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共分为七篇,每篇以篇首的人名或有代表意义的几个字命名。分别为: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离娄、万章、告子、尽心。篇名并无概括本篇内容之意,篇与篇之间亦无严密的逻辑关系。但篇中内容相对集中于某一个论题。
赵岐在《孟子篇叙》中称:“孟子以为圣王之盛,惟有尧舜,尧舜之道,仁义为上,故以梁惠王问利国,对以仁义,为首篇也;仁义根心,然后可以大行其政,故次之以公孙丑问管晏之政,答以曾西之所羞也;政莫美于反古之道,滕文公乐反古,故次以文公为世子,始有从善思礼之心也;奉礼之谓明,明莫甚于离娄,故次之以离娄之明也;明者当明其行,行莫大于孝,故次之以万章问舜往于田号泣也;孝道之本,在于情性,故次以告子论情性也;情性在内而主于心,故次以尽心也;尽己之心,与天道通,道之极者也,是以终于尽心也。”
清代周广业又有另外的见解:“其体依倣《论语》,不似诸子,自立篇目。大率起《齐宣王》至《滕文公》三册,记仕宦出处;《离娄》以下四册,记师弟问答杂事。迨归自梁而孟子已老,于行文既绝少,又暮年所述,故仅与鲁事分附诸牍末。其后门人论次遗文,分篇列目。以齐宣旧君,不可用以名篇。而仁义两言为全书纲领。孟子所谓愿学孔子,以直接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心法治法,无[不]出乎此。因割其六章冠首,而以《梁惠王》题篇。又特变文曰‘孟子见梁惠王’,以尊其师。今《尽心》卷下,尚有‘梁惠王’一章可证也。不第此也,‘齐人伐燕’等章本在《公孙丑》篇;滕小国也,三章本在《滕文公》篇;记鲁事止三章,本皆在《告子》篇,今亦割取其一而于梁、齐之下,继以邹、滕、鲁,盖孟子生平所注意者,只此五国而已。乃其在梁也,始以去利行仁义期之,终料其嗜杀而去。于齐宣,始以易牛之仁冀其王,终以伐燕之暴决于归。邹于仁政一言,行否未可知,而父母之邦,君子重之,且与齐宣皆属旧君,不容略也。滕文遵礼,孟子遇矣。而国小多故,莫必其成功。鲁则周公之后,孔子之乡,平公乘五百里之地,既知用乐正子,兼有见贤之意,似可与图功矣,而卒不遇。孟子一生行藏,首篇尽之矣。其曰‘天欲平治天下,舍我其谁?’壮而欲行,厚望之辞也。功之成否,身之遇否,皆归之天。老不得志,绝望之辞也。首次二篇以天终,末篇以天始;《梁惠王》以王道始,《尽心》以圣学终;《公孙丑》由王道推本圣学,其为章二十有三,记齐事者十有五,余八章皆言仁义,又王道也。而齐之仕止,详见起讫,明是篇为在齐之日,公孙丑识之矣。《滕文公》亦兼举圣学王道,而滕系弱小,故其言井田学校,虽较详于齐梁,但可新其国耳,王非所能也。圣王不兴于上,圣道将绝于下,于是力辟杨墨以承之,许行、夷之以至陈仲子,皆邪说 行之害仁义者也,故以不得已好辩终焉。《离娄》、《万章》、《告子》、《尽心》发端言尧舜心性,与《滕文公》同。其后皆杂说训言,而《万章》一篇又知人论世之林。此则七篇大致,可得而略言者。”(《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
焦循认为:“周氏所云,似较赵氏为长。然探赵氏《篇叙》之恉,盖恐后人紊乱其篇次,增损其字数,故假其义以示其信耳。”(《孟子正义》)
