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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思祠、子思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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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思子作中庸处
当地故老相传,子思曾居邹讲学和在邹作《中庸》,认为孟子亲承子思之教。金·孙弼《谒祠记》,称孟子“后孔子三十五年而生”。元·张 《重修孟墓记》中仍引《孔丛子》中孟子与子思相与问答之言,认为这是孟子“平生出处之本也”。因此过去便有许多子思居邹讲学和在邹作《中庸》的纪念物,其中主要有曝书台和《子思子作中庸处》碑。
曝书台紧靠孟母断机堂东侧稍南,不知始筑于何时。元元贞元年(1295年)县令司居敬创建子思子“中庸精舍”,始标明此台。明宪宗成化十八年(1482年)刘浚纂《孔颜孟三氏志》卷六《亚圣孟子事类》中说:“曝书台一座在书院西,高丈余,世传昔子思作《中庸》,曝于此台之上,故名。”古人对此虽有人怀疑,如明·朱 《曝书台》诗中说:“高台虽旧基,疑信将谁究?临风自沉思,是也或还否……”但也有人肯定。叶聪诗中说:“《中庸》作成欲谁托,独立书台望寥廓……有时摊书向台上,烈日争光九千丈……”更多的人据人心所向,持存信存疑的态度。如汪舜民诗说:“高台休问何人筑,书在须求述圣心。”
邹县旧地方志都记述此台,如明嘉靖年间《邹县地理志》说此台是“世传子思作《中庸》,曝于此台”。但入清以后,康熙年间的两部《邹县志》均说“世称为孟子曝书台”。康熙年间的邹县知县娄一均《曝书台碑记》也说“相传为孟子曝书处”。不知因何改变旧有说法。
断机堂与子思祠被毁后,曝书台同时废弃,后渐渐夷为平地。
“子思子作中庸处”碑,在旧时邹县城南门外因利渠北岸东侧,与“孟母断机处”碑并列。中书“子思子作中庸处”七大字,右上书“道光壬辰孟春”,左下款署“济南杨岳春敬书”、“七十一世孙袭封衍圣公庆 立”。与其同列的另一碑中书“孟母断机处”五大字。右上书“道光壬辰仲春”,左下款署“古任城张继周敬书”、“亚圣七十代主鬯孙广均重立石”。按:道光壬辰为道光十二年(1832年),前述二碑均立于此年。据孟广均《重修断机堂记》说:“先博士照亭公于道光十年备文移县详请修理。续因帑项待筹,三载以来未克鸠工……”立碑正在这个时间段内。与此同时,没有其他有关修作的记载。二碑也没有记载勒碑立石的缘起。
前述二碑于1972年由邹县文物保管所将其移入孟庙,立于康熙碑亭的东侧。
二、子思祠与子思书院
旧传邹县县治以东有“子思讲堂”,是传说中的思孟授受之处,后来变为淫祠。而世传的孟子故宅在县东隅,“好事者筑曝书台其间”。这里原来是邑民聚居的地方,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县尹司居敬为修子思祠,曾动员把县治东的淫祠“奉而迁之”。但当地居民“惧神之不我福也,不敢”,“居敬学未知方,见义不勇,无以解一时之惑”。动员没有成功,于是转而动员县东南隅“居故宅者”的居民,居民们倒都愿意迁徙。于是在故宅及曝书台以东,创建了子思祠三间,名为“中庸精舍”。匾额上题“渊源”二字。内塑子思子面南危坐像,孟子面向西侍坐。有三氏学教授张 记文碑。司居敬又自撰碑阴记,从此有了纪念子思的专门场所。
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年),县尹宋彰在渊源堂之后又建讲堂三间。匾额题“率性堂”,并在堂左侧建学官居室,在东西两侧建斋舍厨库,总名“中庸书院”。申请朝廷批准,这是书院创建之始。
元仁宗延 元年(1314年),尚书省照磨姜元,字舜举,邹县人,向书院捐赠了《九经正义》、《资治通鉴》等书。在他的带动下又有邑令刘遵理、乡士大夫孟祗祖等21人,邑士郭演等50人捐钱购书。此举有刘太记文。据此文记载的总目,共有经史类书籍1260卷之多。
延 二年(1315年),请旨改“中庸书院”为“子思书院”。设山长一员管理祭祀及教学之事,官品与州学正相同(从六品)。从此书院有了相当规模,并且具有半官办的性质。
后因书院所处地势低洼,院宇狭窄,前靠因利渠,每年雨季渠水溢出,院内积水。至正三年(1343年)八月,县尹邓彦礼将旧堂东移改筑,并将斋舍厨库都进行了修整,在因利渠北岸筑堤植柳。建书院南门,门外向西修通道六百步,直通邹县城南门外大街上。这是规模较大的一次改建与重修。4年后,县尹孔之威依原规模又重修了一次。
