金五百元,以资重修。孟繁骥即令族长毓宸等董理此事,不足一月工竣。为此,孟繁骥撰《重修亚圣享殿碑记》,勒石置孟林中。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十分重视孟林的保护工作,先后多次拨款维修。
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拨款人民币壹亿元(旧币),用于维修孟庙、孟府、孟林古建筑。其中孟林维修了享堂。根据1953年6月29日,邹县工会·木业委员会修补孟子林预算说明书,这次维修共用料洋9171600元,木工资洋4270000元,总计工资料洋13441600元。
1977年12月,政府又拨款维修享堂。将享堂大小门楼顶破者全修,墙垣倒坍残缺者补葺,享堂后檐全部维修。
1977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基山古墓群(含孟林)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孟林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3月,山东省文物事业管理局下发《关于邹县“三孟”维修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拨付孟林维修工程款25万元,增设孟林围墙、维修享殿及大门。1993年5月,邹城市文物部门翻修了享殿及门楼;同年,邹城市文物管理局设置孟林管理所,并新建管理所用房8间。
2000年春,新建孟林神道西侧围墙及神道迂回路。
台胞和海外友好人士也捐资维修孟林。1994年春节,邹城市大束镇西山头村台胞孟昭春先生回乡探亲,捐资2500美元重立“亚圣林”碑。1994年8月,韩国孟子学会会长赵骏河先生捐款人民币1万元,重建孟子墓前石供案,并加固砌垒孟子墓。2005年9月,赵骏河先生捐款人民币20万元,在孟林神道南新建“亚圣林”石坊。
2006年,重新整修铺砌了孟林神道南段石阶路。
2006年5月,国务院将孟林与孟庙、孟府合为一处,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7年,孟林管理所增建管理用房屋四间。
第二节 历代维护
北宋景 四年(1037年),孔道辅在墓旁建庙,以利守护洒扫。北宋元丰年间,孟庙曾迁至县城东郭;宣和三年(1121年),又迁至邹县城南道左(今址),墓旁之庙依然存在。孙傅在《先师邹国公孟子庙记》中说,城南孟庙建成后,“与山中之庙轮奂相辉矣”。金代赵伯成在《重修邹国公庙记》中也说:“距邹仅一舍,在四基亦有孟茔之旧祠宇严立。”
北宋政和四年(1114年),部使者闻知“旁冢为庙,岁久弗治”(《先师邹国公孟子庙记》),遂赐钱三百万修葺一新,列一品戟于门,又赐田百亩以助守护。
元代至元十四(1277年)年,山东提刑霍天祥立碑于孟子墓前,题:“先师邹国公墓。”
元贞元年(1295年),东阳司居敬为邹县尹,重修孟庙、恢复孟子故宅、重建子思书院、子思祠,“既而葺孟子墓、斋庐,琢石为危坐像,冠章甫衣逢掖,俾观者有考乎古”(孟林刻石张 《孟子墓碑》)。
泰定五年(1328年),依大司农司都事郭奉议奏请,朝廷拨祭田三十顷,给瞻孟子林庙。
至正二年春(1342年),孟子52代孙族长孟惟让,出庙帑千余缗,重修亚圣墓前祭堂。龙山郑质为此撰写《思本堂记》,文中说:“四基山右麓,邹国亚圣公墓前祭堂,岁久摧毁。”新修的祭堂:“基坚柱矮……不事华饰,务阅攸久。其制四楹,不壁中室;置巨石鼎,以陈俎豆。春秋展省,虽值风雨亦不妨祀事。”郑质名其堂曰“思本”。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诏孔孟氏子孙,皆免差发,令其守护林庙。
宣德九年(1434年),鲁惠王府以营建陵寝余材,命工重加创造。工部主事施渊,恰以使事莅邹,遂主持重修,晨昏殚谋竭虑,筹划其事,不旬日告竣。复将墓茔砌之以石,使昔之鞠为茂草荒榛者焕然一新。(《三迁志》)
景泰六年(1455年),朝廷赐墓田七顷三十一亩四分,坐落四基山、马鞍山。(《钦赐祭田记并载会典》)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亚圣孟子墓前享堂仅存遗迹。青阳章时鸾任邹县令,先后修葺子思书院、断机堂、儒学等处。又协同僚王光裕、陈举及孟氏后裔孟公枚等,分力协赞,在墓旁创建正殿五楹、左右厢房各三楹、二门三楹。使奠置有案,出入有阶,启闭有户, 卫有垣,视前制益为广阔。又捐俸置祭田五十亩,岁入其租以为祭祀、修理之具。复植柏桧三千余株。朱观烶为撰《重修亚圣林享堂记》。