《孟子》七篇,赵岐在《孟子题辞》中称:“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他为注释之便,将每篇分为上、下,共十四卷。每章之后作《章指》,概述其宗旨。《孟子》各篇的章与章之间,有的有一定的上下连贯性,有的则无必然上下连贯之逻辑或事实。
宋代孙奭《孟子音义》载:《梁惠王》上七章,下十六章;《公孙丑》上九章,下十四章;《滕文公》上五章,下十章;《离娄》上二十八章,下三十二章;《万章》上九章,下七章;《告子》上二十章,下十六章;《尽心》上四十七章,下三十九章;共为二百五十九章。
焦循作《孟子正义》时称:“今以《章指》计之,《尽心》下篇止得三十八,则共为二百五十八章。校此《题辞》所云,少三章。”
《崇文总目》谓:“陆善经删去赵岐《章指》,邵武士人作疏,依用陆本,《章指》既删,章数遂不可定。”
孙奭《孟子注疏·题辞解》疏曰:“云二百六十一章者,合七篇之章数言也。据赵氏分章,则《梁惠王》篇,凡二十有一章;《公孙丑》篇,凡二十有三章;《滕文公》篇,凡十有五章;《离娄》篇,凡六十一章;《万章》篇,凡十有八章;《告子》篇,凡三十有六章;《尽心》篇,凡八十有四章。总而计之,是二百六十一章也。”按此疏所言各篇章数,合计仅二百五十八章,不知二百六十一章之数从何得来?
朱熹《孟子集注》所载《孟子》章数,除《梁惠王》篇二十三章,与《孟子注疏》二十一章不同外,其余各篇章数均相同,总计二百六十章。
《孟子》七篇的字数,赵岐称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孙奭《孟子注疏·题辞解》中又有具体每篇的记述:“今计《梁惠王》篇,凡五千三百三十三字;《公孙丑》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滕文公》篇,凡四千五百三十三字;《离娄》篇,凡四千二百八十五字;《万章》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告子》篇,凡五千五百三十五字;《尽心》篇,凡四千一百五十九字。总而计之,是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也。”
明代陈士元《孟子杂记》云:“赵氏谓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今计字数,《梁惠王》篇上下共五千三百六十九;《公孙丑》篇上下共五千一百四十四;《滕文公》篇上下共五千零四十五;《离娄》篇上下共四千七百八十九;《万章》篇上下共五千一百二十五;《告子》篇上下共五千二百五十五;《尽心》篇上下共四千六百八十三,统之实有三万五千四百一十字,较赵说多七百二十五字。详考赵注《孟子》文,与今本不差,赵盖误算也。”
清代周广业对陈士元之说持有异议,他在《孟子异本考》中云:“赵注《孟子》,三年乃成,谓可寤疑辨惑。字数易明,岂复疏于布算。……但旧书古简,脱漏居多,唐、宋本固应减于汉,否亦不能加多,今兹剩字,得无有后人所羼者乎?”
焦循据清乾隆壬辰(1772年)孔继涵微波榭刊本《孟子》又作了一次统计:“今以孔本经文计之,《梁惠王》共五千二百六十四字;《公孙丑》共五千一百四十二字;《滕文公》共四千九百八十字;《离娄》共四千七百八十九字;《万章》共五千一百五十四字;《告子》共五千二百二十三字;《尽心》共四千六百七十四字,七篇共三万五千二百二十六字,校赵氏所云,实多五百四十一字。”(《孟子正义》)