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邹县知县朱 将讲堂再次移至曝书台东。以后重修子思祠与书院的,还有1425年知县房喦!?22年山东巡抚陈凤梧,1561年浙江巡抚赵炳和知县章时鸾,1582年知县许守恩,1598年知县王一桢,1611年知县胡继先等。其中胡继先重修的规模较大。先葺子思祠,次及书院。创建景贤堂,十分轩敞宽阔,可容负墙而坐者数十许人。后为慎独斋,西为修道院,可以充诸弟子藏修游息之所20余间。从此,子思书院与子思、孟母二祠,俨然列而为三。
明天启二年(1622年)遭兵燹,断机堂、子思祠与子思书院三建筑一同被毁。到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兖州知府孙朝肃重建二祠,子思书院未再修复,遂废。子思书院实际存在时间由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年)至明熹宗天启二年(1622年),共历时320年。
书院存在期间,办学经费主要靠地方上各界人士捐赠。元大德年间书院落成后,县尹宋彰与全县士绅集资三万缗,存入邑内富豪之家生息。以其利息作为祭祀、延师及资助学生和差役的费用。延 元年(1314年),县尹刘遵礼从学资本利中提取10523缗,买田158.7亩,这是有学田的开始。延 四年(1317年),县尹曹彬又募集7425缗,买田297亩,募民耕种,用地租作为书院费用及师生生活开支,并将土地的亩数、四界刻石碑作为标志。后来的山长曹德辉、卜习吉相继买田,学田亩数达810多亩。天历二年(1329年),由于学田多数被豪强侵占,名存实亡,田租收不上来,孔思本又募资买田189亩,另找人租种。明万历二年(1574年),知县王汝振为书院置地48亩,生员路学捐地139亩。后因距城较远,逐渐废弃,由贫民认粮占种。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知县王一桢续置962亩,坐落城南兴隆庄。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署教谕王汝受续置274亩。天启二年后,书院被毁,学田遂亦无人管理,皆散入民家。
入清以后,康熙七年(1668年)诏发帑金遣内务府广储司员外郎督理重修子思祠。康熙十二年(1673年),衍圣公孔毓圻增修两庑及重门外垣,孔毓圻自为文以记。
道光八年(1828年),有邹城人草书一碑,立在书院门外,追记至圣68代孙孔传朔捐修子思祠未就,其子孔继淳继承父志,于嘉庆十四年(1809年)重修完工,未及建碑。这时因祠中柏树被雷雨摧倒,卖价若干。用此款项勒石以记。其撰书姓名俱已不可见。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70代翰博孟广均与曲阜衍圣公议妥,各任经费之半,重修子思祠,有山东巡抚陈庆偕记文。
同治十二年(1873年),山东巡抚丁宝桢委派道员陈锦监修孟庙、断机堂与子思祠三处,陈锦自为文以记。三年后,孟广均等又请丁宝桢为文刻石以记其事。
1945年,子思祠与断机堂同时被兵燹所毁,此后未再修复。
子思祠被毁前的格局是:三迁祠以东是子思书院,大门三间向南,二进院落。北面正殿名“景贤堂”,后为“慎独斋”,左右各有号房。书院以东是子思祠。三间面南的祠门,匾额书“述圣祠”三字。门北西侧有“子思作中庸处”六字,东侧有陈庆偕撰写的清咸丰四年重修碑记。院内中央有碑亭一座,中立清乾隆帝《述圣赞》碑。赞文是:“天地储精,山岳萃灵,是生仲尼,玉振金声。世德作永,孝孙维则,师曾传孟,诚身是力。眷兹后学,示我中庸,位天育物,致和致中。夫子道法,尧舜文武,绍而家声,述乃文祖。”碑亭以后正殿五间名“述圣殿”,殿内中央龛中供奉子思。东侧龛内有孟子配位。殿顶正中悬匾“性天述祖”四字,为雍正三年(1725年)御笔。殿内西侧有《述圣像碑》,碑上端有篆书宋高宗十四年御制《子思赞》,赞文是:“闲居清膺,世业克昌,可离非道,孜孜立行。发挥中庸,体国有常,入德枢要,治道权衡。”赞文下是子思坐像。该碑为康熙年间67代翰博孔毓 所立,殿前左右有两庑。
1945年被毁后,其他均无存。唯殿中乾隆《述圣赞》碑及《述圣像》碑,连同南门外因利渠北岸的“子思子作中庸处”、“孟母断机处”共四块碑移入孟庙,立在康熙碑亭以东,今存。