万历八年(1580年),泾阳许守恩为邹县令。制文躬祭于孟子墓,目击其弊,恻然不宁。遂捐俸为修葺之资,重修后,庙貌为之焕然一新。贾三近为此次重修撰写《重修亚圣享堂记》。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邹县令胡继先拜谒孟子墓,闻知岁祀乏资,前令章时鸾所置祭田,岁久湮没。遂叹曰:“吾夫子辟杨墨,闲圣道,提几希以觉人,著七篇而醒世,岁祀时享即与四基山并垂悠久可也!何缺不补为?”(孟林刻石胡继先《增置四基山孟夫子墓陵祭田记》)遂捐俸二十余金,托其族之贤者孟闻钲等,谋置祭田三十五亩,又搜得其先章令所置共五十亩,酌为三祭。除春秋庙祭外,祭以五月之五日,七月之望日,九月之九日。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邹县知县李凤翔,捐俸银二十两,置买孟弘田土地三十亩,仍令其佃种收租,每岁之十月初一日,备办猪羊祭品香帛等物,永祀于孟夫子墓前。其地止许佃种供祭,不许欺隐盗卖。
天启三年(1623年),邹县令毛芬捐俸置祭田。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通政吴涵奉命祭于阙里,后拜谒孟夫子墓,见享殿倾圮,遂捐金重修。享殿由是焕然一新。
康熙五十年(1711年),县令娄一均捐俸增置墓田六大亩。
雍正十年(1723年),孟子墓前享殿仅存败瓦颓垣。博士孟衍泰与族众共谋,将孟林中朽木估计变卖,重加修葺。所余之资,置林田以养林户。
嘉庆二年(1797),享堂又不蔽风雨,孟子68代孙孟传梿遂与族众共谋修葺。历时五月而工竣,仅成享殿及门垣,余不及之。
道光十四年(1834年),孟子70代孙广均以孟林内枯柏两株,估价变卖,重立“亚圣孟子墓”碑。又修补享殿,将北宋《新建孟子庙记》碑移入享殿西夹室内保存。
宣统二年(1910年),山东巡抚孙宝琦委侯补府车保成等维修孟庙,见孟子墓享殿倾圮,遂续款兴修。
民国24年(1935年),孟子74代主鬯孙、亚圣奉祀官孟繁骥又主持重修,时有孟氏族人孟庆存、孟宪森等拜谒林墓,见享殿风雨侵凌、虹梁倾坏、鸳瓦脱落,遂捐金五百元,以资重修。孟繁骥即令族长毓宸等董理此事,不足一月工竣。为此,孟繁骥撰《重修亚圣享殿碑记》,勒石置孟林中。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十分重视孟林的保护工作,先后多次拨款维修。
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拨款人民币壹亿元(旧币),用于维修孟庙、孟府、孟林古建筑。其中孟林维修了享堂。根据1953年6月29日,邹县工会·木业委员会修补孟子林预算说明书,这次维修共用料洋9171600元,木工资洋4270000元,总计工资料洋13441600元。
1977年12月,政府又拨款维修享堂。将享堂大小门楼顶破者全修,墙垣倒坍残缺者补葺,享堂后檐全部维修。
1977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四基山古墓群(含孟林)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孟林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3月,山东省文物事业管理局下发《关于邹县“三孟”维修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拨付孟林维修工程款25万元,增设孟林围墙、维修享殿及大门。1993年5月,邹城市文物部门翻修了享殿及门楼;同年,邹城市文物管理局设置孟林管理所,并新建管理所用房8间。
2000年春,新建孟林神道西侧围墙及神道迂回路。
台胞和海外友好人士也捐资维修孟林。1994年春节,邹城市大束镇西山头村台胞孟昭春先生回乡探亲,捐资2500美元重立“亚圣林”碑。1994年8月,韩国孟子学会会长赵骏河先生捐款人民币1万元,重建孟子墓前石供案,并加固砌垒孟子墓。2005年9月,赵骏河先生捐款人民币20万元,在孟林神道南新建“亚圣林”石坊。
2006年,重新整修铺砌了孟林神道南段石阶路。
2006年5月,国务院将孟林与孟庙、孟府合为一处,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7年,孟林管理所增建管理用房屋四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