据今人杨伯峻《孟子译注》所载《孟子》原文统计:《梁惠王》上,7章,2442字;下16章,2927字,共23篇,5369字。《公孙丑》上,9章,2688字;下14章,2454字;共23章,5142字。《滕文公》上,5章,2495字;下,10章,2550字;共15章,5045字。《离娄》上,28章,2394字;下,33章,2356字;共61章,4750字。《万章》上,9章,2676字;下,9章,2453字;共18章,5129字。《告子》上,20章,2642字;下,16章,2612字;共36章,5254字。《尽心》上,46章,2419字;下,38章,2276字;共84章,4695字。总计260章,35384字。
字数小有差异,可能为刊印者有失,或计算有误,然相差数百字,则不可能为疏误所致。对于《孟子》孔本较赵岐注本字数增加数百,焦循作了这样的分析:“……寻绎其故,赵氏本所不同者,当在‘孟子曰’等文。盖问答则有‘孟子曰’,‘孟子对曰’,或单用‘曰’字。其自为法度之言,则不必加‘孟子曰’。如《荀子·儒效篇》与秦昭王问答,《议兵篇》与陈嚣、李斯等问答,则用‘孙卿子曰’,余皆不加‘荀子曰’。惟自言本不加‘孟子曰’,此赵氏所以定七篇为孟子自作。《史记》‘太史公曰’,索隐云:‘杨恽、东方朔所加。’则‘孟子曰’三字容为后人所加,如《齐人有一妻一妾》章、《逢蒙学射于羿》章章首皆无‘孟子曰’,可例其余。《曾子居武城》章章首,亦无‘孟子曰’,而‘孟子曰’三字在章末有之。又《公孙丑上篇·伯夷》章章首有‘孟子曰’,章末‘伯夷隘’云云,又有‘孟子曰’,亦后人增加未画一之证。凡孟子自言一百数十章,则多‘孟子曰’一百数十。又赵氏于单言‘曰’字或无‘曰’字,必明标‘孟子曰’、‘孟子言’及‘丑曰’、‘克曰’、‘相曰’、‘髡曰’、‘ 曰’云云,其‘孟子谓戴不胜曰’,赵氏亦标云‘孟子假喻’,疑章首‘孟子’亦后人所加,赵氏本但云‘谓戴不胜曰’,经无‘孟子’字,赵氏乃以‘孟子’标之也。‘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孟子曰水性无分于东西’,赵注皆明标‘孟子曰’,盖赵氏本亦但有‘曰’字,无‘孟子’字,故标之也。以此推之,虽未能尽得其增加之迹,而赵氏之本转减少于今本五百四十一字者,约略可于此见之也。”(《孟子正义》)
第二节 篇章结构
《孟子》共分为七篇,每篇以篇首的人名或有代表意义的几个字命名。分别为: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离娄、万章、告子、尽心。篇名并无概括本篇内容之意,篇与篇之间亦无严密的逻辑关系。但篇中内容相对集中于某一个论题。
赵岐在《孟子篇叙》中称:“孟子以为圣王之盛,惟有尧舜,尧舜之道,仁义为上,故以梁惠王问利国,对以仁义,为首篇也;仁义根心,然后可以大行其政,故次之以公孙丑问管晏之政,答以曾西之所羞也;政莫美于反古之道,滕文公乐反古,故次以文公为世子,始有从善思礼之心也;奉礼之谓明,明莫甚于离娄,故次之以离娄之明也;明者当明其行,行莫大于孝,故次之以万章问舜往于田号泣也;孝道之本,在于情性,故次以告子论情性也;情性在内而主于心,故次以尽心也;尽己之心,与天道通,道之极者也,是以终于尽心也。”
清代周广业又有另外的见解:“其体依倣《论语》,不似诸子,自立篇目。大率起《齐宣王》至《滕文公》三册,记仕宦出处;《离娄》以下四册,记师弟问答杂事。迨归自梁而孟子已老,于行文既绝少,又暮年所述,故仅与鲁事分附诸牍末。其后门人论次遗文,分篇列目。以齐宣旧君,不可用以名篇。而仁义两言为全书纲领。孟子所谓愿学孔子,以直接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心法治法,无[不]出乎此。因割其六章冠首,而以《梁惠王》题篇。又特变文曰‘孟子见梁惠王’,以尊其师。今《尽心》卷下,尚有‘梁惠王’一章可证也。不第此也,‘齐人伐燕’等章本在《公孙丑》篇;滕小国也,三章本在《滕文公》篇;记鲁事止三章,本皆在《告子》篇,今亦割取其一而于梁、齐之下,继以邹、滕、鲁,盖孟子生平所注意者,只此五国而已。乃其在梁也,始以去利行仁义期之,终料其嗜杀而去。于齐宣,始以易牛之仁冀其王,终以伐燕之暴决于归。邹于仁政一言,行否未可知,而父母之邦,君子重之,且与齐宣皆属旧君,不容略也。滕文遵礼,孟子遇矣。而国小多故,莫必其成功。鲁则周公之后,孔子之乡,平公乘五百里之地,既知用乐正子,兼有见贤之意,似可与图功矣,而卒不遇。孟子一生行藏,首篇尽之矣。其曰‘天欲平治天下,舍我其谁?’壮而欲行,厚望之辞也。功之成否,身之遇否,皆归之天。老不得志,绝望之辞也。首次二篇以天终,末篇以天始;《梁惠王》以王道始,《尽心》以圣学终;《公孙丑》由王道推本圣学,其为章二十有三,记齐事者十有五,余八章皆言仁义,又王道也。而齐之仕止,详见起讫,明是篇为在齐之日,公孙丑识之矣。《滕文公》亦兼举圣学王道,而滕系弱小,故其言井田学校,虽较详于齐梁,但可新其国耳,王非所能也。圣王不兴于上,圣道将绝于下,于是力辟杨墨以承之,许行、夷之以至陈仲子,皆邪说 行之害仁义者也,故以不得已好辩终焉。《离娄》、《万章》、《告子》、《尽心》发端言尧舜心性,与《滕文公》同。其后皆杂说训言,而《万章》一篇又知人论世之林。此则七篇大致,可得而略言者。”(《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
焦循认为:“周氏所云,似较赵氏为长。然探赵氏《篇叙》之恉,盖恐后人紊乱其篇次,增损其字数,故假其义以示其信耳。”(《孟子正义》)
《孟子》七篇,赵岐在《孟子题辞》中称:“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他为注释之便,将每篇分为上、下,共十四卷。每章之后作《章指》,概述其宗旨。《孟子》各篇的章与章之间,有的有一定的上下连贯性,有的则无必然上下连贯之逻辑或事实。
宋代孙奭《孟子音义》载:《梁惠王》上七章,下十六章;《公孙丑》上九章,下十四章;《滕文公》上五章,下十章;《离娄》上二十八章,下三十二章;《万章》上九章,下七章;《告子》上二十章,下十六章;《尽心》上四十七章,下三十九章;共为二百五十九章。
焦循作《孟子正义》时称:“今以《章指》计之,《尽心》下篇止得三十八,则共为二百五十八章。校此《题辞》所云,少三章。”
《崇文总目》谓:“陆善经删去赵岐《章指》,邵武士人作疏,依用陆本,《章指》既删,章数遂不可定。”
孙奭《孟子注疏·题辞解》疏曰:“云二百六十一章者,合七篇之章数言也。据赵氏分章,则《梁惠王》篇,凡二十有一章;《公孙丑》篇,凡二十有三章;《滕文公》篇,凡十有五章;《离娄》篇,凡六十一章;《万章》篇,凡十有八章;《告子》篇,凡三十有六章;《尽心》篇,凡八十有四章。总而计之,是二百六十一章也。”按此疏所言各篇章数,合计仅二百五十八章,不知二百六十一章之数从何得来?
朱熹《孟子集注》所载《孟子》章数,除《梁惠王》篇二十三章,与《孟子注疏》二十一章不同外,其余各篇章数均相同,总计二百六十章。
《孟子》七篇的字数,赵岐称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孙奭《孟子注疏·题辞解》中又有具体每篇的记述:“今计《梁惠王》篇,凡五千三百三十三字;《公孙丑》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滕文公》篇,凡四千五百三十三字;《离娄》篇,凡四千二百八十五字;《万章》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告子》篇,凡五千五百三十五字;《尽心》篇,凡四千一百五十九字。总而计之,是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也。”
明代陈士元《孟子杂记》云:“赵氏谓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今计字数,《梁惠王》篇上下共五千三百六十九;《公孙丑》篇上下共五千一百四十四;《滕文公》篇上下共五千零四十五;《离娄》篇上下共四千七百八十九;《万章》篇上下共五千一百二十五;《告子》篇上下共五千二百五十五;《尽心》篇上下共四千六百八十三,统之实有三万五千四百一十字,较赵说多七百二十五字。详考赵注《孟子》文,与今本不差,赵盖误算也。”
清代周广业对陈士元之说持有异议,他在《孟子异本考》中云:“赵注《孟子》,三年乃成,谓可寤疑辨惑。字数易明,岂复疏于布算。……但旧书古简,脱漏居多,唐、宋本固应减于汉,否亦不能加多,今兹剩字,得无有后人所羼者乎?”
焦循据清乾隆壬辰(1772年)孔继涵微波榭刊本《孟子》又作了一次统计:“今以孔本经文计之,《梁惠王》共五千二百六十四字;《公孙丑》共五千一百四十二字;《滕文公》共四千九百八十字;《离娄》共四千七百八十九字;《万章》共五千一百五十四字;《告子》共五千二百二十三字;《尽心》共四千六百七十四字,七篇共三万五千二百二十六字,校赵氏所云,实多五百四十一字。”(《孟子正义》)
据今人杨伯峻《孟子译注》所载《孟子》原文统计:《梁惠王》上,7章,2442字;下16章,2927字,共23篇,5369字。《公孙丑》上,9章,2688字;下14章,2454字;共23章,5142字。《滕文公》上,5章,2495字;下,10章,2550字;共15章,5045字。《离娄》上,28章,2394字;下,33章,2356字;共61章,4750字。《万章》上,9章,2676字;下,9章,2453字;共18章,5129字。《告子》上,20章,2642字;下,16章,2612字;共36章,5254字。《尽心》上,46章,2419字;下,38章,2276字;共84章,4695字。总计260章,35384字。
字数小有差异,可能为刊印者有失,或计算有误,然相差数百字,则不可能为疏误所致。对于《孟子》孔本较赵岐注本字数增加数百,焦循作了这样的分析:“……寻绎其故,赵氏本所不同者,当在‘孟子曰’等文。盖问答则有‘孟子曰’,‘孟子对曰’,或单用‘曰’字。其自为法度之言,则不必加‘孟子曰’。如《荀子·儒效篇》与秦昭王问答,《议兵篇》与陈嚣、李斯等问答,则用‘孙卿子曰’,余皆不加‘荀子曰’。惟自言本不加‘孟子曰’,此赵氏所以定七篇为孟子自作。《史记》‘太史公曰’,索隐云:‘杨恽、东方朔所加。’则‘孟子曰’三字容为后人所加,如《齐人有一妻一妾》章、《逢蒙学射于羿》章章首皆无‘孟子曰’,可例其余。《曾子居武城》章章首,亦无‘孟子曰’,而‘孟子曰’三字在章末有之。又《公孙丑上篇·伯夷》章章首有‘孟子曰’,章末‘伯夷隘’云云,又有‘孟子曰’,亦后人增加未画一之证。凡孟子自言一百数十章,则多‘孟子曰’一百数十。又赵氏于单言‘曰’字或无‘曰’字,必明标‘孟子曰’、‘孟子言’及‘丑曰’、‘克曰’、‘相曰’、‘髡曰’、‘ 曰’云云,其‘孟子谓戴不胜曰’,赵氏亦标云‘孟子假喻’,疑章首‘孟子’亦后人所加,赵氏本但云‘谓戴不胜曰’,经无‘孟子’字,赵氏乃以‘孟子’标之也。‘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孟子曰水性无分于东西’,赵注皆明标‘孟子曰’,盖赵氏本亦但有‘曰’字,无‘孟子’字,故标之也。以此推之,虽未能尽得其增加之迹,而赵氏之本转减少于今本五百四十一字者,约略可于此见之也。”(《孟子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